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1462号文件
(此份会议纪要业经政府当局审阅)
档 号: CB1/PL/ED
立法局教育事务委员会
会议纪要
日 期 | :一九九六年五月三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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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上午十时四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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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立法局大楼会议室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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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员:
张炳良议员 (主席)
张汉忠议员(副主席)
司徒华议员
张文光议员
唐英年议员
叶国谦议员
罗祥国议员
谢永龄议员
缺席委员:
杨 森议员
出席公职人员:
议程项目III及V
- 副教育统筹司
- 罗智光先生
- 副教育署署长
- 关定辉先生
议程项目III
- 首席助理教育统筹司
- 聂世兰女士
- 首席教育主任(策划及研究)
- 卫国邦先生
议程项IV
- 首席助理教育统筹司
- 白文丽雅博士
- 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秘书长
- 范能知先生
议程项目V
- 首席助理教育统筹司
- 李丽仪小姐
- 助理署长(学校行政)
- 关树津先生
应邀列席者:
议程项目IV
- 香港科技大学
- 副校长(行政及总务)
- 卜谊隆先生
- 安全及环保处处长
- 关继祖博士
列席职员:
- 总主任(1)3
- 杨少红小姐
- 高级主任(1)5
- 司徒少华女士
(立法局95-96年度第PL1090号及第CB(1)1270号文件)
事务委员会于一九九六年三月七日举行的特别会议及于
三月十五日举行的定期会议的会议纪要俱获通过。
2.主席建议在一九九六年五月三十一日上午十时四十五
分举行特别会议,讨论本地专上学生资助计划的顾问研
究。委员通过此建议。
3.委员亦通过在定于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一日(星期五)
上午十时四十五分举行的下次事务委员会定期会议上讨
论以下项目:
-
专上教育资助政策
-
为有学习困难的学生提供的支援服务
-
就特殊教育的提供进行的检讨(须视乎教育委员会
属下的小组委员会的检讨报告是否备妥)
4.委员察悉,由罗祥国议员提出关于大学教育资助委员
会各资助院校海外教员的聘用这项目,会被列入事务委
员会尚待处理的项目內。
(立法局参考资料摘要:EMB CR5/2041/95)
5.罗智光先生向委员简介自一九九六至九七学年起实施
的幼稚园资助计划的主要改善项目,其中包括每年调整
的资助额,款额会按通货膨胀率调整,另加5%,以顾
及教师的每年增薪额;以及将合资格的截分点提高至上
一学年非牟利幼稚园加权平均学费的1.5倍。
6.委员普遍欢迎有关的改善项目。不过由于可获发放资
助额是以学童人数为基础计算,部分委员认为,幼稚园
资助计划未有提供足够推动力去鼓励幼稚园办学人聘用
更多已受训教师,而不只限于达到40%已受训教师这最
低要求,使教育质素得以进一步改善。此外,计划亦未
能鼓励未曾受训的现职幼稚园教师接受所需训练,以成
为合资格教师。只要幼稚园达到最低限度要有40%已受
训教师这规定,该些未受训教师在事业上的发展即会受
到限制。委员促请当局向聘用超过40%已受训教师的幼
稚园提供较多的资助。
7.因应委员的关注事项,关定辉先生及罗先生表示:
-
幼稚园资助计划的目的,是尽量减低幼稚园因为
须雇用当局规定的百分率的已受训教师而须增加
学费,以致对家长造成的影响。在计划初期,当
局会审慎地将有限的财政资源拨给最需要得到援
助的幼稚园,协助它们达到最低要求,而不会提
高对条件较佳的幼稚园的资助。
-
有关目前幼稚园须有40%的合格助理幼稚园教
师的最低规定,在制定时已考虑到需要提高小学
学前教育的质素;以及已受训教师的供应量。倘
在现阶段拨出资源以鼓励幼稚园聘用比规定的
40%更多的已受训教师,可能令幼稚园之间互相
爭夺已受训教师。
-
政府当局采取务实渐进的方式提高幼稚园教师的
学历。已受训教师的比率会最迟在一九九七年九
月达到为40%合格幼稚园教师职级。
-
在现行的幼稚园资助计划下,提供予合资格幼稚
园的资助,是以「每名学生每年的资助额」为基
础计算。若改以幼稚园聘用的已受训教师的百分
比来拨给资助额,要花上长时间去制订另一套制
度,而且无疑是将有关计划完全更改。
-
政府当局会于一九九八至九九学年全面检讨幼稚
园计划,以评审计划的效用,以及认定需要进一
步改善之处。检讨时定当考虑委员的意见。
8.委员解释,他们并非倡议即时增加已受训教师的百分
率,而是倡议对目前聘用超过40%已受训教师的幼稚园
提供某类型的鼓励。建议的方案包括额外发给一笔过拨
款资助,或者是按照聘用已受训教师的百分率按比例提
供额外资助。
9.鉴于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的资源分配工作业已完成,
委员认为应在一九九七至九八学年即作出改善,而毋
用等待政府当局在一九九八至九九学年作出的检讨。
由于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的财政预算案的准备工作即
将展开,委员会要求政府当局提供以下资料,方便委
员更详尽审议:
-
聘用超过40%已受训教师的幼稚园的统计资料,
并按所聘用的已受训教师所占的百分率,分项列
出各比率下的幼稚园数字。
-
现时计算资助额所采用的方法和根据。
10.一位委员询问提高截分点的资格准则后会有甚么效
果。关先生回答时表示约90%的幼稚园会因而符合资
格得到资助,估计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学年会有350间合
资格幼稚园申请加入该计划。关于新的幼稚园教师薪级
表在减低教师流失方面的效用,关先生表示,由于新的
薪级表刚在一九九五至九六学年才采用,其效用仍有待
审定,但政府当局会密切注视幼稚园教师的人力状况。
关于为幼稚园教师提供训练方面,关先生表示,香港教
育学院已提供训练课程予现职幼稚园教师,以便提高其
学历。
11.一位委员询问为何在一九九五至九六学年加入幼稚园
资助计划的幼稚园为数甚少,关先生回答说,当局曾向
所有幼稚园进行问卷调查,结果发现幼稚园办学人不加
入该计划的主要原因是关乎资助额、幼稚园得不到直接
财政得益以及计划实施的时间尚短等。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1315号文件附录I及附录II)
12.香港科技大学一年內两度发生实验室意外,令委员对
专上学院实验室的安全标准以及安全程序的效用甚表关
注。香港科技大学在一九九五年四月已曾发生一宗实验
室意外,导致一名研究生死亡,委员质疑香港科技大学
在该宗意外事件发生后有否作出适当的补救措施及改善
工作。
13.范能知先生就议员关注的事项作出回应时表示,所有
专上院校都已订定安全程序和安全手册,确保实验室设
有适当装置,并须提供所需训练,以及在紧急情况下疏
散/紧急应变的计划。在香港科技大学方面,卜谊隆先
生告知委员,自上次在一九九五年四月发生意外后,大
学方面已制订一套甄别及查核安全系统,供需要进行实
验室工作的研究人员遵守使用。根据新制度,每一名研
究人员均须被确定所需接受的安全训练,然后修读指定
的安全课程。有关的详情详细载述于文件。研究课程需
要用到化学品的学系已经全面采用这套制度,校方亦现
正在院校其他理科学系实施该套计划。最近在一九九六
年三月七日发生的意外,并非在实验过程中发生,该次
只是一宗小型意外,原因是有人在使用化学品清理用过
的器皿时出现人为错误。
14.关于为教职员和学生提供的安全训练的问题,卜谊隆
先生表示,除了一般的训练外,校方还会定期举办特定
的在职训练和复修课程。目前校方为教职员和学生每年
共举办25个不同课程。在疏散计划方面,卜谊隆先生表
示,每年均会举行全校防火演习,各实验室还会定期举
行特别演习,藉此测试紧急设备的效用,以及令教职员
和学生熟习有关的紧急程序。关继祖博士补充说,校方
还会在演习后进行分析,评估演习的效用,以及认定有
待改进的地方。
15.为方便审议关于各大专院校的实验室安全的问题,委
员要求索取下列资料作参考用途:
-
有关安全训练课程的详情,包括曾举办的课程的
数目、性质、以及参加者的人数;
-
有关紧急防火演习的详情,包括演习的次数、涉
及的程序以及有否作出报告及报告內容。
16.部分委员对缺乏中央机构监察各大专院校的实验室安
全一事,表示十分关注。他们认为,大学教育资助委员
会不应倚赖各院校保证校方已有适当的安全措施,而应
担当更积极的角色。委员亦关注到沒有法例针对学术机
构实验室试验的安全问题。
17.范能知先生回答时表示:
-
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的资助院校有最大责任按法
定要求订立实验室的安全设备和程序。这项工作
不是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的责任,何况委员会沒
有所需的专业知识及资源。
-
不过,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鼓励各院校在采用安
全做法方面互相合作和分享经验。当局已于一九
九三年成立高等教育院校安全事务咨询组,目的
是加强各院校的合作,以及加强与规管当局的合
作。
-
政府当局提供的资料文件的附录A载列了多条有
关卫生及安全方面的法例。有关的监管工作由负
责执行有关条例的政府机构负责。由于现时的安
全条例主要针对工业经营,要监管大专院校实验
室所进行的实验的特定运作,可能有所不足。当
局可能需要像某些外国国家一样在这方面立法,
但这问题须由政府当局进一步研究。
18.就此方面,关博士补充说,对于目前未受任何法例规
管的运作,香港科技大学已尽力遵循外国高等教育院校
适用的有关规则和规定,以确保该校有关运作达到国际
标准,以及运作安全。香港科技大学亦作出努力,积极
维持实验室安全。此外,为确保达到安全规定,校方就
某些运作向当局首次申领发出许可证或申请为许可证续
期时,有关的政府部门均会先行派员巡视/查察,然后
才会批准申请。
19.委员仍然关注在监察大专院校实验室安全这方面,欠
缺统筹。应委员要求,政府当局同意向各院校索取有关
执法行动的详情,包括政府部门巡视/查察的次数、各
大学在满足法定要求方面的表现、以及过去三年有关部
门曾采取的任何跟进行动。
20.一位委员询问若发生意外会有甚么补偿。卜谊隆先生
回答时表示,香港科技大学现时替学生购买的意外保险,
其基本补偿额是二万元。大学方面正与提供该计划的保
险公司商讨提高补偿额的事宜。他答应考查两宗实验室
意外中的客座学者及研究人员在补偿方面的任何进一步
详情。
21.一位委员询问为何香港中文大学占有为数甚多的实验
室,原因是在全港大专院校共1 100所实验室中,有450所
是设于香港中文大学。范能知先生答应查考资料,并于
会后以书面通知委员。
22.关于断定大学实验室的风险水平所采用的评估准则,
关博士解释说,在该方面已有广被使用的国际分类系统,
藉所使用的物质类别以及采用的处理程序来评定有关的
风险水平。校方会按水平提供相应的安全设施及程序以
及须为教职员和学生提供的训练。卜谊隆先生补充说,
香港科技大学200所实验室中,有10所被评定为高风险
实验室。应委员要求,范能知先生答应在会后提供其他
五间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院校的高风险实验室的数
目。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1315号文件附录III)
23.由于目前香港只有15%的小学学生入读全日制小学,
一位委员对政府当局在落实全日制小学政策方面迄今进
度缓慢表示失望。他又质疑当局在全面实施有关政策方
面沒有订定时间表,其他委员亦有同感,他们促请政府
当局采取必要步骤加快实施小学全日制,并就何时能达
到目标订定明确的时间表。
24.罗智光先生回应委员的关注事项时表示,虽然目前只
有25%的小学是实施全日制,但实施小学全日制,仍然
是政府的长远目标。事实上自一九九三年起,所有新落
成的小学均已尽可能以全日制形式营办。罗先生解释说,
主要问题是缺乏兴建新学校的用地,特别在某些人口稠
密的市区,但政府当局仍会设法觅地兴建小学。因此,
政府当局已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务求在这方面取得稳
定的进展。委员要求取得实施该政策的明确时间表一事
亦已备悉,当局会进一步考虑。
25.委员重申需要有明确的时间表,以分阶段及/或分区
形式达到目标。委员认为当局同时应列入考虑的因素还
包括:来自中国的儿童对教育的需求有所增加,人口的
迁移以及市区重建等。在这方面,委员要求政府当局制
定时间表,并在三个月內向事务委员会汇报。
26.关树津先生向委员保证,教育署会继续积极鼓励现时
的半日制小学在情况许可下尽可能转为全日制。不过,
当局亦要适当考虑到学校是否有足够地方供转制之用、
该区学位的供求状况、家长意愿以及须避免学童跨区上
课或长途跋涉往返学校。
27.另一位委员质疑政府当局是否致力在新市镇推行全日
制小学,鉴于半日制小学学额已经不足够,倘将半日制
小学转为全日制只会令问题更趋严重。关先生回应时证
实,新市镇內新落成的小学,标准设备是有30个课室,
足以应付全日制小学的运作。
28.会议于下午一时正结束。
Last Updated on 14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