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衞生事務委員會
參考文件
輔助牙科醫療人員註冊問題



引言

本文件闡述輔助牙科醫療人員註冊問題的背景以及有關問題
發展至目前的情況。就本文件而言,輔助牙科醫療人員是指
牙科治療師、牙齒衞生員、牙科技術員及牙科手術助理員。

背景

2.當年的醫務發展諮詢委員會屬下牙科小組委員會在一九九
一年發表的報告書中,建議政府為輔助牙科醫療人員實施註
冊,以便:-
  1. 保障巿民的健康,以免他們因接受不符合資格人員所
    提供的服務而致受到傷害;

  2. 保持及提高這幾類專業人員的工作水平;

  3. 給予業內符合資格人員適當的認可地位;及

  4. 設立機制規管業內人員的工作和專業操守。
3.當局認為宜參照香港法例第359章《輔助醫療業條例》另
外制訂一條法例,以便設立一個管理委員會和四個管理局,
用以規管上述四類輔助牙科醫療人員的工作。

一般狀況

4.附件概述輔助牙科醫療人員的一般狀況,包括工作性質、
估計人數、培訓機會以及主要僱主診所。輔助牙科醫療人員
為數最多的是牙科手術助理員,大多在私人執業牙醫診所工
作,而並未經過正式訓練。

諮詢

5.當局已在一九九三年及一九九六年向輔助牙科醫療人員及
牙科醫生組別先後進行過兩輪諮詢。一九九三年第一輪諮詢
時討論的方案,是設立一個管理委員會及幾個管理局,用以
規管輔助牙科醫療人員的工作。輔助牙科醫療人員當時對實
施註冊的建議大致上表示支持,但對於擬議管理委員會及管
理局的架構和代表性,以及當局能否提供培訓機會用以支援
註冊制度等問題,則表示關注。

6.一九九六年第二輪諮詢時,當局多提一個方案,就是只設
立一個管理委員會,同時規管四類輔助牙科醫療人員。但在
這輪諮詢時,私人執業牙醫及其據稱為牙科手術助理員的人
士卻對實施強制註冊的建議提出反對。

7.香港牙醫學會對於輔助牙科醫療人員須要註冊的問題,亦
表示深切關注,並委託一間獨立顧問公司進行調查研究,徵
詢各會員和他們的牙科手術助理員的意見,但這項調查的結
果至今並未有正式公布。

8.牙科醫生所關注的問題主要有關以下幾項:在大多數國家
中,部分或所有的輔助牙科醫療人員均毋須註冊;輔助牙科
醫療人員註冊制度實施之後,現有的設施是否足夠為已註冊
的輔助牙科醫療人員提供持續訓練,在實施註冊後,這類人
員的供應狀況,及對僱主在財政運作方面的影響。

未來工作

9.鑑於輔助牙科醫療人員對註冊問題關注,而牙科醫生更表
示深切關注,當局於是設法加以協調,將方案提交牙科小組
委員會再加考慮。牙科小組委員會其後於一九九六年九月的
會議上建議成立輔助牙科醫療人員註冊事務工作小組,以便
深入探討這個問題。

10.牙科小組委員會將於一九九七年一月中旬召開會議,通過
工作小組的職權範圍、成員組織和工作時間表;根據工作小
組的計劃將可在大約六個月內完成任務。

衞生福利科
衞生署
一九九七年一月

附件


香港的輔助牙科醫療人員


牙齒衛生員牙科治療師牙科技術員牙科手術助
理員
工作
範圍
可在註冊牙醫
督導下進行下
列工作:-

‧洗牙及磨牙

‧刮牙

‧在牙齒上施
用氟液或其他
預防牙患液體

‧口腔健康教

可在註冊牙
醫督導下,
為18歲以下
病人進行下
列工作:-

‧簡單牙科
工作

‧拔牙

‧預防牙患
措施

‧口腔健康
教育

並不直接服
務病人,只
在牙科工場
工作,負責
按牙醫的指
定設計製造
假牙。
在手術椅旁
協助牙醫治
理病人,負
責:-

‧給病人做
好治理前準

‧料理設備
、儀器和物

‧在牙科工
場內進行簡
單的工作(例
如為假牙倒
模)‧指導病
人有關牙
齒的衛生題

估計
人數
(以1996
年五月計)
503006502000
培訓
機會
為期1年的
菲臘牙科
醫院證書
課程
為期3年的
鄧肇堅牙
科治療師
訓練學院
證書課程
為期3年的
菲臘牙科
醫院文憑
課程
‧為期1年
的菲臘牙
科醫院證
書課程

‧政府提
供的在職
訓練

‧私營牙
醫提供的
在職訓練

僱主 ‧政府

‧菲臘牙
科醫院

‧私營牙
醫診所

‧只有政
府僱用
‧政府 ‧菲臘牙
科醫院

‧私營牙
醫診所

‧政府

‧菲臘牙
科醫院

‧私營牙
醫診所




Last Updated on 18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