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交通事務委員會
在駕駛學校範圍內進行的
獨立駕駛訓練
目的
本文件旨在告知各委員,當局擬修訂《道路交通(駕駛執
照)規例》,就在本港指定的駕駛學校進行的獨立駕駛訓
練事宜,訂定條文。
背景
2.獨立駕駛是一種訓練方式,讓學習駕駛人士在沒有人陪
同下練習駕駛,而駕駛教師則在附近加以督導。這種訓練
有助加強學習駕駛人士獨自操縱車輛的信心。
3.由香港駕駛學院經營的三間指定駕駛學校(這些學校都
是設於公共道路以外的地方),一直以試驗方式提供獨立
駕駛訓練,使學員可以在駕駛學校範圍內設有圍欄的指定
地方練習泊位和窄路掉頭。這些訓練相當安全和有效。自
一九九零年至今,約有11萬名學員曾進行總共22萬小時的
獨立駕駛訓練,當中只涉及八宗輕微的事故(從未有人受
傷)。
安全措施
4.為確保獨立駕駛訓練能達到高度的安全標準,駕駛學校
採用多項措施,詳情如下──
-
獨立駕駛訓練只可在指定駕駛學校範圍內進行,而
非在公共道路上;
-
學員必須最少完成12小時的駕駛訓練,並且經技術
測驗及格,方可進行獨立駕駛訓練;
-
供獨立駕駛訓練用的車輛必須裝妥下述附加安全設
備 ─
關閉引擎的遙控系統 ─ 訓練車輛
一旦離開訓練場地的範圍,其引擎會
自動關閉
遙控剎車系統 ─ 駕駛教師可利用
裝在控制亭的遙遠控制板,在一秒鐘
內令訓練車輛停下
來
油門管制裝置 ─ 訓練車輛的油門
已預先調校,使車速不會超過每小時
十公里
防護車呔圍欄 ─ 訓練場地已圍上
車呔,以防訓練車輛超越場地的範圍,
並減少碰撞所造成的損毀;
-
駕駛教師的控制亭設於較高位置,讓教師可看到
整個訓練場地;
-
駕駛教師的控制亭和訓練車輛都裝上無線電通話
系統,方便教師與學員通話;以及
-
駕駛教師與學員的比例限於在任何時間不得超出
一對三。
學習駕駛人士的意見
5.有關獨立駕駛訓練效用的調查顯示,在132名受訪的學習
駕駛人士當中,約80%贊成訓練課程內包括獨立駕駛訓練
的部分,另有94%相信這項訓練有助建立他們的自信心。
建議
6.香港駕駛學院所採用的獨立駕駛訓練制度是一種既安全
又有效的訓練方式,而且有助學習駕駛人士建立自信心。
我們建議修訂《道路交通(駕駛執照)規例》第30(1)及第
(3)條,讓學習駕駛人士可在指定駕駛學校選擇接受這項訓
練。所需的安全措施會列入發給駕駛學校的守則內。
運輸科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Last Updated on 21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