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1788号文件
档号:CB1/PL/HG/2/1
立法局房屋事务委员会
长远房屋策略检讨工作小组
会议纪要
日 期 | :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四日(星期一)
|
---|
时 间 | :上午十时四十五分
|
---|
地 点 | :立法局大楼会议室B
|
---|
出席委员 :
李永达议员(主席)
周梁淑怡议员
冯检基议员
陈婉娴议员
缺席委员:
梁耀忠议员
列席职员:
- 资料研究及图书馆服务部主管
- 刘骐嘉小姐
- 总主任(1)2
- 甘伍丽文女士
- 高级主任(1)3
- 余丽琼小姐
李永达议员当选为长远房屋策略检讨工作小组(以下简称
「工作小组」)的主席。
2. 主席告知席上各人,成立工作小组的目的,是进行研究
及监察长远房屋策略的检讨工作。立法局秘书处资料研究
及图书馆服务部按议员所请,将协助工作小组拟备研究报
告。议员认为由于有关课题性质复杂,当局有需要提供长
远房屋策略督导小组将予检讨的事项清单。议员要求秘书
代主席拟备一封致房屋司的函件,告知事务委员会已成立
工作小组,并请当局加以协助,向资料研究及图书馆服务
部职员提供有关的参考资料。
(会后补注:
|
致房屋司的函件已于一九九六
年六月二十四日发出。) |
3. 至于研究工作的取向,主席提出两个可行方法供议员考
虑:就各个类别的房屋需要进行专门研究,或就整体长远
房屋策略进行综合分析。刘骐嘉小姐赞成采取上述第二种
方法,因概括性研究将有助得出较客观的分析。她作出补
充,表示工作小组可根据初步研究报告,决定须就何种范
畴进行更详细的研究。议员考虑到资料研究及图书馆服务
部的人力资源有限,加上在进行专门研究方面需要一定程
度的专业知识,因此普遍支持该项建议。
4. 议员同意首项研究工作为「探讨房屋需要及房屋需求
量」。该项研究的范围是评论当局拟定的房屋需求模式,
能否有效评定整体房屋需求。一位议员建议研究报告应列
出各种不同情况及有关的选择,但其他议员则对这些选择
是否可靠表示怀疑,因其将受到若干变換因素影响,例如
资源的供应情况。刘小姐表示其中一个可行方法,是在研
究报告中列出决定房屋需要的各种变換因素,供议员于下
次会议研究。主席建议应在稍后阶段就天台居民和床位寓
所住客及受私人重建计划影响的租戶的未承担房屋需求,
把各种情况纳入研究范围。议员建议的其他研究题目包括
「土地供应量」及「社会人士对公屋及居屋单位需求的比
例」。为方便资料研究及图书馆服务部进行研究工作,议
员要求秘书搜集过往就长远房屋策略进行的议案辩论的纪
录。
(会后补注:
|
秘书已于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把有关的议案辩论一览表送交资料
研究及图书馆服务部。) |
5. 议员同意于一九九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星期三)上午十时
四十五分举行下次会议,审阅「探讨房屋需要及房屋需求
量」的研究报告。
6. 议事完毕,会议于上午十一时三十分结束。
Last Updated on 20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