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1996年10月28日討論之用


立法局
保安事務委員會
立法局公務員及
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

警隊人手流失問題
及本地化政策


引言

本文件旨在把警隊督察級或以上的人手最新情況及推行本
地化政策的進度告知議員。

背景

2.我們曾於本年7月15日,向議員匯報警隊的人手情況。議
員在會上對警隊的人手流失情況表示關注,並要求我們提
供進一步資料,闡明經評核為有能力填補晉升職級的人員
,在其現任職級的服務年資。

最新的人手情況

3.據我們最近的人手情況預測顯示,約有6.1%(即173名)
在職的督察級及以上的人員可能會於97年6月底前離開警隊
。這包括23名有資格在97年7月前,根據英國政府海外人員
賠償計劃提早退休,但仍未决定去留的人員。他們須於1996
年年底前作出決定。最新的人手預測詳情見載於附件A

合資格人員的經驗

4.附件B內列出預期在97年7月後仍留在警隊的合資格人員
的平均年資,這些都是經評核為有資格填補較高一級職位
空缺的人員。請議員留意,高層職位的晉升是基於有關人
員的功績,而不是作為長期服務的獎勵,在評核晉升的適
合人選時,尤其是高層職級的人選,最重要的是有關人員
的潛質,這點與服務年期無關。無論如何,所有適合填補
較高一級職位空缺的高級警司及總警司,在警隊平均已有
25年至28年的服務經驗。

本地化政策

5.警隊已達到其本地化政策的目標,即在2000年前,在警
司職級及以上,本地人員的比例要較外籍人員為高。截至
本年10月1日,共有431名在服務中而又屬於憲委級人員(即
警司及以上職級)。這些人員中,有230名(53%)為本地人員
,而201名(47%)為外籍人員。督察職級人員則共有2 348名
,其中有1 957名(83%)為本地人員及391名(17%)為外籍人員
。鑑於督察級的本地人員佔較高比例,加上外籍人員的退
休,因此本地人員擔任憲委級職位的數目必定與日俱增。
本地及外籍的督察及以上各級人員現各佔的比例見載於
附件C


保安科
1996年10月


附件A

高級警務人員人手預測
(由1996年10月至97年6月)


警務處
高級助
理處長
警務處
助理處

警司
高級
警司
警司
督察
高級
督察/
督察
總數
該職級的
總人數(截
至96年10
月1日)
4144884 27856117872776
正常退
休人數
01223 3617
提早退休
(非海外人
員賠償計
劃)人數*
00107 31021
約滿離職
人數
00000 000
辭職人數 00001 247
根據海外
人員賠償
計劃提早
退休人數
0571933 374105
根據海外
人員賠償
計劃提早
退休,但
尚未決定
去留的人
001113 7123
假定離職
的總人數
**
061122575225173

*除1名屬高級督察/督察級人員因健康理由提早退休外,其
他為已給予12個月預先通知而提早退休的人員。

**假設出現最惡劣的情況,即尚未決定去留,但合資格根
據海外人員賠償計劃提早退休的人數,全部離職。


附件B

預計在1997年7月前
將會出現的空缺和可填補空缺的
人員數目


警務處
高級助
理處長
警務處
助理處

警司
高級
警司
警司
督察
高級
督察/
督察
總數
預計將會離職
的總人數(註1)
61122 575225173
預計將會出現
的空缺(註1)
61739 96148173479
各職級預計合
資格填補空缺
的人數(註2)
不適用不適用3863 1724521106不適用
合資格人員在
其目前職級的
平均年資
不適用不適用33 7611不適用
合資格人員的
平均年資
不適用不適用2825 221915不適用

註1:預計將會離職的人數/出現的空缺數目,已包括假
設在最惡劣的情況下,所有尚未決定去留,但可根據海外
人員賠償計劃提早退休的人員,全部選擇在1997年7月以前
退休。

註2:有關數字是根據預期在1997年後仍留任警隊,並適合
晉升較高職級的人員數目而定,(例如:有38名總警司有
資格晉升為警務處助理處長。)督察級人員的空缺由公開
招聘及內部晉升人員填補。


附件C

高級本地人員數目
及外籍人員數目


警務處
處長及
副處長
警務處
高級助
理處長
警務處
助理處

警司
高級
警司
警司小計
督察
高級
督察/
督察
總數
實際人數總額
(截至96年10月
1日)
341448 84278431561 17872779
本地人員 3352334 162230
(53%)
4131544 2187
(79%)
外籍人員 0192550 116201
(47%)
148243 592
(21%)




Last Updated on 21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