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R(96-97)74
財務委員會
討論文件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總目177-資助金:非政府部門的
公共機構
分目318香港教育學院
總目190-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
分目492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院校補助金
分目496發還差餉-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院校
分目761學術交流補助金(整體撥款)
請各委員-
- 批准為總目190「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項
下的分目492「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院
校補助金」、分目496「發還差餉 - 大學教
育資助委員會資助院校」及分目761「學術
交流補助金(整體撥款)」分別追加撥款308,
372,000元、2,360,000元及462,000元,並由總
目177「資助金:非政府部門的公共機構」
分目318「香港教育學院」項下刪除一筆相
等於上述數額總和的款項,以作抵銷;及
- 接納於一九九六至九七及一九九七至九八
兩個學年給予香港教育學院批撥經常撥款
,預算的撥款額分別為753,218,000元及776,
662,000元。
問題
總督已將香港教育學院納入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以下簡稱
「教資會」)的職權範圍,由一九九六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因此,有需要將香港教育學院的撥款列入教資會的開支總
目,並將有關的撥款管制職責由教育統籌司移交教資會秘
書長。
建議
2.教育統籌司建議-
- 為總目190「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項下的分
目492「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院校補助金
」、分目496「發還差餉 -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
會資助院校」及分目761「學術交流補助金(整
體撥款)」分別追加撥款308,372,000元、2,360,
000元及462,000元,並由總目177「資助金:非
政府部門的公共機構」分目318「香港教育學
院」項下刪除一筆相等於上述數額總和的款
項,以作抵銷。這項安排旨在正式把香港教
育學院納入教資會的撥款資助範圍,並由一
九九六年十二月一日起,把有關的撥款管制
職責由教育統籌司移交教資會秘書長;及
- 接納於一九九六至九七及一九九七至九八兩
個學年給予香港教育學院批撥經常撥款,撥
款額分別為753,218,000元及776,662,000元,以
便教資會可訂定香港教育學院在現行三年期
(一九九五至九八年)內餘下期間的補助金數
額。
理由
3.香港教育學院在一九九四年四月成立,提供學位以下程
度的師資培訓課程。該校一直為香港提供高質素的師資教
育和培訓教育專業人員,其任務極為重要。政府已將香港
教育學院納入教資會的職權範圍,原因如下-
- 教資會已建立一個健全的機制,監察各間高
等教育院校及評審其財政狀況。香港教育學
院在發展其高等教育院校體制的初期,可從
教資會取得學術方面的專業意見,因而受惠
。教資會可就香港教育學院的未來發展計劃
及高等教育整體上的師資培訓發展,向政府
提供意見;
- 香港教育學院成為教資會資助的院校,其形
象和地位均會提升,有助吸引更多學生入讀
,學生的質素亦會較佳;及
- 香港教育學院是學術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日後該學院在這方面的角色將會更形重要。
建議的撥款安排
4.一九九六至九七財政年度香港教育學院的核准預算為699,
758,000元。為配合教資會資助的院校的財政及教學年度(即
由七月一日至翌年六月三十日),教資會估計香港教育學院
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及一九九七至九八兩個學年分別需要753,
218,000元及776,662,000元的經常撥款。分項數字如下-
| | 學年(七月至翌年六月)
|
---|
總目190 | | 1996-97 千元 | 1997-98 千元
|
---|
分目492 | 撥給香港教育學院 的指定用途經常補 助金淨額(1) | 709,326 | 707,601
|
| 預留給香港教育學 院進行主要工作的 款項(2) | 38,000 | 65,000
|
分目496 | 發還差餉 | 2,360 | 529(3) |
分目728 | 學術評審 工作 (整體撥款) | 3,070 | 3,070
|
分目761 | 學術交流 (整體撥款) | 462 | 462
|
總計 | 753,218 | 776,662
|
5.跟其他七間由教資會資助的院校一樣,香港教育學院將
受同一套預算與開支管制的機制監管。舉例來說,指定用
途經常補助金淨額項下四個開支項目(即高級人員、從屬人
員、設備及一般開支)之間的任何轉帳,均須經教資會事先
批准。至於購置設備方面,教資會將規定香港教育學院遵
守現行的院校設備委員會的有關程序。這即是說,香港教
育學院在購置任何款額逾100萬元的設備時,均須徵詢院校
設備委員會的意見,並就該委員會的意見,徵求教資會秘
書長批准。
6.一九九六至九七及一九九七至九八兩個學年的建議經常
補助金淨額,可分別為4 865名和5 048名相當於全日制學生
提供資助。
接納批撥經常撥款的建議
7.一九九五年二月十七日,各委員接納在一九九五/九六至
一九九七/九八這三年期內撥出一筆預算為270億1,380萬元
的經常撥款,給予七間當時由教資會資助的院校(見文件
編號FCR(94-95)116)。為了訂定香港教育學院在這三年期
的餘下期間所獲得的補助金數額,教資會建議委員接納
上文第4段所詳述的經常撥款需求建議。
財政影響
8.這項建議無須政府增撥資源,亦不會對整體政府財政構
成影響。香港教育學院在本財政年度獲得的經常撥款,
仍是先前批准的數額,即699,758,000元。
9.一九九六至九七財政年度的撥款安排如下-
| | 1996-97 財政年度 千元
|
---|
撥給總目190「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項下分目 的追加撥款 |
|
| 千元 |
|
(i)分目492「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 資助院校補助金」 | 308,372 |
|
(ii)分目496「發還差餉 - 大學教育 資助委員會資助院校」 | 2,360 |
|
(iii)分目761「學術交流補助金」(整 體撥款) | 462 |
|
| | 311,194
|
撥款由以下開支項目抵銷- | |
|
總目177「資助金:非政府部門的公 共機構」 | | 311,194
|
分目318「香港教育學院」 |
|
本財政年度由一九九六年四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期間總
目177分目318項下的修訂預算為388,564,000元。
10.如各委員批准本文件所提建議,我們會在一九九七至九
八年度預算草案內,在總目190「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項
下的相關分目,為香港教育學院預留一九九六至九七學年
最後三個月和一九九七至九八學年首九個月所需的款項。
背景資料
11.我們於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五日成立香港教育學院,以
加強師資培訓和改善教師的專業發展。總督已將香港教育
學院納入教資會的職權範圍,由一九九六年七月一日起生
效。立法局亦於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日批准修訂香港教
育學院條例,使其與其他教資會資助的院校的法例條文一
致。
教育統籌科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
(1)為配合其他由教資會資助的院校的撥款機制及更完善地管制預算,教資會將透過指定
用途經常補助制度,撥款資助香港教育學院。根據這個制度,香港教育學院會在高級人
員、從屬人員、一般開支及設備等四個主要開支項目下使用有關的指定用途補助金。指
定用途經常補助金淨額的詳細分項數字,載列於附件。
(2)包括教學發展補助金、語文培訓補助金,以及撥給由研究資助局管理的研究用途補助
金的追加撥款等。
(3)不包括香港教育學院大埔新校舍所需繳付的差餉,因為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須待至新
校舍在一九九七年年中落成時才可以釐定其差餉。
FCR(96-97)74附件
一九九六至九七和
一九九七至九八學年
香港教育學院
指定用途經常補助金淨額
詳細分項數字
| 學年
|
---|
| 1996-97 千元 | 1997-98 千元
|
高級人員 | 168,294 | 140,037
|
從屬人員 | 282,402 | 273,729
|
設備 | 30,789 | 61,131
|
一般開支 | 242,841 | 252,804
|
減去:設定收入(a) | 724,326 (49,100)
| 727,701 (51,400)
|
指定用途經常補助金
淨額(按1995年4月薪
金及1996至97年度非
薪金價格計算) | 675,226 | 676,301
|
加上:備用追加補助金(b)
高級人員 從屬人員 | 12,400 21,700 | 10,200 21,100
|
指定用途經常補助金
淨額(按1996年4月薪
金及1996至97年度非
薪金價格計算) | 709,326 | 707,601
|
(a)教資會在評估香港教育學院的撥款需求時,已計及該院校的其他收入,包括學費、銀行
利息收入、職員宿舍租金及經營穿梭校巴的收入。估計這些設定收入於一九九六至九七及
一九九七至九八兩個學年分別為4,910萬元及5,140萬元。
(b)因一九九六年公務員每年加薪而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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