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舉行
交通事務委員會
第三次整體運輸研究
目的
本文件旨在徵詢委員對第三次整體運輸研究(下稱「第三
次研究」)的意見,以便稍後向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進行
這項顧問研究。
背景
2.一九八九年,《第二次整體運輸研究》(下稱「第二次研
究」)制訂了本港直至二零零一年(預測本港屆時會有人口
630萬)的運輸發展策略。由於在運輸規劃過程中,一些長
遠資料的假設和預測難以確定,這項研究建議,當局應根
據各項新發展計劃,定期監察和修訂運輸發展策略。《第
二次研究》有關運輸發展的其中一項主要假設,是會保留
啟德機場。
3.當局隨後在一九九三年完成了修訂《第二次研究》的工
作。這項修訂研究考慮了《港口及機場發展策略研究》、
《都會計劃》,以及中環與灣仔、青洲及西九龍填海計劃
研究的建議,特別是政府把機場遷移到赤鱲角的決定。我
們並把規劃年期伸延至二零一一年(預測本港屆時會有人口
663萬)。
4.此後,我們完成了多項運輸及規劃發展研究。其中,《
全港發展策略檢討》提供了全港土地用途的最新規劃資料
,而《跨境通道研究》則就新建的跨境運輸連接道路,廣
泛檢討了本港的道路容車量需求。從這些研究所得,我們
現在須檢討《第二次研究(修訂)》中多項主要資料的假設
。此外,我們亦已改善了先前用以預測行程次數和貨車流
動情況的運輸模擬程序。
進行研究的理由
5.正如上文所述,《第二次研究(修訂)》中多項主要資料的
假設已經不再適用,尤其是《全港發展策略檢討》預測的
人口為750萬和810萬人。作為持續進行的規劃工作的一部
分,我們需要進行第三次研究,以便綜合檢討《第二次研
究(修訂)》和其他在近期完成的運輸研究的建議。一九九
四年,解決交通擠塞措施工作小組曾建議當局進行第三次
研究,其後進行的公眾諮詢結果顯示,公眾普遍支持這項
建議。
6.第三次研究的目的,是制訂直至二零一一年的修訂綜合
運輸策略(與《全港發展策略檢討》的規劃年期相同),作
為日後運輸規劃研究和全港各區發展策略的指引。這套策
略會充分顧及財政上的限制及環境問題,從而訂定我們應
採取的措施,務求道路、鐵路和渡輪可達致並維持可以接
受的客貨流通量。
7.如果不進行第三次研究,我們便無法評估最新的土地用
途計劃和其他發展變動對交通運輸的影響。這樣,我們便
來不及配合交通需求的增長,提供足夠的運輸基礎設施,
結果會導致本港交通運輸系統的效率下降,交通越來越擠
塞。
研究範圍
8.建議的研究範圍包括--
- 公路發展策略--我們會執行以下工作,制訂公路運輸
基礎設施的發展計劃 --
--根據需求量預測,評估《第二次研究(修訂)》
以及近期各項策略性規劃及運輸研究所建議的
公路計劃是否足夠;
--擬訂新的基礎設施建議,包括這些設施的初
步路線設計及其他選擇,例如興建隧道;以及
--為建議的計劃訂定先後緩急次序,考慮的因
素包括交通量預測、財務及經濟評估,以及環
境影響。我們會擬訂每項計劃的成本預算。
- 公共運輸發展策略--我們會制訂公共運輸發展策
略,包括 --
--檢討直至二零一一年公共運輸網絡是否足夠
;以及
--評估《鐵路發展策略》的建議及規劃年期至二
零一一年的《全港發展策略檢討》內有關發展鐵
路的建議。
- 管理措施及收費策略--在運輸需求方面的管理工
作則包括--
--檢討一九九零年《香港運輸政策白皮書》所載
在運輸需求方面的管理策略;
--再行修訂《第二次研究(修訂)》所建議的各項
管理措施;
--檢討解決交通擠塞措施工作小組所建議的措施
;以及
--建議通道/隧道的收費策略。我們在制訂收費
策略時,會充分考慮市民的接受程度、有關的運
輸規劃研究結果以及務求各條可供選擇的運輸走
廊有較平均的交通分布。
- 過境交通評估--我們會評估怎樣可滿足過境交通
的需求,工作包括 --
--研究各條擬通往深圳及珠海的連接道路會有甚
麼影響。我們會匯集中港兩地發展的最新研究結
果及建議,從而擬訂新過境通道與市區之間連接
道路的初步設計,並會評估這些道路在交通方面
對全港道路網絡的影響。
--根據最新的客貨運輸需求預測,評估《鐵路發
展策略》及《全港發展策略檢討》所提出的跨境
鐵路建議;
--評估過境渡輪的客貨運輸服務是否足夠,以及
直至二零一一年,渡輪在運輸系統中應發揮的作
用;以及
--研究可行的主要道路計劃,令新界東北部向南
接駁本港市區,向北接駁深圳鹽田。
- 環境評估--我們會執行以下工作,藉以制訂
符合環保要求的運輸策略--
--就現有的運輸系統,探討基本的環境狀況;
--制訂適當的環保表現指標、評估準則及方法,
以便從環保策略角度來評估第三次研究的建
議;以及
--評估每項運輸基建方案在環境方面的影響,從
而制訂適當的緩解措施。
委聘顧問的需要
9.第三次研究是一項全面的研究,涉及多門專業範疇,包
括運輸規劃及交通模擬、公路工程、經濟評估及環境評估
,需要經驗豐富的人手專責進行研究。由於運輸署須處理
其他職責,況且也沒有所需的經濟及環境學專家,因此,
我們無法調撥運輸署目前的人手資源而須另聘顧問進行研
究。
諮詢工作
10.我們會在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二日,就第三次研究的範
圍徵詢交通諮詢委員會的意見。
11.一俟有關研究完成後,我們會再次充分徵詢委員的意見
。我們還會以運輸政策綠皮書的方式,徵詢市民對研究建
議的意見。
預算的研究費用
12.我們會以公開招標競投方式挑選顧問進行研究。預算研
究費用為1,530萬元,分項開支如下--
工作項目 | 預算費用 (百萬元)
|
---|
(a)運輸規劃及評估 | 6.1
|
(b)環境評估 | 3.7
|
(c)顧問、匯報、電腦計算設施及調查費用 | 2.5
|
(d)應急費用 | 1.4
|
(e)預留應付通脹的費用 | 1.6
|
合計 | 15.3
|
時間表
13.我們計劃會盡快向財務委員會申請批撥有關款項。假如
撥款獲得批准,我們會在一九九七年三月、四月間展開研
究,以期在一九九八年年中完成。
運輸署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
Last Updated on 21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