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1786号文件
(此份会议纪要业经当局审阅)
档号:CB1/PL/HG/1
立法局房屋事务委员会
会议纪要
日 期 | :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七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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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下午四时三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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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立法局会议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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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员 :
李永达议员(主席)
冯检基议员(副主席)
李华明议员
杨 森议员
陈鉴林议员
陈婉娴议员
廖成利议员
梁耀忠议员
罗叔清议员
单仲偕议员
缺席委员 :
周梁淑怡议员
司徒华议员
何承天议员
夏佳理议员
陈伟业议员
张文光议员
涂谨申议员
黃伟贤议员
郑家富议员
张汉忠议员
蔡根培议员
何俊仁议员
莫应帆议员
出席公职人员 :
- 副房屋司
- 华贤仕先生
- 助理房屋司
- 陈树培先生
- 助理房屋司
- 蓝列群小姐
列席职员 :
- 总主任(1)2
- 甘伍丽文女士
- 高级主任(1)3
- 余丽琼小姐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1457号文件)
主席欢迎当局代表出席是次会议,并表示这是当局就有
关长远房屋策略的问题所作的第二次简介。他接著请议
员参阅房屋司一九九六年四月十六日就事务委员会索取
有关长远房屋策略的参考文件一事作覆的函件,并就覆
函所提建议可否接纳表达意见。
2. 议员虽普遍支持房屋司建议的安排,但部分议员认为
如可获更多参考文件,将对事务委员会有用,因此等文
件有助事务委员会辖下的长远房屋策略检讨工作小组进
行其工作,该工作小组的职责是进行有关长远房屋策略
检讨的研究。华贤仕先生表示,当局充分理解议员关注
的事项,但他强调有关建议须经当局仔细考虑,然后才
提交事务委员会审核。他向议员保证,当局会在可行情
况下尽量提交有关的资料。至于主席要求当局提交房屋
需求研究工作小组报告一事,华贤仕先生表示,当局正
在拟定该报告的初步结论,并会在进行公众咨询之前作
出安排,就报告的最后建议向事务委员会作闭门简报。
华贤仕先生回答一项有关问题时表示,让事务委员会委
员参与房屋委员会就长远房屋策略举行的会议此项建议
未必可行。
3. 华贤仕先生应主席所请,借助附录所载资料,向议员
介绍一九八七年长远房屋策略的目标和成绩。他著重指
出,该策略的要点是扩大重建计划、增加现居于公屋的
住戶入住资助自置居所的机会、评估租住及出售单位的
需求,以便均衡地提供充足的各类单位、划定重建地盘
作兴建新的居屋单位之用,并让受重建计划影响的住戶
优先购买此等单位、推行新计划以协助低入息家庭置业。
他表示除了在清拆及重建计划方面出现失误之外,当局
推行一九八七年长远房屋策略的工作已取得可观的成绩。
当局会继续监察房屋需求,并因应房屋需求预测和可供
运用的资源调整建屋目标。
4. 议员对于一九八七年长远房屋策略的成绩表示怀疑,
鉴于在建屋目标方面出现的差距,此种感觉尤为强烈。
由于当局低估了房屋需要,加上在一九八七年采取以私
人楼宇作主导的原则,导致公共房屋单位的供应量严重
不足,以及轮候入住公屋的人数众多,议员对此表示关
注。为避免类似情况再度出现,议员促请当局在现时进
行的检讨中采取以公共房屋作主导的原则,并将轮候编
配租住公屋单位的平均时间由五至七年缩减至一年。华
贤仕先生回答时强调,房屋需求是一个不断转变的指标,
经济增长、社会转变及政策上的决定均会对其产生影响,
实无法作出准确无误的预测。当局已采用可因应各种转
变作出调整的房屋需求模式,以期尽可能就日后的房屋
需求量作出最准确的预测。至于现时的长远房屋策略的
取向,华贤仕先生表示当局打算在公共房屋和私人楼宇
两方面同时鼓励市民自置居所。在轮候公屋登记册方面,
蓝列群小姐解释,轮候册所载名单涵盖了所有符合入住
租住公屋单位资格的申请人,但其中部分人士可能在当
局未及处理其申请之前,已在其他计划下获编配公共房
屋,另有部分人士则可能已拒绝接受房屋编配。以过去
三年为例,在名列轮候册的申请人当中,约有25%是现
居于租住公屋的住戶。当局现正研究可采取何种改善方
法,使轮候册所载资料能反映实际情况。至于轮候编配
租住公屋的时间可作何种程度的缩减,华贤仕先生表示,
当局会按照总督在施政报告中所作承诺,在二零零一年
年底前,把轮候时间由七年缩短至少于五年。他应议员
所请,答允提交书面便览,解释得出少于五年此一轮候
期的方法。
5. 议员促请房屋科与有关的政策科及部门联络,冀能增
加用作兴建公共租住屋村的土地供应量,以及制订有效
的机制,将房屋需求量、建屋量及房屋供应量此种种因
素连系起来一并研究。他们亦要求当局调整建屋率,好
能迎合房屋需求方面的转变趋势,以及提供资料,把可
供兴建各类单位的土地数量和当局的建屋目标作一比较,
以便立法局议员参与有关工作。议员认为土地供应是决
定建屋量的首要条件,华贤仕先生对此表示赞同。房屋
科会与规划环境地政科紧密合作,确保有关方面尽力调
整规划范围,以加快进行土地辟拓及提供基本设施的工
程。至于检讨机制及建屋量的问题,华贤仕先生重申,
当局须在集齐公众意见后,才可就长远房屋策略作出最
终决定。然而,他向议员保证,当局在进行检讨时会考
虑他们所提的意见。鉴于土地供应对长远房屋策略有重
大影响,议员认为有需要就土地供应问题举行另一次简
报会。华贤仕先生表示在现阶段未能就此举行简报会,
但他应允尽快向事务委员会作出回覆。
6. 在回应议员时,华贤仕先生表示当局现正检讨参考文
件第3(c)段所述的「既定的优先次序」是否仍然适用。
至于议员要求搁置该文件第4(c)段所述建议,把划定作
重建用途的资源用于兴建新单位一事,华贤仕先生表示
如有关的居民强烈反对,当局会考虑此项要求。
7. 在提到参考文件第7段时,议员察悉至二零零一年时,
仍有3 100个(102 900减64 400减35 400)受清拆计划影响
的住戶未获安置安排,他们要求当局解释造成此项延误
的原因。华贤仕先生把此种情况归咎于申请人抗拒有关
安排及缺乏迁置单位。至于当局以何种依据,如该文件
第9段所述算出有80 000个家庭有实际房屋需求,华贤仕
先生解释,当局是假设有很多住戶在有关方面处理其申
请时并未符合入住公屋的资格,或已在其他计划下获得
安置,据而得出上述数字。对于可否透过增加单位供应
量,在二零零一年年底前为轮候公屋登记册上所有申请
人编配单位,华贤仕先生表示,除了需时进行土地辟拓
工程外,兴建所需数目的单位亦需要时间(61个月)。有见
及此,上述安排将不可能实现。
8. 华贤仕先生应议员所请答允在提交议员的便览內提供
以下资料:
-
部分清拆工程受到延误的原因;
-
一九八七年长远房屋策略检讨的目标,以及
参考文件第7段所述,为二零零一年设定的
目标;及
-
把轮候册上有实际房屋需求的家庭计算为
80 000个的理据。
9. 议员对于整体重建计划的进度表示失望,且询问当局
如参考文件第12段所述,把整体重建计划的目标完成日
期延至二零零五年的理据何在。华贤仕先生表示,在该
计划下的所有无独立设备单位中,已有约70%获得重建,
余下单位的住戶亦会于二零零一年之前获得安置。当局
会继续监察新建及重建租住公屋单位的建屋情况,以确
保依期完成有关计划。当局预计在二零零一年时,将可
完成该计划下约86%大厦的重建工程。在回答一项相关
问题时,华贤仕先生证实整体重建计划被纳入为长远房
屋策略的一部分。在回应一位议员时,他同意在提交议
员的便览內列出将整体重建计划的目标完成日期延至二
零零五年的原因。
10. 议员认为居屋单位售价偏高,已令有意置业人士却
步。他们促请当局检讨居屋的定价公式,并将居屋售价
与市价脫钩。
11. 议员要求当局阐释参考文件第19(a)段所述一人住戶
数目增加的理由。华贤仕先生表示,根据政府统计处提
供的资料,一人住戶数目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需要独居
的老人数目有所增加、未扩展的单核心家庭住戶因子女
已长大须另觅居所而需要分戶,以及从中国来港的合法
移民数目增加。为了应付此类别的房屋需求,当局将考
虑在一九九五/九六年度至二零零零/零一年度的一段
时间內,把一人单位及单身人士宿舍的宿位由50 000个
增至60 000个。华贤仕先生亦应允以书面证实上述各点。
12. 华贤仕先生回应议员时同意提供资料,分析导致来
自轮候册的需求有所增加的原因。
13. 主席在结束讨论时强调当局务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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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长远房屋策略在所兴建的单位数目及建
屋时间两方面,均能达到其目标;
-
将轮候公屋的时间由保守估计的五至七年缩
短至一年;及
-
制订有效的机制,将房屋需求量、建屋量及
房屋供应量此种种因素联系起来一并研究,
并且让立法局议员可参与有关工作。
一位议员进一步强调,房屋既非福利,亦不是服务,
而是有需要人士生活上一项重要的需求。因此,当局
应清晰而准确地拟定其房屋策略及目标。
14. 议事完毕,会议于下午六时三十分结束。
Last Updated on 20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