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
财经事务委员会
资料文件
贵金属买卖
香港的黃金买卖
香港的黃金买卖历史悠久,是世界主要黃金交易中心之一
。现时在香港买卖黃金的三大市场是--
- 金银业贸易场;
- 本地伦敦金市;及
- 珠宝黃金买卖市场。
本文集中阐述(a)和(b)两个市场。
2.金银业贸易场(下称贸易场)于一九一○年成立,现有会
员公司191家。会员之间互相买卖,有些更透过附属公司
经营本地伦敦金买卖或套戥,一些则同时参与本地伦敦金
市的零售买卖。
3.贸易场的标准交易单位以100两99金为一手,按两计,并
以港元报价。贸易场去年的总成交量达1 800万两。
4.贸易场除为会员提供交易设施外,也是负责自我规管的
机构。根据贸易场的规定,各会员公司的负责人员都必须
由始至终符合贸易场订立的适当人选准则。如接获针对会
员的投诉,贸易场会着手调查。贸易场可对个别会员采取
纪律处分,包括警告、罚款、公开谴责,以及暂停或吊销
会籍。
5.本地伦敦金市通常是供主要参与者如银行、大规模国际
贵金属公司及黃金买卖公司,以批发形式进行买卖。有些
个别的买卖商亦会参与零售买卖。
6.本地伦敦金市属现货市场,并在伦敦交收黃金。黃金交
收可延期完成,而通常以杠杆式进行买卖。黃金交易以100
金衡盎司为一手,而纯度则通常是99.99%。本地伦敦金几
乎是廿四小时进行交易活动。本地伦敦金市有利进行多项
活动,其中包括套戥活动,并以香港黃金价格作为参考。
该市场的总成交量估计会较贸易场的为高;不过,我们沒
有准确的数据。
7.本地伦敦金价格近年的波动幅度颇细:
| 每金衡盎司兌美元价格
|
1994年 | 368元至398元 | (8.1%)
|
1995年 | 371元至397元 | (6.7%)
|
即日价格波幅更小。
最近的投诉
8.自今年四月底起,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下称「证
监会」)共接获约40宗有关贵金属买卖活动的投诉。不过,
最近接获的投诉数目已见下降。很多投诉人都会同时向警
方、劳工处、各区政务处及消费者委员会投诉。一般来说
,求职人士都会因被声称是贵金属买卖公司的雇主引诱投
资黃金,而招致损失。由于怀疑有欺诈情况,证监会建议
未报案的投诉人向警方举报。警方现仍在调查所接获的投
诉。
9.从证监会搜集的资料显示,似乎有关投诉是针对少数公
司。显然在大多数个案中,投诉人均被游说签署一封信,
给予有关公司绝对决定权,代表他们买卖黃金。有关公司
会采用不正当手段如虛报市价及刻意增加买卖次数,以增
加所赚取的佣金。亦有些情况,投诉人的指示被有关公司
置之不理,以致不能套利或斩仓。至于大多数情况,有关
公司跟本地伦敦金或贸易场并无贸易往来,因此令人怀疑
有关公司根本沒有进行任何贵金属买卖的交易。
讨论
10.香港贵金属市场已运作了差不多一百年。在贸易场的86
年历史中,其作为自我规管机构的角色,得到市场充分确
认。投诉的个案极少,遇有投诉,贸易场会介入及协助处
理,投诉一般涉及黃金纯度或个别会员的操守问题。目前
有一宗投诉指称一间会员公司与另一间公司有关连,而警
方正就该投诉个案进行调查。贸易场的初步调查显示,该
两间公司并无关连,但有关调查仍在进行。
11.本地伦敦金市场方面,并无任何有关交易制度或程序的
投诉。因此,我们认为不宜对贸易场或本地伦敦金市施加
任何形式的规管。
12.如建议把贵金属买卖活动纳入规管范围,会困难重重
。由于有需要避免对正当的贵金属买卖活动加以规管(并
无理由支持规管),在界定须规管的活动类型时,会遇到
严重问题。此外,即使制订再多法例,仍不能杜绝诈骗
行为。存心诈骗的不法公司,只会寻找其他方法,以达
到目的。
13.我们相信,更可行的解决方法是,由政府教导市民认
识这类欺诈活动。由于求职人士似乎多被选中为欺诈目
标,劳工处在较早前已发布新闻稿及分发传单,提醒求
职人士,特别是寻找暑期工的学生多个形式的暑期工陷
阱,包括外汇及其他金融投资方面的陷阱。
14.警方亦在最近播出的警讯节目中,特别提及近日关于
贵金属买卖活动的投诉。
15.我们会考虑进一步联手宣传,由有关政府部门和消费
者委员会指出求职人士及有意投资者会遇到的圈套,特
别强调参与这类投机活动所涉及的风险,并让市民知道
一些自称为贵金属买卖商的公司的不正当手段。
财经事务科
一九九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Last Updated on 18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