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CB(1)574/95-96号文件
(此份会议纪要业经当局审阅)
档号:CB1/PL/TP/1

立法局交通事务委员会 特别会议纪要

日  期:一九九六年七月二十六日(星期五)
时  间:上午十时四十五分
地  点:立法局大楼会议室B

出席委员 :

    刘健仪议员(主席)
    黃伟贤议员(副主席)
    陈伟业议员
    陈荣灿议员
    罗祥国议员
    曾健成议员
    任善宁议员

缺席委员:

    周梁淑怡议员
    何承天议员
    何敏嘉议员
    李永达议员
    黃宜弘议员
    张汉忠议员
    蔡根培议员
    何俊仁议员
    刘千石议员
    李启明议员
    顏锦全议员
    单仲偕议员

其他出席议员:

    黃秉槐议员

出席公职人员:

运输司
萧炯柱先生
副运输司
梁世华先生
副运输司
邹耀南先生

运输科
署理总铁路视察主任
胡建明先生
运输署署长
任关佩英女士

应邀出席人士:

地下铁路公司代表
车务总监
唐伟林先生
车务工程设计经理
麦国琛先生
公司事务经理
梁陈智明女士

列席秘书:

总主任(1)2
甘伍丽文女士

列席职员:

高级主任(1)4
谭鸿标先生



地下铁路公司(以下简称「地铁公司」) 讲述近日发生的多宗服务中断事故

主席表示,由于议员对地下铁路(以下简称「地铁」)发生 一连串服务中断事故表示关注,故召开这次特别会议。 地铁最近一次事故在一九九六年七月二十五日发生。由 于运输司宣布有意邀请一名英国专家进行调查,事务委 员会遂邀请当局及地铁公司代表出席是次特别会议,向 议员讲述服务中断的原因,以及避免发生类似事故的计
划。

一九九六年七月二十五日的事故

2. 地铁公司的唐伟林先生应主席所请,根据在会议上提 交的简报,讲述一九九六年七月二十五日发生事故的始 末。简言之,一名车长在当日上午九时二十二分向控制 中心报告,他怀疑荃湾线的路轨出现问题,上午九时三 十五分起,地铁公司在该段路轨暂时实施列车限速行驶。 经检视路轨后,地铁公司决定进行临时抢修,于是服务 在上午十时四十二分暂停。断裂的路轨在下午十二时十 三分抢修完毕,列车服务在下午十二时四十分恢复正常。 地铁公司正调查事故的成因,并已安排在出事的路轨进
行精密金属分析。

(会后补注: 该份简报已随立法局95-96年度第
CB(1)1923号文件送交缺席议员。)

3. 任关佩英女士补充,运输署在上午十时二十四分接获 地铁公司发出的黃色警告后,已立即通知九龙汽车(1933) 有限公司(九巴)及香港油麻地小轮船有限公司。运输署 其后在上午十时四十八分接获红色警告。九巴增派巴士, 提供56班额外班次,接载约7,200名乘客。渡轮的班次 亦增加五班,但只接载了387名乘客。事故发生期间,运 输署与地铁公司密切联络,以了解事态发展。

4. 萧炯柱先生表示,地铁上次发生类似事故是在四年前 左右,但当时列车服务并无受到影响;影响列车服务的 类似路轨问题,约在十五年前发生过。他又记起,一名 英国专家在一九九三年曾应邀到港,检查铁路系统。他 已经与政府內负责监察铁路的人员讨论近日的事故,而 且认为这次路轨断裂与其他事故不同,故决定有需要再 请该名专家到港。因此,他在一九九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去信该名专家。

5. 议员一方面赞扬有关车长表现出众,避免了一场大灾 难,另一方面仍提出连串问题:如何发现路轨断裂、路 基抢修组多久才抵达现场,以及为何在晚间的检查中沒 有发现路轨断裂。唐伟林先生回应如下:

  1. 该名车长驾驶列车经过肇事路段时,听见异 响。地铁公司员工所接受训练的其中一环, 是报告不寻常事故,这名人员正是学以致用;

  2. 路基抢修组须带备所需仪器,从九龙湾车厂 运往现场,进行抢修。当日早上那个时间, 路面非常阻塞。此外,路轨抢修妥当后,该 组须安排列车试行该段路轨,观察行车情况, 然后才可全面恢复服务。因此,该组确已尽 速进行抢修,无论如何是值得表扬的;及

  3. 地铁公司的保养维修制度包括每晚检查路轨、 每月检查交叉口及道岔,以及每月用超声波 测试车辆检查整个系统。此外,每半年亦会 在道岔进行染料渗透试验。经理级及经验丰 富的监督人员每晚均进行结构维修、路轨翻 新及其他保养工作。事发前一晚的检查中并 无发现路轨断裂,可能是因为当时路轨的裂 缝尚未明显至可以看见;裂缝存在,但不能 察觉的情况是可能存在的。这次事故的调查, 须待精密的金属测试完成后,才会有结果。

唐伟林先生证实,香港城市大学正进行实验,分析肇事
路轨,一个月內应有结果。

6. 有人批评地铁公司在一九九六年七月二十五日事故发 生期间,并无通知乘客究竟发生何事。唐伟林先生回应 这项批评时承认,在这方面很难做到十全十美,但地铁 公司一向致力改善向乘客发放资料的方法。他向议员保
证,每宗投诉均会独立处理。

7. 陈荣灿议员代表香港工会联合会及民主建港联盟,亦 表示关注这次事故,他又问到避免类似事故重演的计划 为何。唐伟林先生指出,地铁系统使用频繁,无论是严 重或轻微的毛病引起的事故,地铁公司均逐宗详细调查。 在今次事故中,并无证据显示保养维修制度不妥。麦国 琛先生补充,地铁公司正逐步装置新讯号器材,工程完
成后,铁路的可靠程度会更高。

8. 陈伟业议员批评当局的应变计划欠周,导致受影响的 地铁站出现混乱情况。他注意到,列车服务恢复后,运 输署人员才抵达美孚站。任关佩英女士回应时重申,该 署接获地铁公司的黃色警告后,已立即与九巴联络,美 孚巴士总站的站长亦与九巴的紧急情况控制中心保持密 切联系。同时,该署亦派员到各个地铁站视察情况。她 认为,在当时的情况下,这些措施是最恰当的。然而, 该署仍会检讨应变过程,看看是否可以精益求精。

地铁公司的保养维修制度

9. 议员提出关于晚间检查系统及超声波仪器的问题,唐 伟林先生回应时表示,地铁公司每晚进行的巡视非常仔 细,与国际间任何系统相比,肯定属高水准之列。地铁 共有100公里路轨,另有40公里在车厂內。地铁公司每晚 检查五公里路轨,每年翻新12公里路轨。关于超声波设 备,唐伟林先生强调,事实证明这是个第一流的系统, 地铁公司对其充满信心。这种仪器不单可检查路轨驳口, 亦可全盘检查路轨。为进一步改善这个系统,地铁公司 已订购一部新的超声波测试车辆,以便提高视察率。

10. 关于地铁公司是否有足够的专款,进行保养维修计 划,以防患未然,检查的次数又可否增加的问题,唐伟 林先生表示,目前并无证据显示现行的制度欠佳,但鉴 于发生这次事件,地铁公司会作出检讨。保养维修预算 从未试过不足或受到财政方面的限制。地铁公司一向有 定期检讨,必要时更会增加款项,务求维持保养维修工
作的水准。

表现纪录

11. 陈伟业议员认为,一连串事故反映出地铁公司存在 一个严重错误,并非纯粹是个别事件。他表示,地铁公 司兼营地产发展业务,同时又兴建机场铁路(机铁),令 基本的地铁服务受到影响。他主张检讨地铁公司的架构。 罗祥国议员更建议削减地铁公司高级人员的薪酬,以反 映他们对一连串事故须负的责任。曾健成议员亦质疑是 否有其他方法可探测这些裂缝。

12. 唐伟林先生回应时承认,列车內并无装置探测裂缝 的仪器,其他国家的集体运输系统亦然;探测路轨出现 问题的方法,全赖晚间检查制度。他强调,一九九五年 的78宗路轨问题中,只有一宗无法在晚间检查时发现。 地铁公司人员训练有素,一向把安全意识放在首位。唐 伟林先生又反驳上述批评,否认地铁公司将注意力分散 到其他业务。他表示,各个新项目均由专责员工分别处 理。他又请议员参阅在会议上提交的「历时五分钟或以 上的延误:一九九零年至一九九六年(六月)」图表。该 图表显示一九九六年每月平均有16.5宗仪器故障事故, 引致五分钟或以上的延误;一九九六年七月(截至七月二 十六日)因各类事故而引起的延误则有二十九宗。由于后 者影响大量乘客,值得关注,但从该表可见,以一个月 而言,上述数字并非特别高。唐伟林先生总结时表示, 观乎表现纪录,地铁公司在一九九六年至今的表现并非 特别差;与过去任何一年比较,即使不是更好,也绝不
逊色。

(会后补注: 该图表已随立法局95-96年度第
CB(1)1923号文件送交缺席议员。)

13. 萧先生谈到陈伟业议员建议检讨地铁公司的架构时 表示,地铁公司全日24小时为香港服务,在现阶段将事 故归咎于公司架构出现问题,未免过于草率。他强调他 会要求地铁公司主席回应该名专家的报告。

14. 至于在讯号系统保养维修方面具丰富经验的地铁公 司人员,是否已调往机铁工作,唐伟林先生表示,确实 有几名人员调往机铁工作,原因是两个系统十分类似。 他补充,地铁公司一方面聘用新人手,一方面调派旧员 工往机铁工作,而且已拟备接办机铁的详细计划。他强 调,重新调配人手是为了公司的利益及员工的事业发展 著想,绝不会削弱车务人员的人力,亦不会影响地铁公 司提供列车服务的能力。唐伟林先生保证,地铁公司会 善用资源,营办两个系统。他答应议员的要求,以书面 回覆由地铁调往机铁的人员数目。

专家研究的范围

15. 萧先生回应议员时证实会请该名专家,全面检查整 个地铁系统。他表示,虽然邀请该名专家到港的首要目 的,是调查近日的连串事故,以及找出可改善之处,但 他也会请该名专家研究所有相关问题,以便得出一个有 具体数据、技术化及科学化的结论。陈伟业议员表示, 除英国以外,当局也应该从其他拥有先进铁路系统的国 家,邀请专家检查本港的地铁系统。

16. 黃伟贤议员建议,当局应考虑设立一个赔偿机制, 规定地铁公司向受到该公司出错影响的乘客赔偿,此举 大有可能迫使地铁公司加强系统的保养维修。萧先生答 应考虑这项建议。

17. 经主席要求,当局答应安排该名英国专家在完成研 究后,与事务委员会讨论他的研究结果。

18. 议事完毕,会议在下午十二时十分结束。



立法局秘书处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Last Updated on 21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