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委员会
房屋事务委员会


会议议程

日期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六日
时间:上午十时四十五分

项目 事项
I.通过会议摘录及续议事项
(上午十时四十五分至十时五十分)
II.下次会议讨论事项
(上午十时五十分至十时五十五分)
III.临时房屋政策
(上午十时五十五分至十一时四十分)
*IV.巿区重建的公众咨询工作
(上午十一时四十分至十二时四十五分)
V.其他事项

立法局秘书处
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规划地政及工程事务委员会成员获邀出席会议,参与讨论有关巿区重建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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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on 20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