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CB(2)7/96-97号文件
(此份会议纪要业经政府当局审阅)
档 号:CB2/PL/WS
立法局福利事务委员会
会议纪要
日期:一九九六年七月十五日(星期一)
时间:下午二时三十分
地点:立法局会议厅
出席委员:
李华明议员(主席)
朱幼麟议员(副主席)
张文光议员
冯检基议员
杨 森议员
黃伟贤议员
李卓人议员
罗致光议员
李启明议员
谢永龄议员
缺席委员:
陈伟业议员*
李家祥议员*
黃宜弘议员*
田北俊议员*
陈婉娴议员*
出席公职人员:
议程项目I
- 首席助理卫生福利司(老人服务)
- 黃浪诗女士
- 社会福利署助理署长(老人及医务社会服务)
- 洪李碧璇女士
- 高级社会工作主任(老人服务)2
- 冯伯欣先生
议程项目II
- 副卫生福利司
- 韦立新先生
- 社会福利署助理署长(青年及康复服务)
- 梁士雄先生
- 总社会工作主任(青年事务)
- 石施群英女士
议程项目III
- 副卫生福利司
- 韦立新先生
- 助理卫生福利司(福利) 2
- 郑伟鹏先生
应邀出席者:
议程项目I
- 香港城市大学高级讲师
- 周爱华女士
- 研究助理
- 黃珊琪小姐
列席职员:
- 总主任(2)4
- 陈曼玲女士
- 高级主任(2)4
- 周富平先生
I.长者咭计划
(立法局95至96年度第CB(2)1850号文件附录I)
周爱华女士应主席请求简介其调查结果。她特别提到长者咭
计划的使用率偏低,并讲述箇中原因。她建议藉下述五项方
法改善长者咭计划:
- 改善宣传及推广媒介;
- 了解长者的实际需要;
- 与商号加强沟通,设立嘉许及监察的方法;
- 加强推广敬老教育;
- 使更多合资格的长者登领取长者咭。
2.据李卓人议员观察所得,麦当奴餐厅有很高的使用率,他
怀疑长者的饮食习惯是否已有改变。他指出,长者觉得来自
公用机构和交通机构的优惠最为实际,因此他要求得到当局
与公用机构及交通机构在这方面的讨论结果的资料。周爱华
女士透露,长者对中式茶楼免收茶钱表示欢迎。她指出在某
些个案中,有交通机构拒绝履行其答应给予的优惠。她又评
论某些公用机构提供的优惠有限,以致大部分长者均享受不
到优惠。
3.洪李碧璇女士表示,香港大部分交通机构都有向长者提供
特别优惠,而公用机构中只有香港电灯公司有参与长者咭计
划。洪李碧璇女士回应议员的询问时表示,水务署沒有给予
任何优惠,而其他公用机构则表示已有自己的一套优惠计划
而拒绝参与长者咭计划。
4.据谢永龄议员对调查的观察所得,他认为调查有下述要点:
- 参与计划的公司所提供的优惠未能配合长者咭持有人
的需要;
- 使用率过低;
- 参与计划的公司总数(370家)偏低。
谢议员质疑长者可藉使用长者咭节省的金钱有多少。周爱华
女士表示,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持有长者咭的长者表示,
长者咭并沒有减轻他们日常生活的开支,亦未改善他们的生
活质素。长者咭计划并未改变长者的生活习惯,亦未能诱使
他们尝试新的用品和服务。此外,长者表示不知道那里有优
惠、或可向那方面反映他们的需要。
5.主席询问有何机制处理长者的投诉。周女士对此作出回应
,她表示,长者咭的大小像一张可放进口袋的咭片,其上的
查询电话号码是以小字印出,长者难以阅读。周女士又指出
,她曾致电该热线作出投诉,而据她的经验,有关投诉的处
理方式并不专业。
6.罗致光议员建议,凡香港市民年届65岁,即可自动获发长
者咭。主席表示,他个人曾在一九九六年七月十日的立法局
会议席上提出同一建议。洪李碧璇女士表示,人民入境事务
处保存的资料,是用于签发身分证及旅游证件。将人民入境
事务处保存的个人资料公开用作签发长者咭,可能被视为强
行侵犯个人私隐。再者,长者的意愿,也应获得尊重。黃浪
诗女士再一次讲述了人民入境事务处保存该等资料的目的,
并表示要研究罗议员的建议是否可行,须征询法律意见。
7.据张文光议员观察所得,虽然长者咭有重重限制,但在公
共交通方面的使用率有79%。他要求政府当局与有关公司接
洽,商谈撤销对长者的所有限制。主席认为长者在交通和公
用设施上可享用实际优惠,他质疑政府当局在与有关公司商
谈时作出过多少努力。洪李碧璇女士回应时表示,政府当局
曾与有关公司进行讨论,但由于长者咭计划属自愿参加性质
,政府当局应尊重参与计划的公司的决定。
8.张文光议员认为,政府当局应该每年订定目标,增加长者
咭计划的优惠,并应更努力从事这方面的工作。主席补充说
,政府当局应该更为积极,透过举办比赛、奖励计划等,促
使参与计划的公司为长者提供更佳服务。洪李碧璇女士察悉
事务委员会的建议,她并指出,为了进一步推广长者咭计划
,已在分区层次举办宣传活动,包括推行长者咭大使计划等。
黃伟贤议员询问,为何长者咭计划中沒有包括医疗服务的优
惠。他认为,既然长者咭沒有被人滥用,使用率又偏低,他
建议将申领长者咭的年龄限制由65岁降低至60岁。洪李碧璇
女士回答时表示,目前大约有220间诊所参与长者咭计划,
但基于医疗专业的操守原因,诊所的名称不能列出。社会福
利署若接获要求,可提供参与计划诊所的资料。由于计划尚
在发展阶段,目前并无计划将申请年龄降低至60岁。黃浪诗
女士补充说,签发长者咭的目的之一,是提供一种识别年龄
的方法,以代替身分证,方便参与的机构和长者。她指出,
由于参与计划的大部分机构向65岁或以上的长者提供优惠,
当局是出于实际原因而向65岁或以上的长者签发长者咭。不
过,政府当局欢迎各公司向65岁以下的长者提供优惠;这些
长者在享用这些优惠时,只需出示身分证证明其年龄。
10.黃伟贤议员并不满意政府当局的解释。他认为是政府当
局倡议将65岁界定为长者的年限。据他观察所得,在某些地
区,年届60岁的市民已被视为长者。他促请政府当局将60岁
定为已届长者的年龄。他又要求政府当局向长者提供一份给
予长者优惠的诊所名单,若在这方面遇到困难,当局应与香
港医务委员会磋商。主席表示,某些区议会印有区內有为长
者提供优惠的诊所名单,以供长者索阅。周爱华女士表示,
调查结果显示,61%参与计划的公司同意将长者的年限定为
60岁,而长者中52%赞同应将年限降低至60岁。她促请政府
当局为该年纪的老人率先减低各政府部门的收费和服务费。
11.杨森议员认为,若由中央政府与公用机构进行讨论,会
有较佳的结果。因此,他建议卫生福利科与有关的决策科联
系,接触公用机构,推广长者咭计划,希望藉著政府当局的
统筹和努力,令更多公司参加长者咭计划。
12.朱幼麟议员认为,政府当局应利用发牌条件来鼓励公用
机构参与长者咭计划,而各政府部门应为长者作出特别安排
,例如为长者特设专用柜台等。朱议员表示,据他观察所得
,依照美国的经验,为长者提供特别优惠的做法,广被接受
,甚少遭人滥用,使用者甚至无须出示长者咭。
13.李卓人议员同意杨议员所说,政府当局应更为积极,向
公用机构和交通机构推广长者咭计划,而政府当局內部应对
自己提供的服务作出全面检讨,以示支持长者咭计划。他要
求政府当局在六个月內向事务委员会报告进展情况。
14.主席经总结议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他其后要求卫生福
利科与其他决策科作出统筹,在政府部门內外进一步推广长
者咭计划。他建议可透过香港电台推广长者咭计划,以方便
沒有阅读能力的长者。他又要求卫生福利科在一九九六年十
二月前向事务委员会提交进度报告。洪李碧璇女士表示,当
局一直有利用电视台和电台推广长者咭计划。此外,黃浪诗
女士同意研究议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此为根据检讨现行
的做法。
II. 学校社会工作的跟进事项
(立法局95至96年度第CB(2)1850号文件附录II)
15.议员察悉,在中一级收录38名或以上第五组别的学生的
学校当中,有94间学校迄今仍未达到一名学校社会工作者对
1 000名学生的人手比例,然而情况已有改善,到了本年九
月,有关数字会减至47间。
16.杨森议员认为当局在这项工作上进度缓慢。他要求政府
当局在即将来临的财政年度分配足够资源,以便全面实施每
间学校有一名学校社会工作者的政策。韦立新先生同意在资
源分配工作中爭取拨款,提供足够的学校社会工作者予合资
格得到1比1 000人手比例的中学。至于将1比1 000的人手
比例扩展至所有中学一事,韦立新先生表示,只要资源许可
,他会尽力使取录较多第五组别学生的学校尽快达到指定目
标的人手比例。他同意,拨款一经确认,即会将结果通知议
员。石施群英女士估计,要达到人手比例,需增加28名学校
社会工作者,大约涉及1,400万元。总括而言,韦立新先生
同意应尽快为有取录第五组别学生的学校达到1比1 000的人
手比例的。至于整个教育界方面,社会福利署将会进行一次
更正式的检讨,以定出实际可行的比例和定出安排人手和提
供服务的最佳方法。
III.专职医疗人员工作小组的进度报告
(立法局95至96年度第CB(2)1864号文件)
17.韦立新先生指出,上述文件属临时性质的报告,仍须作
进一步研究及分析。他向议员阐释文件的要点。他提醒议员
,文件中的建议是工作小组的意见,此等建议须得到政府当
局接纳。
18.罗致光议员提出下述三个问题:
- 伊利沙伯女皇弱智人士基金可提供多少款项,对基金
的需求状况如何;
- 为何不把在护理安老院工作的物理治疗师的职级由二
级物理治疗师提升为一级物理治疗师;及
- 在一九九七至九八财政年度拨用了多少资源以实施有
关建议?
19.关于护理安老院物理治疗师的职级一事,韦立新先生回
答说,有关建议是尽快将二级物理治疗师的职级提升为一级
物理治疗师。至于提供责任津贴,只是一项暂时性措施,目
的是挽留受资助机构內的二级物理治疗师。关于调拨资源以
实施有关建议一事,韦立新先生表示,政府当局正考虑在受
资助机构內增设更多高级职位,以挽留经验丰富的人员。
20.韦立新先生在论及伊利沙伯女皇弱智人士基金时表示,该
用于弱智人士的基金是一个较小型的基金。他同意以书面回
覆基金提供的奖学金金额以及对基金的需求。[备注:在一九
九六至九七年度,该基金可供申请的款项为1,200万元,并通
过拨款235,000元作为奖学金。
21.谢永龄议员提出下述三个问题:
- 既然物理治疗师、临床心理学家及职业治疗师的需求
和供应均由政府当局控制,这些专业人员的供求状况
未能令人满意,应由谁人负责?
- 非政府机构的人手比例是一名高级临床心理学家对六
名临床心理学家,然而大部分非政府机构均沒有能力
聘用六名临床心理学家,以致限制了他们的晋升机会
。何以政府当局不考虑以年资代替人手比例来作为晋
升临床心理学家的准则?
- 医管局是市场上较受这些专业人员欢迎的雇主。为何
政府当局不与医管局安排为这些专业人员设立一套借
调制度?
22.韦立新先生回答时为沒有及早察觉这些专业人员的供求
问题而致歉。他指出,随著常务委员会的设立,此问题受到
密切监察,预料这情况不会再次发生。关于晋升机会的问题
,韦立新先生表示,非政府机构是容许设立部分职位的,例
如由非政府机构以自己的资源或由几间机构分担,为每三名
临床心理学家增设相等半名高级临床心理学家的职位。政府
当局计划提供拨款作此一用途。至于向医管局借调这些专业
人员的建议,韦立新先生认为,医管局及非政府机构均期望
自行聘用和管理职工。他又补充说,借调是一个昂贵的办法
,就政策而论,当局并不接受。谢议员指出,非政府机构特
别是规模较小者正在与医管局爭夺这些专业人员,而在职业
前途、晋升机会及整套的补偿条件方面,这些非政府机构均
不能与医管局相比。韦立新先生理解到,如何挽留这些专业
人员是一项难题,但不可能对医管局的角色作出重大改变。
当局曾提出其他建议,以协助招聘及挽留福利界內的职员,
例如安排多些人员到非政府机构作临床实习,在非政府机构
开设更多高级职位,以及容许这些职员在转职时保留公积金
福利等。
23.杨森议员同意不宜由医管局聘用职员,然后才派调到非
政府机构的做法。他要求政府当局认真考虑收窄非政府机构
与医管局在提供予这些专业人员的整套薪酬福利条件上的差
距,例如藉发放责任津贴等。韦立新先生察悉杨森议员的建
议,他表示,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发放责任津贴。
24.主席提醒议员,会安排参观中转房屋区,有关详程容后
通知。
25.会议于下午四时三十分结束。
*另有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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