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性別歧視條例
而檢討婦女及青年(工業)規例
補充資料
在1996年10月2日的立法局人力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各
委員要求就政府當局徵詢勞工顧問委員會(勞顧會)的
建議,提供更多資料。
2. 本處會就這項建議,在1996年10月28日徵詢勞顧會的
意見。我們上次在1996年8月22日呈交人力事務委員會的
一份進度報告中表示,我們計劃撤銷婦女及青年(工業)
規例(以下簡稱「本規例」)內所有被視為帶有性別歧
視成分的條文,以便在1997年7月13日的限期之前,消弭
性別歧視條例和本規例彼此抵觸的地方。政府當局在聽
取勞顧會各委員的意見後,會在1997年首季內,將修訂
法例的建議提交立法局。
3. 我們同時也考慮將本規例部分或全部保障條文延伸至
適用於男性工人所帶來的影響。政府統計處正進行一項
調查,內容有關本港勞動人口的工作時間及超時工作補
貼的模式。我們會分析調查結果並評估建議在經濟方面
所帶來的影響,然後才就未來的發展路向提出建議。
勞工處
1996年10月
Last Updated on 18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