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本)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1725号文件
(此份会议纪要业经政府当局审阅)
档 号: CB1/PL/TP/1

立法局交通事务委员会 会议纪要


日期:一九九六年五月九日(星期四)
时间:上午八时三十分
地点:立法局会议厅

出席委员:

    刘健仪议员(主席)
    黃伟贤议员(副主席)
    周梁淑怡议员
    陈伟业议员
    何敏嘉议员
    李永达议员
    陈荣灿议员
    张汉忠议员
    李启明议员
    顏锦全议员
    单仲偕议员
    曾健成议员
    任善宁议员

缺席委员:

    何承天议员
    黃宜弘议员
    蔡根培议员
    何俊仁议员
    刘千石议员
    罗祥国议员

出席议员:

    陈鉴林议员(非委员的议员)

出席公职人员:

议程第III项

    运输司
    鲍文先生
    副运输司
    梁世华先生
    首席助理运输司
    郑陆山先生
    首席助理规划环境地政司/规划
    黃永康先生
    运输署署长
    任关佩英女士
    署理海事署助理署长/港口服务
    谭百乐先生
    海事署总经理/港口运作
    区能达先生
    民航署航空交通总经理
    许致深先生
议程第IV项

    运输司
    鲍文先生
    副运输司
    梁世华先生
    副运输司
    邹耀南先生
    首席助理运输司
    利敏贞小姐
    运输署署长
    任关佩英女士
    运输署助理署长
    区永禧先生
    经济科高级库务会计师
    徐健明先生
议程第V项

    运输司
    鲍文先生
    副运输司
    梁世华先生
    副运输司
    邹耀南先生
    首席助理运输司
    刘国材先生
    运输署署长
    任关佩英女士
    运输署助理署长
    黃振亚小姐
    运输署总运输主任
    袁立本先生
议程第VI项

    运输司
    鲍文先生
    副运输司
    梁世华先生
    首席助理运输司
    刘国材先生
应邀列席人士:

议程第IV项
新大屿山巴士公司(1973)有限公司代表

    董事总经理
    黃良柏先生
    董事
    黃松柏先生
议程第VI项
地下铁路公司代表

副总监(车务工程)
祈辉先生
公司业务经理
梁陈智明女士
营运经理
许业雄先生 列席职员:

    总主任(1)2
    甘伍丽文女士
    高级主任(1)4
    谭鸿标先生

IV.重续新大屿山巴士公司专营权
专营权的年期
票价
改善服务
监察表现
专营权
东涌道的巴士服务
V.大屿山的士加价申请
VI.一九九六年五月六日地铁列车服务中断事件
载客量
处理紧急事故及危机
人流控制
乘客紧急警钟掣
通风设备
保险设备
外界监察
VII.其他事项

I. 通过会议纪要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1268,1357,1275及1341号文件)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四日、一九九六年一月十一、三月十四
日及三月二十七日的会议纪要经议员确认通过。

II. 下次会议日期及讨论事项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1359号文件附录I)
下次会议定于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举行,
讨论以下事项:
  1. 西区海底隧道的接驳道路;
  2. 泊车位需求研究中期报告;
  3. 高龄人士票价优惠;及
  4. 跨部门统筹封闭道路的事宜。
议员同意把今次会议延长至三小时,使每一议项均有充分时
间讨论。

3.单仲偕议员欲向事务委员会介绍他就地下铁路、九广铁路
及轻便铁路票价调整事宜提出的议员条例草案。鉴于条例草
案尚末在宪报刊登,议员同意暂定把这议项纳入一九九六年
七月下次会议的议程內。主席顺带告知议员,立法局秘书处
资料研究及图书馆服务部现正研究外国监察铁路票价的做法
,报告将于一九九六年六月初备妥。

4.经副主席提议,建议中的西部走廊铁路工程计划会纳入尚
待讨论事项一览表內,供日后讨论。议员记得上次在一九九
六年一月十一日的会议上讨论此事时,当局答应约三个月后
汇报评估这项工程计划的进展。

(会后补注: 事务委员会在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三日的会议上讨
论西部走廊铁路工程计划,会上议员同意成立小组委员会,
负责监察该计划的进展。)

5.关于屯门公路大榄段的仲裁事件,议员接纳副主席的提议
通过要求当局汇报最新情况,并告知议员该路段的扩阔工程
会否继续进行。
(会后补注: 当局提供的最新资料已于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一
日随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1651号文件送交议员参阅。)

III.跨境基建发展及交通安排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1377号文件附录II)

6.主席汇报,议员对于基建协调委员会(基协会)所制订的中港
主要基建计划表示关注,因此建议提出讨论。除了想更了解
这些计划外,议员亦希望知道跨境的海、陆、空交通安排。

7.鲍文先生应主席所请,向议员介绍基协会。他告知议员,
基协会成立于一九九四年年底,是中港就跨境基建发展事宜
交換意见的渠道。该会成员包括本港的规划环境地政司、经
济司、运输司及多个政府部门的代表,以及中方的对等官员
。鲍文先生表示,基协会的工作非常成功,已就多项事宜达
成协议。他强调基协会所达成的共识对双方均不具约束力,
推行计划所需的资源得由双方政府各自筹措。

8.黃永康先生随即概述基协会工作的重点。规划环境地政科
负责统筹基协会的工作,并参与公路、 桥梁及海上航道工程
事宜。鲍文先生、黃先生及许致深先生继而阐释基协会辖下
四个专家小组的工作。

  1. 海上航道专家小组
    中方曾表示有需要开拓一条直达蛇口的海上航道。小组
    已达成共识,认为有需要研究在大屿山以西珠江附近开
    拓铜鼓航道的可行性。
  2. 公路桥梁专家小组
    此专家小组处理修筑道路桥梁的策略性规划,现正审议
    中方提出的两项建议,即连接珠海及香港的伶仃洋大桥
    及橫跨后海湾,连接蛇口及香港西部的深圳西部通道。
    香港政府已委托顾问公司评估两项工程对环境、土地同
    途、交通及运输基础建设的影响。基协会日后会再讨论
    上述建议。
  3. 空中交通管制专家小组
    此专家小组负责统筹南中国近香港一带各机场的空域管
    理及空中交通管制事宜。专家小组定期与深圳机场及澳
    门机场的官员开会,商讨航空程序、空中交通管制程序
    及空域管理事宜。统筹工作一向进展顺利。关于赤𫚭角
    新机场,当局深信该组专家定能及时制订多套有效的相
    关程序。中方与港方一向通力合作,在技术层面预计不
    会遇到重大问题。
  4. 铁路专家小组
    此专家小组由运输司担任主席。小组同意继续以罗湖为
    客货运过境通道。此外,由于中方非常有兴趣发展都会
    式的运输系统,故现正积极研究在落马洲辟设一条新的
    旅客过境通道,连接香港计划兴建的西部走廊铁路与深
    圳其他交通工具的建议。

基协会的角色

9.鲍文先生回应副主席的问题时,证实基协会并非决策机构
,跨越一九九七年的工程,必须与联合联络小组协商。他又
强调,高层人员互相交換意见非常重要,可加深双方的了解
,有助进行讨论 。

10.鲍文先生回答一位议员的询问时表示,决定西部走廊铁路
应由何方兴建并非基协会的责任。任何事项在纳入基协会的
议程前,初步决定均已作出。他证实基协会主要是一个技术
委员会,而联合联络小组则会研究跨越一九九七年而又具财
政影响的工程,两者可同时接受咨询。在铁路工程方面,鲍
文先生表示,本港两间铁路公司中国的铁路公司素有密切联
络,以便交流技术资料。

11.鲍文先生为纠正一项错误的观念,指出并非中方才可向
基协会提出建议。事实双方均可提出建议,他更举出由港方
提议兴建的落马洲客运站为例,以资说明。关于基协会与政
治顾问办公室之间的交往,鲍文先生证实,处理影响深远的
事件时,亦会咨询政治顾问。他补充,基协会其中一位成员
是政治顾问办公室的代表。

兴建桥梁的建议及公开资料

12.议员问及研究中方提议兴建的伶仃洋大桥及深圳西部通
道的时间表,以及两项工程对本地交通的影响。黃先生回答
时表示,规划署委托的顾问公司会在一九九六年五月完成分
析工作,或许会在基协会今年夏季举行下一次会议时向该会
汇报结果。他未能预计日后有何跟进行动,同时强调现正进
行的只是非常初步的研究。鲍文先生补充,基协会已同意这
些桥梁只供前往香港的车辆使用,而非通往中国其他地区的
捷径。本港会策划兴建新路,应付日趋繁忙的跨境交通,暂
时命名为Y干线的道路便是一例。

13.鲍文先生回应主席的询问时证实,上述两条桥梁的起点
与终点尚未确定,此问题会在第三次综合运输研究中考虑。
黃先生补充,有关方面会拟定多个方案,以估量本地的道路
网可如何与建议的两项工程互相配合。

14.主席问及公布顾问公司报告书的问题,黃先生回答时表
示,过早公布恐会引起混乱,待顾问公司拟定明确的建议后
始行公布较为适宜。议员担心他们会被迫接受基协会的决定
,为释议员的疑虑,黃先生澄清,推展该等工程前,须依循
惯例申请拨款。鲍文先生重申中港双方并无就基协会所作的
决定作出承诺。

15.议员关注到资料可能过早泄漏的问题,尤其是中方可能
以其自已的方式,透露基协会所讨论事项的资料,此情况香
港政府也不能控制。鲍文先生指出,地方政府的建议不受中
央政府支持的事例在中国时有发生,因此过早透露资料的做
法应该避免。

过境通道的交通容量

16.一位议员问及过境通道的交通容量是否已达饱和,他担
心从中国到香港的车辆会随著基建项目陆续落成而激增,使
新界西北部的交通情况更趋恶化。鲍文先生表示,现时每天
过境的车辆约有20,000架次,他完全同意有需要使本港的道
路网能应付上述的发展,但他预计本港的交通不会过分挤塞。

17.郑陆山先生补充,由中国经三处过境通道来港的货车,数
目并无限制,但由中国进入香港的其他车辆数目则有限制。
由于交通流量预期会有所增加,当局计划至一九九八年把落
马洲现有的14 条过境行车线增加至24条。当局应主席所请,
答应拟备资料,交代过境通道的容量及使用过境通道的中国
车辆数目。
(会后补注: 有关资料已于一九九六年七月一日随立法局95-96
年度第CB(1) 1697号文件送交议员。)

新渡轮码头

18.议员关注到除了位于尖沙咀的中国客运码头外,本港应增
建来往中港两地的渡轮码头。梁世华先生回应此点时表示,
一个工作小组已完成研究,其结论是当现有码头的容量在二
零零五年达到饱和,本港便需要增建另一个码头,有关方面
会密切监察情况,以确定是否有需要更早推行增建码头的计
划。工作小组已预选了11个地点,其中两个位于屯门。工作
小组会详细研究包括地区需求在內的整体需求,初步属意在
荃湾海湾进一步填海区兴建新码头。

19.部分议员认为尖沙咀的码头已达饱和,渡轮须等候半小时
才可以泊岸。他们认为屯门是兴建新码头的较佳地点,尤其
是日后西部走廊铁路将于该区兴建。梁先生答应考虑议员的
意见。一位议员问及是否有可能兴建一个提供境內及国际航
线的码头,郑先生表示两类码头的需要不同,最大分别是国
际航线码头须具备移民局及海关设施,以及划定禁区。

香港至珠江三角洲各港口的渡轮服务

20.副主席注意到营办香港至中国渡轮服务的公司均是中资机
构,使用中国注册的船只,他询问是否这样才容易申请到经
营中港两地渡轮服务的批准。谭百乐先生表示,他注意到本
港及中国注册船只数目的差异,他强调这是商业事宜,海事
处无权过问。他解释任何公司倘若建议提供能惠及香港的服
务,海事处实难以拒绝其申请。他固然不能代中国发言,但
他认为也许由于中国欠缺码头设施,致使香港的公司无意经
营前往中国的渡轮服务。关于中国注册的船只及中国船主所
须具备的证明,他证实中港两地的要求相若。

21.关于规定在香港及中国水域航行的船只购买第三者保险,
以及乘搭中国船只的本港旅客显然不受第三者保险的保障这
些问题,谭百乐先生证实,此事从未在基协会的会议上讨论
。他告知议员,国际轮船服务不一定须要投买第三者保险,
另外,在香港水域航行的船只必须遵守本港港口的秩序及符
合管制规定。他答应提供书面回覆,阐释中国及香港分别惯
用的海事法例。
(会后补注: 上述资料已于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九日随立法局
95-96年度第CB(1)1493号文件送交议员。)

中国的道路标准

22. 一位议员汇报,很多货车司机不满中国的马路水准太低,
而且维修不当。以广深高速公路为例,路面便有不少裂缝,
而路旁又常见行人往来及小贩兜售货物。他促请当局向中方
反映这些意见。郑先生表示,沟通这方面意见的最适当渠道
是工作小组就运输管理事宜每季与中方官员举行的会议及每
半年与广东省官员举行的定期会议。此外,当局又会留意报
章报道的投诉。鲍文先生补充,货柜车车主与司机、香港政
府代表及深圳有关当局定期举行会议,亦是处理这些投诉的
适当渠道之一。

23.一位议员提议促请中方设立一条电话热线,让货车司机向
中国当局投诉及寻求协助。鲍文先生表示,此事可透过跨境
联络渠道处理。

其他

24.当局应向事务委员会报告基协会的工作进展,这项建议获
得议员支持。黃先生答应跟进此事。

IV. 重续新大屿山巴士公司专营权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1359号文件附录III及资料册(只备中
文本),已随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1377号文件送交议员)

25.主席汇报,新大屿山巴士公司现时的专营权将于一九九七
年三月三十一日届满,该公司已向政府申请为期10年的新专
营权。她请议员注意,新大屿山巴士公已提供一份业务资料
册(只备中文本),以及交通咨询委员会(交咨会)及当局均支
持新大屿山巴士公司的申请。邹耀南先生应主席所请,讲述
附录III 所载的资料册。他表示交咨会考虑过新大屿山巴士
公司的表现、财政状况及发展计划后,决定向行政局建议批
给新大屿山巴士公司为期10年的新专营权。

26.新大屿山巴士公司董事总经理黃良柏先生应主席所请,向
议员简述其公司的业务及日后的发展。他强调新大屿山巴士
公司在未来五年內会在其巴士上安装辅助减速器,使巴士在
大屿山弯曲陡峭的山路上行驶时更为安全,又会使用合乎环
保要求的引擎、为巴士装上方便残疾人士上落的设施,以及
引进新的车辆类别,例如行走新机场线、设有行李架的巴士
。他解释较长年期的专营权可令银行在提供贷款时减少忧虑
。他又强调,为改善服务,与乘客加强联络非常重要。为此
,新大屿山巴士公司已成立由当地居民及大屿山旅客组成的
乘客联络小组,每两三个月举行会议一次。

专营权的年期

27.关于批出为期10年的专营权的理据,鲍文先生称此举使大
屿山巴士公司有充分时间进行投资及估量日后的发展。从经
营、投资与发展的角度来看,短于10年的专营期并不实际。

票价

28.议员谈及新大屿山巴士公司计划增加空调巴士数量一事
时,表示担心乘客日后可能被迫乘搭较昂贵的空调巴士。黃
良柏先生解释,提供有空气调节的公共运输服务是大势所趋
。新大屿山巴士公司代表黃松柏先生表示,该公司大部分顾
客均是旅游人士(周日是70%,假日是90%),他们对空调巴
士的需求预计会有所增加,尤以夏季为然,但他指出新空调
巴士的窗戶可以开启,是否使用空气调节可视乎天气而定。
他表示乘客仍有多种类别的巴士服务可供选择,并向议员保
证,该公司会妥为通知乘客有何服务可供选择,以免产生混
乱。

改善服务

29.黃良柏先生认为大屿山的巴士服务在过去几年已大为改善
。他记得新大屿山巴士公司接办专营巴士服务前,乘客须苦
候一小时,才乘搭到前往宝莲寺的巴士,现时乘客在梅窝甫
从渡轮登岸,便有巴士供他们乘搭。

监察表现

30.副主席询问当局将按甚么准则,进行中期检讨,以评估新
大屿山巴士公司的表现。鲍文先生回答时表示当局会进行全
面的检讨,其中包括进行公众咨询。

31.一位议员问及出任新大屿山巴士公司董事局成员的政府代
表,在监察该公司的表现方面发挥甚么作用。区永禧先生回
应时说,新大屿山巴士公司的表现可说令人满意,交咨会只
接获少量投诉,便可反映此点。黃良柏先生证实,针对新大
屿山巴士公司的投诉甚少,他邀请议员往访该公司的车厂,
深入了解运作情况。

专营权

32.主席注意到,新大屿山巴士公司的表现一经证实未能令人
满意,其他营办商便会获准经营与该公司相同的路线,故质
疑是否应重新考虑「专营权」一词是否恰当。邹先生承认「
专营权」这一中文词语也许会令人误解。

东涌道的巴士服务

33.预计大屿山南部众多居民将会乘搭机场铁路,故前往东涌
的交通服务,需求会有所增加,一位议员因此询问新大屿山
巴士公司可向这些乘客提供甚么服务。黃先生表示,新大屿
山巴士公司拥有69部已登记的巴士,平均车龄是4.5年;在
周日行驶的巴士只有30-40部。在周末及假期,新大屿山巴
士公司会租用车辆,应付大批旅游人士的需求。因此,新大
屿山巴士公司使用现有的车队,将可在任何时间,在各条东
涌路线提供足够的服务;但他补充现时东涌道非常狭窄,只
可供体积细小的巴士行走。

34.尽管交通流量预计会有所增加,东涌道却未有扩阔,这点
令议员感到惊讶。任关佩英女士称,青马大桥在一九九七年
初通车前,东涌道将会暂时扩阔,利便较大型的车辆行走;
另外,沿路又会装置照明设施。即使如此,该条道路仍然太
窄,不能改为双程行车。规划署现正制订发展南大屿山的长
远策略。现时的郊野公园景色大多会得以保留。议员表示有
兴趣参观这条独一无二、设有33个避车处的道路。
(会后补注:前往大屿山视察新大屿山巴士公司的运作及参观
东涌道的活动已安排于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一日举行。)

35.议员不满当局显然忽略了为南大屿山发展道路网。一位议
员坚决认为当局应兴建由新机场至昂平大佛所在的新路。鲍
文先生重申当局即将进行检讨。梁先生补充,除大屿山岛上
的交通需求外,当局亦会顾及对外的运输网络。邹先生亦补
充,当局已于一九九六年三月底招标营办东涌与市区之间的
巴士服务。任关佩英女士为消除议员的疑虑,向议员保证当
局的目标是要确保该区有足够的巴士服务。

36.主席感谢黃良柏及黃松柏两位先生列席是次会议。

V.大屿山的士加价申请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1359号文件附录IV)

37.主席报告,根据附录IV所载的参考文件,交咨会建议大屿
山的士收费应予提高,平均加幅为10%,于一九九六年七月
生效。

38.黃振亚小姐回应议员的询问时表示,当局在建议加幅前,
曾按不同车程,比较巴士票价及的士收费。她又指出,一九
九五年针对大屿山的士的投诉只有五宗。

39.议员关注的士司机实际可从建议的增幅得益多少。部分议
员询问大屿山的士车主会否仿效市区及新界的士车主在今年
较早时的做法,延迟提高车租。黃小姐回答称,大屿山岛上
共有40多部的士,由车主自己驾驶的稍高于50%。她表示,
在一般情况下,当局不可能亦不宜介入磋商车租的事宜中,
但当局会监察这方面的情况。

40.黃小姐解释,厘定比通胀率为高的加幅,是因为「落表」
首二公里后每0.2公里的收费,须调整至最接近的10仙整数,
因此增幅便须定为10%。除这个因素外,其他已顾及的因素
计有业內人士是否可维持其财政能力、服务水平、投诉个案
的数目、与其他交通工具收费的比较及乘客可否负担。议员
询问大屿山的士收费日后的增幅会否予以调整,以扺销今年
增幅中超出通胀的部分。黃小姐表示备悉议员的意见。

41.一位议员指出大屿山的士司机的收入近期有所减少,黃小
姐认为这是由于参观大佛的热潮已冷却、经营成本(包括汽油
、维修及牌照等费用)上涨及新大屿山巴士带来竞爭所致。

42.议员得悉有关大屿山的士收费调整的附属法例将于一九九
六年六月提交立法局省览。

VI. 一九九六年五月六日地铁列车服务
中断事件

(地下铁路公司在会上提交的简报摘要,见附件) 43.主席表示上述事故备受议员关注,固此列为今次会议的议
项之一。尽管地下铁路公司(地铁公司)主席苏泽光先生已知
会她,因事务委员会会议与地铁公司董事局会议撞期,故他
未能出席,但主席有见及市民对此事的关注,决定此议项不
予押后讨论。她继而邀请地铁公司代表简略说明当天的事发
经过,以及评估服务中断所造成的影响。她又要求代表详细
讲述地铁公司计划进行的紧急事故处理程序检讨。

44.梁陈智明女士为一九九六年五月六日发生的事故给乘客带
来不便而致歉。她重申地铁公司无意推卸责任,并告知议员
该公司已成立调查小组,负责调查事件的始末,她答应待调
查完成后,再向事务委员会交代。她继而请祈辉先生及许业
雄先生向议员汇报事件的经过及事发时即时采取的行动。

45.许先生首先根据附件所载的简报摘要,重点叙述引致一
九九六年五月六日所发生事故的一连串事件。祈辉先生接著
亦根据同一份摘要,解释当天即时采取的行动。他强调地铁
公司已成立调查小组,调查所有有关的事项。

载客量

46.议员问及每一列车的最高载客量为何。祈辉先生答称,在
各种情况下透过模拟方法进行测试的结果显示,每部列车最 拥挤时可载乘客约3,000人,一般载客量则是2,500人。

处理紧急事故及危机

47.议员批评地铁公司即使在过去两年已发生过六、七次严重
的列车延误事件,但至今仍无力处理紧急事故;他们询问地
铁公司有否从以往的事故中汲取经验,并应用于员工训练课
程中。许先生回应时说,地铁公司向有利用过往发生的事故
作为训练教材,从中汲取教训;但任何两宗事故均不会完全
相同,因此在训练过程中,要为每一种不同的情况设计模拟
训练是极之困难的事。他请议员放心,每一车站均有制订应
变计划,处理紧急情况,统筹工作则由中央控制室负责。

人流控制

48.为纾解议员对人流控制问题的关注,许先生告知议员,每
一车站均有制订控制人流的措施,把乘客数量维持于可容忍
的水平。所有这类措施都已纳入地铁公司的训练课程中。举
例而言,把入闸口关上或把电动梯级按停,便可减慢人潮涌
往月台的速度,此举的目的是把乘客暂时留在车站大堂,直
至月台可容纳他们为止。

49.关于月台助理员的任务,许先生澄清他们的责任是有效控
制月台的人群,其工作计有协助乘客进出车厢,以及关闭车
门。议员询问地铁公司是否可利用某些设备,得悉在繁忙时
间里,整个地铁系统內共有多少乘客。许先生指出,地铁公
司可透过自动收费电脑系统,计算在整个地铁系统內的乘客
人数,更可藉此计划及提供列车服务,以应付需求,并且可
在正常的运作情况下,把繁忙时间內每部列车的平均乘客数
目控制于2,500人。

50.一位议员叙述他在一九九六年五月六日在彩虹地铁站的亲
身经历。他认为当天在该车站內,控制人流的工作绝难令人
满意。许生回应时请议员注意,当天较早时观塘线发生一名
乘客坠轨事件,使情况更为混乱。他表示,发生这次事故后
,地铁公司已成立一个工作小组,检讨控制人流的程序。

乘客紧急警钟掣

51.议员提议安装讯号灯,显示按动警钟掣的乘客所在位置。
许先生觉得这提议在技术上是可行的,尽管现有列车的原本
设计并无包括这样的设施;他指出机场铁路的列车上便装有
这种设备。他强调现时使用的设计,必须由乘客说出按动警
钟掣的正确位置,及后又须用人手把警钟掣调校回原位,这
种设计的目的是使每一宗求助个案都得到妥善的回应。

通风设备

52.祈辉先生回应议员时表示,地铁的通风系统使溫度维持于
摄氏22度,列车上乘客多寡对溫度并无影响。一位议员指出
,他当天在车厢內,当时溫度肯定远远高于摄氏22度。

保险及赔偿

53.议员担心列车超载时不受保险所保障。祈辉先生指出地铁
公司已投买综合保险,保险公司每年会评估风险因素。关于
保险的详细条款,梁陈智明女士答应于会后以书面作覆。至
于向地铁公司索偿的问题,梁陈智明女士证实该公司会考虑
合理的书面申索,并会个别处理。
(会后补注:地铁公司的书面答覆已于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一
日随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1651号文件送交议员参阅。)

外界监察

54.议员促请地铁公司研究是否有其他因素导致发生该次事件
;部分议员认为调查工作应有外界人士参与。鲍文先生回应
时表示,调查工作最适宜由地铁公司进行。他告知议员,只
要有需要,地铁公司一向会毫不犹豫地聘请专家。他又补充
,香港铁路视察组经常与地铁公司紧密合作。要决定外界人
士应否参与调查,目前尚属言之过早;既然如此,鲍文先生
提议议员靜候地铁公司的报告。

55.梁陈智明女士及许先生回应议员时表示,月台上是否应装
置紧急求助电话,以及与提供救护车服务的机构互相协调,
确保获得适当的紧急医疗服务等问题,均属检讨范围。一位
议员建议地铁公司全面检讨已使用16年的各种系统的运作情
况及安全程度。祈辉先生则认为在现阶段无此需要。

56.主席总结前促请地铁公司尽快完成调查,然后再向事务委
员会交代。

57.主席顺带提到,她知道地铁公司仍在研究是否可沿月台安
装闪灯,使乘客注意列车与月台间之空隙。她促请地铁公司
考虑闪灯癫癎症及精神病患者所造成的影响。许先生回应时
说,地铁公司仍在搜集这方面的资料,尚未作出任何明确的
决定。

VII.其他事项

58.鲍文先生行将退休,离开公务员行列,这是他最后一次出
席事务委员会的会议。主席感谢他过去多次出席会议,对于
处理与运输有关的事宜,贡献良多。事务委员会全体议员祝
鲍文先生事事顺遂。鲍文先生说他过去一直尽量抽空出席交
通事务委员会所有会议,虽然他知道议员与他偶然会持不同
的意见,但他仍感谢议员与他通力合作,并赞赏议员发表的
宝贵观点与意见。

59.议事完毕,会议于下午十二时三十分结束。




Last Updated on 21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