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委员会
规划地政及工程事务委员会


会议议程

日期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时间:上午十时四十五分

项目 事项
I.通过会议摘录及续议事项
(上午十时四十五分至十时五十分)

(于较早前发出的立法局95-96年度第PL362号文件)

II.下次会议讨论事项
(上午十时五十分至十时五十五分)

附录I

*III. 机电工程署为其他部门提供服务所收费用的厘定方法
(上午十时五十五分至十一时十五分)

附录II

IV.管制在楼宇僭建的违例搭建物
(上午十一时十五分至十一时四十五分)

附录III

V.就非发展性清拆引起农作物及农产品损失所作的特惠补偿
(上午十一时四十五分至下午十二时十分)

有关文件容后奉上

VI.荃湾屠房的迁移计划
(下午十二时十分至十二时四十分)

口头简报

VII.其他事项

立法局秘书处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本事务委员会邀请财经事务委员会的成员参与讨论议程项目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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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on 21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