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95-96年度
第CB(2)2141号文件
(此份会议纪要业经政府当局审阅)

档 号: CB2/PS/7/95

立法局福利事务委员会
研究综合社会保障援助
小组委员会
首次会议的会议纪要


日期: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二日(星期三)
时间:下午四时三十分
地点:立法局大楼会议室A

出席委员:

    李华明议员(主席)
    冯检基议员
    李卓人议员
    陈婉娴议员
    罗祥国议员
    罗致光议员
    李启明议员

缺席委员 :

    黃伟贤议员*
    朱幼麟议员#
    谢永龄议员#

列席议员 :

    资料研究及图书馆服务部主管
    刘骐嘉小姐
    研究主任
    李敏仪女士
    总主任(2)4
    陈曼玲女士
    高级主任(2)4
    周富平先生


I. 选举主席

李华明议员获推选为小组委员会主席。

II. 讨论文件:《香港与若干选定国家的
社会援助水平决定因素的研究》

2.主席向议员简介成立小组委员会的原因,他预期小组委员
会会于适当时候向福利事务委员会作出汇报。

3.罗致光议员问及线性关系的问题。李敏仪女士回答时解释
说,为减低行政费用,当局已于一九九三年取消按比例计算
发放援助金额的做法。据陈婉娴议员观察所得,香港家庭须
符合比其他国家更为严格的资格准则,才合资格领取综援。

4.陈议员考虑过政府当局的意见。她建议小组委员会著手认
定一个讨论模式,连同有待陈述的主要项目,与政府当局作
出讨论。主席同意陈议员的建议。他又补充说,其中一个主
要项目是单身住戶的综缓问题。主席建议议员应先行清楚理
解研究文件,然后才与政府当局进行讨论。

5.刘骐嘉小姐应主席要求讲解国际间采用的贫穷线概念。她
引述欧洲联盟使用的定义作为例子。欧洲联盟的定义为「由
于资源匮乏,以致其生活水平未达其所居成员国可接受的最
低标准的个人、家庭及人群」。根据此定义,该等人士为入
息低于该国人民平均可支配入息的50%的人士。

6.罗致光议员指出,单身人士家庭包括单身老人,他们需要
得到特别照顾。在九万多名单身老人当中,只有五万人获得
综援。据罗议员所知,其余的单身老人因为并不知道自己合
资格领取综援以致沒有提出申请。在该接近四万名的单身老
人中,大部分的入息水平都低于综援规定的最低水平。因此
,他们的开支水平也较低。罗议员询问,是否可以透过作出
合理的假定以判断单身老人中入息水平低于综援规定最低水
平者的百分率。罗议员建议,为了作出有意义的比较,应定
出一个适用于单身老人的合理入息水平。李敏仪女士回应时
表示,最新一期的住戶开支统计调查已定于本年六月底前发
表,而在六月后亦会有一份有关一九九四至九五年度综援受
助人的调查报告发表。罗议员建议,最新的资料发表后,研
究文件的相关数据和分析应予修订。会上同意立法局资料研
究及图书馆服务部应联络政府统计署要求协助,列明所需的
资料。议员同意集中注意力于只有一至两名成员的家庭,特
别是单身的老人。 资料研究及图书馆服务部资料研究及图
书馆服务部

7.罗议员建议,综援应采用非线性关系以代替目前以家庭人
员数目来决定所发出援助金额的线性关系。他引用租金津贴
作为例子,该津贴并非以线性关系计算。罗议员希望资料研
究及图书馆服务部会考虑这个方法。陈婉娴议员建议应将研
究工作集中于只有一至两名成员的家庭身上。

8.李卓人议员支持小组委员会应把注意力集中于只有一至两
名成员的家庭身上。据他观察所得,政府当局计算综援时极
为著重住戶开支统计调查,但其实亦可以基本需要开支预算
作为依据。他建议小组委员会讨论应以何者作为依据。

9.罗议员表示会选择采用以基本需要开支预算为依据,而不
选择采用以住戶开支统计调查为依据的做法。他指出,采用
基本需要开支预算为依据应该是公平而广被接受的做法。要
确认不同家庭的需要,需进行大规模的研究,涉及庞大的财
政资源。由于观察到政府当局十分著重于拥有四名或以上成
员的家庭,罗议员建议小组委员会应集中注意力于只有一至
两名成员的家庭,并应研究采用基本需要开支预算的方法。

10.李敏仪女士应主席要求解释说,综援受助家庭中约90%是
只得一至两名成员的家庭。单身人士家庭的平均每月开支是
7,588元,而每名单身人士每月可得的综援金是2,650元。主席
察悉,综援的金额虽然包括标准金额、其他补助金、特别津
贴以及租金津贴,但仍然大大低于每月平均开支。李卓人议
员表示,有关金额是家庭每月收入中位数的33%至35%。国
际劳工组织建议应确保沒有工作的人士所得到的援助金最少
应令该等人士的生活水平相等于平均国民可支配入息净额的
半数可过的生活水平。因此,综援金额并未达到国际劳工组
织所建议的援助金额水平。

11.议员倾向支持国际劳工组织的建议,但冯检基议员表示,
有 关建议早于一九五二年发表,政府当局并不承认该建议。
主席察悉,综援的每月金额,分别是一人家庭及二人家庭每
月入息中位数的33%至35%和29%至34%。集中在二人家庭这
点,李敏仪女士答应会向政府当局索取二人家庭年龄组合的
资料。

12.刘骐嘉小姐就研究文件第8.12点发表意见。她指认出一个
甚受关注的事项,就是有愈来愈多体格健全的成人以及与家
人同住的小童申请综援。主席建议资料研究及图书馆服务部
列出全部受到广泛关注的事项,然后要求政府当局就该等事
项进行分析。议员同意主席的建议。

13.李卓人议员认为,小组委员会应决定应采用基本需要的模
式还是采用比较开支的模式。倘采取比较开支的模式,则需
取得进一步资料,包括占33.6%的一人家庭的特点的资料,例
如年龄分布、入息分布以及是否符合领取综援的资格等。李
敏仪女士指出,要求政府当局提供协助前,最好能先定出所
需资料的类别以及其他详细项目。陈婉娴议员建议,应扩大
分析范围至二人家庭。

14.会上继而讨论到英国及美国界定的基本需要的內容、欧盟
建议采用的贫穷线定义、丹麦的福利制度及其弊端等。李启
明议员要求资料研究及图书馆服务部搜集瑞典和澳门福利制
度的资料和详细內容。资料研究及图书馆服务部答应照办。

15.主席要求资料研究及图书馆服务部为小组委员会准备/向
政府当局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 解释为何综援受助人数目大幅上升(第12段);
  2. 最新一期的住戶统计开支调查以及综援受助人的调查
    报告(第6段);
  3. 占33.6%的一人家庭及占7.2%的二人家庭的进一步资料,
    包括每个组别的家庭数目、年龄及入息分布等(第11段); 及
  4. 政府当局的「老人基本需要分析」的资料,包括:
    1. 有关假设,及
    2. 以项目分类的开支比较。

下次会议

16.下次会议定于一九九六年七月十五日下午二时
三十分举行。

17.会议于下午六时十分结束。

*不在本港
#另有要事




Last Updated on 22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