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文件
新來港學童的教育
教育署為新來港學童提供教育及相關的支援服務,本文件
旨在載述這些服務的最新資料。
2.在一九九七年一月十七日舉行的立法局教育事務委員會
會議上,議員已獲悉當時為新來港學童提供的教育及相關
的支援服務。該等服務的摘要見於
附件,政府會繼續為新
來港學童提供這些服務。
將會推行的新服務
英語學習教材套
3.教育署已編制小一至小三程度的英語學習教材套,協助
新來港學童學習英語。教育署會於短期內將該教材套派發
給全港小學及開辦適應課程和英語延續課程的非政府團體
。
4.教育署已著手編制一套中文、英文及數學測試,協助學
校評估新來港學童的學業水平,以取錄他們入讀小一至中
三班級。 中文及數學測試會採用簡體字。 小學程度的測
試將在本學年完結前派發給各學校,中一至中三程度的測
試則將在一九九七/九八學年初發給學校。隨後,教育署
亦會編制中四程度的同類測試。
5.校本服務是幫助已入學的新來港學童解決學習及其它方
面困難最有效的方法。教育署將在一九九七/九八學年推行
一項校本支援計劃。 在該計劃下,各公營學校會按照該校
所收錄的新來港學童數目,獲得定額津貼。 每名小學生的
津貼額為2,000元,中學生則為3,330元。學校可運用這些津
貼,為新來港學童提供校本支援服務,例如開設輔導班,
舉辦課外活動,制作及添置特定教材。教育署現正著手制
訂計劃的推行細節,並將於今個學年完結前,向學校發出
通告,解釋有關安排。教育署將會透過核數及視學,監察
校本支援計劃的實施情況。
短期課程
6.對於正等待入學的新來港學童,教育署正探討為他們舉
辦短期課程的可行性。構思是讓新來港學童在等侯入學時
於一個學校環境內全時間學習,以提昇他們的學業水平和
學習技巧。教育署會選出若干間地點適中且有空置課室的
中、小學,以試驗形式,舉辦這些課程。
7.目前,新來港青少年若在一月時已滿十九歲,便可以自
修生名義報考該年的香港中學會考。有社會人士認為應准
許十九歲以下,並有證明顯示其已於內地完成高中三年級
學業的新來港青少年,報考中學會考。經考慮後,香港考
試局轄下的會考委員會建議從一九九八年起,准許以前未
參加過香港中學會考,但本身具有一定資歷的青少年,包
括修畢高中三年級而且曾參加內地高中畢業會考的新來港
青少年,以自修生名義報考香港中學會考。香港考試局將
在今年四月廿五日的會議上討論這個建議。
學位供應
8.教育署正不斷檢討因新來港學童的增加而產生的學額需
求,並作出相應安排以提供額外學額。五間小學及兩間小
學會分別在一九九七/九八年度及一九九八/九九年度落成
。教育署亦已在建校計劃內加入九間中學,計劃在一九九
九/二零零零年度落成。此外,政府估計在二零零零/零一
及二零零一/零二年間,要額外興建七間中學。教育署會
將這些學校包括在建校計劃內。
9.自一九九四年十二月,教育署各分區辦事處共安排約九
千四百名六至十五歲的新來港學童入讀公營學校,至本年
二月底為止,有二千零二十名是在一九九六/九七年度入
學的。
10.由一九九五/九六至一九九六/九七年度,參加適應課程
及英語延續課程的人數大幅增加,反映這些課程甚受新來
港學童的歡迎。參加人數如下:
|
一九九五/九六 |
一九九六/九七
|
適應課程 |
3,406 |
8,856
|
英語延續課程 |
1,435 |
5,447
|
在一九九七/九八財政年度,政府預留了二千零五十七萬
元用於開辦適應課程和英語延續課程。估計可以開辦770
班適應課程及520班英語延續課程,受惠人次分別達11,550
及7,800。
11.在選擇非政府團體開辦適應課程及英語延續課程時,教
育署會考慮各課程中心的分佈;該團體是否具備為青少年
舉辦短期課程或活動的經驗;及是否能夠提供適當的上課
地點。在課程完結後,有關團體必須將學員及導師的評估
,在短期內遞交教育署。此外,教育署與非政府團體於每
季都會舉行經驗交流會,作為改善服務的基礎。
12.教育署會繼續定期檢討為新來港學童提供的各項教育及
相關的支援服務,以確保這些服務能切合他們的需要。
教育署
一九九七年四月
附件
- 分區教育主任會儘量安排新近來港的學童在
其居住地區的學校就讀;如該區沒有合適學
位,則會安排他們入讀另一區的學校。分區
教育主任並會監察某些個案的發展。教育署
已於一九九六年八月發出行政通告,籲請各
校積極考慮有關此等學童的入學申請。
- 由一九九六年四月開始,新來港學童的家長
,可利用於羅湖出入境管制站,各區政務處
,及教育署分區辦事處派發的資料單張夾附
的回郵便條,要求教育署為其子女提供教育
方面的協助。教育署已於一九九六年二月成
立中央安排入學小組,處理透過資料單張回
條所提出的求助要求,及較複雜的學位安排
個案。
- 由一九九五年四月開始,教育署推行一個由
非政府團體舉辦的60小時的適應課程,供6至
15歲的新來港學童參加。 課程內容包括社會
適應,語文學習及功課輔導。
- 由一九九五年十月開始,教育署推行一個由
非政府團體舉辦的60小時的英語延續課程,
以協助9至15歲並已完成適應課程的新來港
學童提高英語水平。
- 教育署已向全港學校及舉辦適應/英語延續課
程的中心發出中、英、數三科課程指引,及
「新來港學童的英語學習」教師手冊。
- 分區教育主任會為15歲以上的新來港學童提
供入學協助。這些學童亦可報讀職業訓練局
轄下各間工業學院開辦的技工課程,或教育
署及各非政府團體舉辦的成人教育課程。由
一九九六年九月起,教育署及各非政府團體
舉辦的各項成人教育課程的入學年齡已由18
歲降至15歲。
- 有特殊教育需要的新來港學童可使用學校內
的支援及輔導服務,包括教育和個人輔導及
中、英、數三科的輔導教學等。
- 有特別嚴重學習或適應困難的新來港學童,
亦可獲得不同類別的加強輔導,以及其它評
估和支援服務。教育署已於一九九六年八月
發出的學校通告中說明有關服務的詳情。
- 教育署已在電台以廣東話及普通話廣播有關
為新來港學童提供的教育服務。
教育署
一九九七年四月
Last Updated on 14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