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1950号文件
(此份会议纪要业经政府当局审阅)
档号:CB1/PL/TI/1

立法局贸易及工业事务委员会
特别会议纪要


日期:一九九六年六月十八日(星期二)
时间:上午十时四十五分
地点:立法局会议厅

出席委员:

    倪少杰议员(主席)
    李柱铭议员
    唐英年议员
    陈鉴林议员
    单仲偕议员

列席委员:

    李华明议员

缺席委员:

    詹培忠议员(副主席)
    黃震遐议员
    黃宜弘议员
    陆恭蕙议员
    田北俊议员
    郑明训议员
    刘汉铨议员
    罗祥国议员

出席公职人员:

参与讨论项目I

    首席助理工商司
    聂德权先生
    旅行代理商注册主任
    李金忠先生
参与讨论项目II

    副工商司
    何宣威先生

列席职员:

    总主任(1)1
    梁庆仪小姐
    高级主任(1)1
    袁家宁女士
议程第III项



I.博览旅行社停业事件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1636号文件)
聂德权先生向议员简介当局就博览旅游有限公司(下称「博览
旅游」)倒闭事件提交的文件,并重点讲述以下各点:
  1. 旅行代理商注册主任(下称「注册主任」)在一九九六年
    五月才得悉博览旅游的现金周转出现问题。注册主任立
    即要求博览旅游向他提交截至一九九六年二月为止一年
    內的最新帐目结算表,以供查核。有关帐目于本年六月
    初提交注册主任。帐目显示,截至本年二月底,该公司
    的股东亏损超逾800万元。注册主任要求博览旅游作进一
    步解释,但该公司却于本年六月八日通知注册主任,表
    示基于财政困难的理由,该公司决定在同日结束营业。
  2. 在判断何时适宜把有关旅行代理商出现财政困难的情况
    告知公众时,注册主任必须相当审慎,若过早作出宣布
    ,有关旅行代理商的业务便会受到不必要的不良影响。

2.在答覆议员就博览旅游的运作事宜提出的询问时,聂德权
先生和李金忠先生提供以下资料:
  1. 旅行代理商增加其实收资本是正常的商业活动。因此,
    注册主任并无要求博览旅游解释,因何在一九九五年五
    月把实收资本由300万元增至1,000万元。
  2. 根据《旅行代理商条例》(第218章),申请续牌的旅行
    代理商应在其牌照届满前不多于两个月但不少于一个月
    提出申请。就博览旅游的情况而言,该旅行代理商于一
    九九六年二月获得续牌时,其所提交的截至一九九五年
    九月三十日的帐目结算表显示,留存的股本约为550万
    元。当该旅行代理商申请续牌时,并无备有一九九五年
    十月至一九九六年二月这段期间的帐目结算表可供查核。
  3. 注册主任要求博览旅游两名董事在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二
    日与他会晤,为有关的调查工作提供证据。据该两名董
    事表示,该家旅行代理商最近数月有严重亏损。部分原
    因是其主要业务(即前往日本及南韩的旅行团),受到日
    本的神戶地震及困扰该两个国家的其他內部问题的影响
    ,在一九九五年出现大幅下跌。

  4. 注册主任已委聘核数师,审核博览旅游的帐目,这是调
    查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倘揭发有诈骗行为,当局会
    考虑采取进一步行动。
3.议员认为,博览旅游倒闭事件显示当局需要检讨目前对旅
业的规管机制。关于此点,部分议员质疑现行法例是足够。
他们批评旅游业议会內并无消费者代表,以及当局对其工作
缺乏监管。这些议员认为,旅行代理商注册处(下称「注册
处」)可能需要增强其编制和加强在监察方面的职能,而非
依赖旅行代理商作自我监管。

4.聂先生和李先生在回应时,提出如下各点:

  1. 规管旅行代理商的工作一直由旅游业议会和注册处共同
    承担,相辅相成。旅行代理商必须符合和遵守《旅行代
    理商条例》所规定的条文,才会获发牌照和续牌。此外
    ,旅游业议会已就规管旅行代理商事宜制订行为守则。
    此制度多年来一直行之有效。自旅游业议会成立以来,
    只发生过数宗旅行代理商倒闭的个案。
  2. 注册主任在监察旅行代理商的财政状况和进行品格调查
    的职责时,必须遵守《旅行代理商条例》的条文。法律
    规定,注册主任在撤销某旅行代理商的牌照前,必须给
    予有关的旅代理商进行申述的机会。这点对于制衡注册
    主任的权力实属不可或缺。事实上,在博览旅游倒闭事
    件发生前,注册主任已就旅行代理商提交财政状况报告
    事宜实行一项新措施。由一九九六年四月开始,注册主
    任在认为有需要时,可要求某旅行代理商就其业务帐目
    的财政状况提交季度报告。由于注册处是按照「收回成
    本」的原则运作,因此,增加人力资源所需的开支须由
    提高旅行代理商的牌照费支付。
  3. 旅游业议会的理事包括四名独立的专业人士。《旅行代
    理商条例》的现有条文已授权政府监察旅游业议会的运
    作和资源管理。
  4. 从这次事件的经验,当局会检讨规管旅行代理商的机制
    。这次事件发生以来各方面所提出的各项意见和建议,
    当局均会一一加以考虑,并会就如何进一步加强规管制
    度,征询旅行代理商咨询委员会及旅游业赔偿基金委员
    会的意见。

5.关于旅游业赔偿基金的特惠赔偿问题,鉴于截至一九九六
年五月底为止,旅游业赔偿基金累积的储备金总数已达2亿元
,部分议员认为,目前是检讨该项基金的赔偿范围及赔偿额
的适当时间。部分议员建议扩大基金的赔偿范围,以包括支
付机票和酒店住宿的费用,并把特惠赔偿额由占旅行团团费
的80%提高至100%。不过,其他议员认为,当局应仔细考虑
把特惠赔偿额提高至100%的建议。他们指出,此项建议可能
会有缺点,令消费者在选择旅行代理商时,可能不如从前小
心。

6.聂先生在回应时,提出如下各点:

  1. 当局将一并检讨特惠赔偿金额和对持牌旅行代理商的
    规管机制。旅游业已忧虑,若把赔偿额提高至旅行团
    团费的100%,消费者在选择旅行代理商时,便不会再
    虑有关旅行代理商的财政状况是否健全,这可能导致
    业內出现恶性的减价竞爭。不过,当局在此问题上会
    采取开放态度,并在作出决定前,仔细考虑各方面的
    不同意见。
  2. 因博览旅游倒闭而受影响的旅客,可向旅游业议会出
    示盖有印花的收据,以便领取相等于已缴旅费八成的
    代用券。他们可由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二日起计的两星
    期內,使用该等代用券参加由一些旅行代理商开办的
    旅行团,前往亚洲,欧洲或美国等地旅游,这些旅行
    代理商自动提供团费八折的优惠。若受影响的旅客选
    择参加这些提供折扣优惠的旅行团,他们实际上并无
    蒙受财政损失。
  3. 受博览旅游倒闭影响的772名外游人士中,只有两宗涉
    及代订机票或酒店的个案。根据业內现时的做法,旅
    客在支付有关交易的全部费用后,便持有机票或酒店
    住宿券。即使有关的旅行代理商拖欠债务,旅客亦不
    会直接受影响。不过,当局会适当地考虑议员的建议
    ,扩大旅游业赔偿基金的涵盖范围,以保障该等服务
    的提供。

7.部分议员认为,由于价格的差异应只反映服务质素的优劣
,业內有关减价战的忧虑并无根据。对于旅游业议会现时为
属下会员订定最低团费的做法,议员亦有保留。议员同意,
当局应在事务委员会下次会议上汇报检讨有关监察机制的进
展情况,并邀请旅游业议会的代表出席会议。

II. 其他事项

8.经主席同意,何宣威先生向议员简报美国最近对香港某些
纺织品类别的进口文件实施附加规定的情况。何先生表示,
美国海关宣称以对付非法转运纺织品活动为理由,于一九九
六年六月十三日宣布决定对香港十类成衣实施新措施,由一
九九六年六月十七日起生效。根据新规定,由香港进口该等
产品的进口商须为每次付运的货品提交报关单,报关单须由
参与制造所付运货品的所有制造商及分包商填写和签署。进
口商亦须证明报关单准确无误,并支付较高的入口保证金。
根据有关规定,倘若来自美国的纺织品制造情况确认小组正
在香港,在该小组确认有关货品确在香港制造前,拟付运的
货品会被扣。新措施将影响价值35亿元的港货,占本港纺织
品及成衣出口总值约4%。

9.何先生解释说,由于香港并无时间为此项新安排作好准备
,美国此举并不合理。事实上,贸易署署长曾于一九九六年
六月十二日与美国海关官员讨论转运货品的问题,但有关官
员并无提及美国的此项行动。美国事先未有与港府商讨,以
证实香港确有其认为存在的转运问题,而单方面对香港实施
歧视措施。已付运往美国途中的纺织品不可能符合新规定。
由于新措施适用于香港,香港的竞爭力将会削弱。若有关的
新规定导致美国买家在其他地方订货,香港的经济将不免受
损。当局担心,新措施可能只是美国为保护贸易而即将采取
一连串行动开端。

10.何先生亦概述当局为回应有关的新措施而采取的如下行动:

  1. 当美国海关总署副署长于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三日在香港
    把有关消息告知当局后,当局立即就美国的单方面行动
    向他提出抗议。港府将研究美国有否违反世界贸易组织
    有关多边贸易的义务。
  2. 工商司在一九九六年六月十四日接获美国方面的正式通
    知后,已即时去信美国海关总署署长,要求他重新考虑
    并撤销新措施。美国方面已同意尽快与香港举行会谈,
    并保证会尽力防止新措施破坏双方的合法贸易。
  3. 贸易署署长在访问美国期间,曾于一九九六年六月十四
    日拜会美国海关总署署长,重申港府的立场,要求美国
    方面撤销新措施或至低限度押后实施新措施。
  4. 当局已把美国方面的行动告知本地纺织业。纺织业咨询
    委员会将于一九九六年六月十八日举行紧急会议,讨论
    此事项。

11.对于美国采取的单方面行动,议员表示强烈不满。他们批
评美国政府并未咨询港府便仓卒地实施新措施的做法。一位
议员认为,港府应检讨香港与美国的贸易关系,并采取积极
步骤,确保香港得到平等的贸易伙伴待遇。

12.主席在总结时表示,事务委员会对于美国的单方面行动极
为失望和不满。事务委员会敦促当局尽速采取行动,与美国
方面展开谈判,务求使问题得到满意解决。

13.会议于中午结束。



Last Updated on 21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