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议程
日期 : |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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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上午十时四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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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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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通过会议摘录及续议事项
(上午十时四十五分至十时五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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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下次会议讨论事项
(上午十时五十分至十时五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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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临时房屋政策
(上午十时五十五分至十一时四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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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巿区重建的公众咨询工作
(上午十一时四十分至十二时四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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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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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局秘书处
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规划地政及工程事务委员会成员获邀出席会议,参与讨论有关巿区重建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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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
Last Updated on 20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