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CB(2)7/96-97号文件
(此份会议纪要业经政府当局审阅)
档 号:CB2/PL/WS

立法局福利事务委员会
会议纪要


日期:一九九六年七月十五日(星期一)
时间:下午二时三十分
地点:立法局会议厅

出席委员:

    李华明议员(主席)
    朱幼麟议员(副主席)
    张文光议员
    冯检基议员
    杨 森议员
    黃伟贤议员
    李卓人议员
    罗致光议员
    李启明议员
    谢永龄议员

缺席委员:

    陈伟业议员*
    李家祥议员*
    黃宜弘议员*
    田北俊议员*
    陈婉娴议员*

出席公职人员:

议程项目I

    首席助理卫生福利司(老人服务)
    黃浪诗女士
    社会福利署助理署长(老人及医务社会服务)
    洪李碧璇女士
    高级社会工作主任(老人服务)2
    冯伯欣先生
议程项目II
    副卫生福利司
    韦立新先生
    社会福利署助理署长(青年及康复服务)
    梁士雄先生
    总社会工作主任(青年事务)
    石施群英女士

议程项目III
    副卫生福利司
    韦立新先生
    助理卫生福利司(福利) 2
    郑伟鹏先生

应邀出席者:

议程项目I
    香港城市大学高级讲师
    周爱华女士
    研究助理
    黃珊琪小姐

列席职员:

    总主任(2)4
    陈曼玲女士
    高级主任(2)4
    周富平先生


I.长者咭计划

(立法局95至96年度第CB(2)1850号文件附录I)

周爱华女士应主席请求简介其调查结果。她特别提到长者咭
计划的使用率偏低,并讲述箇中原因。她建议藉下述五项方
法改善长者咭计划:

  1. 改善宣传及推广媒介;
  2. 了解长者的实际需要;
  3. 与商号加强沟通,设立嘉许及监察的方法;
  4. 加强推广敬老教育;
  5. 使更多合资格的长者登领取长者咭。

2.据李卓人议员观察所得,麦当奴餐厅有很高的使用率,他
怀疑长者的饮食习惯是否已有改变。他指出,长者觉得来自
公用机构和交通机构的优惠最为实际,因此他要求得到当局
与公用机构及交通机构在这方面的讨论结果的资料。周爱华
女士透露,长者对中式茶楼免收茶钱表示欢迎。她指出在某
些个案中,有交通机构拒绝履行其答应给予的优惠。她又评
论某些公用机构提供的优惠有限,以致大部分长者均享受不
到优惠。

3.洪李碧璇女士表示,香港大部分交通机构都有向长者提供
特别优惠,而公用机构中只有香港电灯公司有参与长者咭计
划。洪李碧璇女士回应议员的询问时表示,水务署沒有给予
任何优惠,而其他公用机构则表示已有自己的一套优惠计划
而拒绝参与长者咭计划。

4.据谢永龄议员对调查的观察所得,他认为调查有下述要点:

  1. 参与计划的公司所提供的优惠未能配合长者咭持有人
    的需要;
  2. 使用率过低;
  3. 参与计划的公司总数(370家)偏低。

谢议员质疑长者可藉使用长者咭节省的金钱有多少。周爱华
女士表示,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持有长者咭的长者表示,
长者咭并沒有减轻他们日常生活的开支,亦未改善他们的生
活质素。长者咭计划并未改变长者的生活习惯,亦未能诱使
他们尝试新的用品和服务。此外,长者表示不知道那里有优
惠、或可向那方面反映他们的需要。

5.主席询问有何机制处理长者的投诉。周女士对此作出回应
,她表示,长者咭的大小像一张可放进口袋的咭片,其上的
查询电话号码是以小字印出,长者难以阅读。周女士又指出
,她曾致电该热线作出投诉,而据她的经验,有关投诉的处
理方式并不专业。

6.罗致光议员建议,凡香港市民年届65岁,即可自动获发长
者咭。主席表示,他个人曾在一九九六年七月十日的立法局
会议席上提出同一建议。洪李碧璇女士表示,人民入境事务
处保存的资料,是用于签发身分证及旅游证件。将人民入境
事务处保存的个人资料公开用作签发长者咭,可能被视为强
行侵犯个人私隐。再者,长者的意愿,也应获得尊重。黃浪
诗女士再一次讲述了人民入境事务处保存该等资料的目的,
并表示要研究罗议员的建议是否可行,须征询法律意见。

7.据张文光议员观察所得,虽然长者咭有重重限制,但在公
共交通方面的使用率有79%。他要求政府当局与有关公司接
洽,商谈撤销对长者的所有限制。主席认为长者在交通和公
用设施上可享用实际优惠,他质疑政府当局在与有关公司商
谈时作出过多少努力。洪李碧璇女士回应时表示,政府当局
曾与有关公司进行讨论,但由于长者咭计划属自愿参加性质
,政府当局应尊重参与计划的公司的决定。

8.张文光议员认为,政府当局应该每年订定目标,增加长者
咭计划的优惠,并应更努力从事这方面的工作。主席补充说
,政府当局应该更为积极,透过举办比赛、奖励计划等,促
使参与计划的公司为长者提供更佳服务。洪李碧璇女士察悉
事务委员会的建议,她并指出,为了进一步推广长者咭计划
,已在分区层次举办宣传活动,包括推行长者咭大使计划等。

黃伟贤议员询问,为何长者咭计划中沒有包括医疗服务的优
惠。他认为,既然长者咭沒有被人滥用,使用率又偏低,他
建议将申领长者咭的年龄限制由65岁降低至60岁。洪李碧璇
女士回答时表示,目前大约有220间诊所参与长者咭计划,
但基于医疗专业的操守原因,诊所的名称不能列出。社会福
利署若接获要求,可提供参与计划诊所的资料。由于计划尚
在发展阶段,目前并无计划将申请年龄降低至60岁。黃浪诗
女士补充说,签发长者咭的目的之一,是提供一种识别年龄
的方法,以代替身分证,方便参与的机构和长者。她指出,
由于参与计划的大部分机构向65岁或以上的长者提供优惠,
当局是出于实际原因而向65岁或以上的长者签发长者咭。不
过,政府当局欢迎各公司向65岁以下的长者提供优惠;这些
长者在享用这些优惠时,只需出示身分证证明其年龄。

10.黃伟贤议员并不满意政府当局的解释。他认为是政府当
局倡议将65岁界定为长者的年限。据他观察所得,在某些地
区,年届60岁的市民已被视为长者。他促请政府当局将60岁
定为已届长者的年龄。他又要求政府当局向长者提供一份给
予长者优惠的诊所名单,若在这方面遇到困难,当局应与香
港医务委员会磋商。主席表示,某些区议会印有区內有为长
者提供优惠的诊所名单,以供长者索阅。周爱华女士表示,
调查结果显示,61%参与计划的公司同意将长者的年限定为
60岁,而长者中52%赞同应将年限降低至60岁。她促请政府
当局为该年纪的老人率先减低各政府部门的收费和服务费。

11.杨森议员认为,若由中央政府与公用机构进行讨论,会
有较佳的结果。因此,他建议卫生福利科与有关的决策科联
系,接触公用机构,推广长者咭计划,希望藉著政府当局的
统筹和努力,令更多公司参加长者咭计划。

12.朱幼麟议员认为,政府当局应利用发牌条件来鼓励公用
机构参与长者咭计划,而各政府部门应为长者作出特别安排
,例如为长者特设专用柜台等。朱议员表示,据他观察所得
,依照美国的经验,为长者提供特别优惠的做法,广被接受
,甚少遭人滥用,使用者甚至无须出示长者咭。

13.李卓人议员同意杨议员所说,政府当局应更为积极,向
公用机构和交通机构推广长者咭计划,而政府当局內部应对
自己提供的服务作出全面检讨,以示支持长者咭计划。他要
求政府当局在六个月內向事务委员会报告进展情况。

14.主席经总结议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他其后要求卫生福
利科与其他决策科作出统筹,在政府部门內外进一步推广长
者咭计划。他建议可透过香港电台推广长者咭计划,以方便
沒有阅读能力的长者。他又要求卫生福利科在一九九六年十
二月前向事务委员会提交进度报告。洪李碧璇女士表示,当
局一直有利用电视台和电台推广长者咭计划。此外,黃浪诗
女士同意研究议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此为根据检讨现行
的做法。

II. 学校社会工作的跟进事项

(立法局95至96年度第CB(2)1850号文件附录II)

15.议员察悉,在中一级收录38名或以上第五组别的学生的
学校当中,有94间学校迄今仍未达到一名学校社会工作者对
1 000名学生的人手比例,然而情况已有改善,到了本年九
月,有关数字会减至47间。

16.杨森议员认为当局在这项工作上进度缓慢。他要求政府
当局在即将来临的财政年度分配足够资源,以便全面实施每
间学校有一名学校社会工作者的政策。韦立新先生同意在资
源分配工作中爭取拨款,提供足够的学校社会工作者予合资
格得到1比1 000人手比例的中学。至于将1比1 000的人手
比例扩展至所有中学一事,韦立新先生表示,只要资源许可
,他会尽力使取录较多第五组别学生的学校尽快达到指定目
标的人手比例。他同意,拨款一经确认,即会将结果通知议
员。石施群英女士估计,要达到人手比例,需增加28名学校
社会工作者,大约涉及1,400万元。总括而言,韦立新先生
同意应尽快为有取录第五组别学生的学校达到1比1 000的人
手比例的。至于整个教育界方面,社会福利署将会进行一次
更正式的检讨,以定出实际可行的比例和定出安排人手和提
供服务的最佳方法。

III.专职医疗人员工作小组的进度报告

(立法局95至96年度第CB(2)1864号文件)

17.韦立新先生指出,上述文件属临时性质的报告,仍须作
进一步研究及分析。他向议员阐释文件的要点。他提醒议员
,文件中的建议是工作小组的意见,此等建议须得到政府当
局接纳。

18.罗致光议员提出下述三个问题:

  1. 伊利沙伯女皇弱智人士基金可提供多少款项,对基金
    的需求状况如何;
  2. 为何不把在护理安老院工作的物理治疗师的职级由二
    级物理治疗师提升为一级物理治疗师;及
  3. 在一九九七至九八财政年度拨用了多少资源以实施有
    关建议?

19.关于护理安老院物理治疗师的职级一事,韦立新先生回
答说,有关建议是尽快将二级物理治疗师的职级提升为一级
物理治疗师。至于提供责任津贴,只是一项暂时性措施,目
的是挽留受资助机构內的二级物理治疗师。关于调拨资源以
实施有关建议一事,韦立新先生表示,政府当局正考虑在受
资助机构內增设更多高级职位,以挽留经验丰富的人员。

20.韦立新先生在论及伊利沙伯女皇弱智人士基金时表示,该
用于弱智人士的基金是一个较小型的基金。他同意以书面回
覆基金提供的奖学金金额以及对基金的需求。[备注:在一九
九六至九七年度,该基金可供申请的款项为1,200万元,并通
过拨款235,000元作为奖学金。

21.谢永龄议员提出下述三个问题:

  1. 既然物理治疗师、临床心理学家及职业治疗师的需求
    和供应均由政府当局控制,这些专业人员的供求状况
    未能令人满意,应由谁人负责?
  2. 非政府机构的人手比例是一名高级临床心理学家对六
    名临床心理学家,然而大部分非政府机构均沒有能力
    聘用六名临床心理学家,以致限制了他们的晋升机会
    。何以政府当局不考虑以年资代替人手比例来作为晋
    升临床心理学家的准则?
  3. 医管局是市场上较受这些专业人员欢迎的雇主。为何
    政府当局不与医管局安排为这些专业人员设立一套借
    调制度?

22.韦立新先生回答时为沒有及早察觉这些专业人员的供求
问题而致歉。他指出,随著常务委员会的设立,此问题受到
密切监察,预料这情况不会再次发生。关于晋升机会的问题
,韦立新先生表示,非政府机构是容许设立部分职位的,例
如由非政府机构以自己的资源或由几间机构分担,为每三名
临床心理学家增设相等半名高级临床心理学家的职位。政府
当局计划提供拨款作此一用途。至于向医管局借调这些专业
人员的建议,韦立新先生认为,医管局及非政府机构均期望
自行聘用和管理职工。他又补充说,借调是一个昂贵的办法
,就政策而论,当局并不接受。谢议员指出,非政府机构特
别是规模较小者正在与医管局爭夺这些专业人员,而在职业
前途、晋升机会及整套的补偿条件方面,这些非政府机构均
不能与医管局相比。韦立新先生理解到,如何挽留这些专业
人员是一项难题,但不可能对医管局的角色作出重大改变。
当局曾提出其他建议,以协助招聘及挽留福利界內的职员,
例如安排多些人员到非政府机构作临床实习,在非政府机构
开设更多高级职位,以及容许这些职员在转职时保留公积金
福利等。

23.杨森议员同意不宜由医管局聘用职员,然后才派调到非
政府机构的做法。他要求政府当局认真考虑收窄非政府机构
与医管局在提供予这些专业人员的整套薪酬福利条件上的差
距,例如藉发放责任津贴等。韦立新先生察悉杨森议员的建
议,他表示,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发放责任津贴。

24.主席提醒议员,会安排参观中转房屋区,有关详程容后
通知。

25.会议于下午四时三十分结束。

*另有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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