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
交通事務委員會
市區和新界的士加價申請



引言

交通諮詢委員會(下稱「交諮會」)建議市區的士收費的平 均加幅為6.3%,新界的士則為7.4%,並建議新收費應在一
九九七年四月底至五月初生效。

背景

2. 市區和新界的士上次加價的日期,是在一九九六年二月 四日,加幅為8.5%。自一九九六年八月以來,共有五個市 區的士同業聯會,以及一個新界的士同業聯會申請加價, 以彌補經營成本的增幅。

政策

3. 當局考慮的士加價申請時,以下述指引為原則:

  1. 考慮的士業在收入和經營成本方面的轉變, 有需要確保的士服務在財政可行的情況下經
    營;

  2. 有需要使的士服務在供應情況、乘客候車時 間,以及乘客意見等方面維持在可接受的水
    平;

  3. 有需要使的士收費與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的收
    費保持合理差距;以及

  4. 市民對收費建議的接受程度。

市區的士收費方案

4. 當局已研究多個收費方案,「落錶」收費的建議由14.50 元至15.50元不等。按照上文第3段概述的指導原則,當局認
為可進一步考慮下述四個收費方案:

方案 「落錶」
後首2
公里
的收費
以後
每0.2
公里
的收費
等候時間每
1分鐘的收費
加幅 收費
差距
現行
收費
14.00元 1.20元 1.20元 - 5.26倍
A 15.00元 1.20元 每50秒1.20元 5.6% 5.58倍
B 14.50元 1.30元 1.30元 6.3% 5.61倍
C 15.00元 1.30元 1.30元 7.8% 5.69倍
D 15.50元 1.30元 1.30元 9.4% 5.77倍

5. 現把四個方案的研究結果載述如下:

  1. 方案A:提出這個方案的團體,成員大部分是 司機。建議的加幅(5.6%)遠低於由一九九六 年二月一日至九七年五月一日期間的預測通 脹率(7.4%)。等候時間收費的建議加幅為20%, 這對遇到交通擠塞的乘客不公平。此外,這 個方案還有技術上的困難,因為在調校的士 咪錶前所使用的換算表難以準確反映等候時
    間收費的加幅。

  2. 方案B:這個方案的平均加幅為6.3%,略低於 預測通脹率,預計市民不會強烈反對。因此, 如有乘客抗拒亦應只屬輕微。這個加幅為的 士業人士帶來的收入,雖然仍低於過去水平, 但總算比較接近以往的收入。

  3. 方案C:這個方案由三組成員主要是車主的團 體提出。建議的平均加幅為7.8%,略高於預 測通脹率。這個加幅為的士業人士帶來的收 入較接近過往的水平,但仍未能相等於以往 的收入。建議較低加幅的業內人士很可能會 批評這個方案,乘客的反對也會較大。

  4. 方案D:提出這個方案的團體,成員多數是車 主司機。建議的平均加幅為9.4%,較預測通 脹率高,預計不會獲市民接受。

6. 基於以上分析,方案B看來是最理想的方案,因此當局 建議採納。的士按建議加價後,三類的士業人士每月收入 淨額如下:

市區的士業人士平均每月收入淨額
租車司機車主司機出租車主
過去3年的平均收入淨額 12,741元 20,253元 8,057元
一九九七年五月的預測
收入(假設沒有加價)
11,342元 18,232元 7,409元
一九九七年五月的預測
收入(加幅為6.3%)
12,406元 19,802元 7,902元

新界的士收費方案

7. 當局已研究過多個收費方案,「落錶」收費的建議由 12.50元至13.00元不等。根據上述指導原則,當局認為
下述四個收費方案值得詳加考慮:

方案 「落錶」後
首2公里
的收費
以後每
0.2公里
的收費
等候時間
每1分鐘
的收費
加幅 收費
差距
現行
收費
11.80元 1.10元 1.10元 - 3.70倍
A 12.80元 1.10元 1.10元 4.7% 3.87倍
B 13.00元 1.10元 1.10元 5.6% 3.90倍
C 12.50元 1.20元 1.20元 7.4% 3.96倍
D 12.80元 1.20元 1.20元 8.8% 4.02倍

8. 現把這四個方案的分析結果載述如下:

  1. 方案A - 建議的平均加幅為4.7%,遠較預測的 通脹率為低,業內人士會認為這個加幅過低,不 能使他們的財政狀況回復至往日水平。

  2. 方案B - 這個方案建議採用首段車程收費較高 的收費方法,平均加幅為5.6%,這個建議同樣不 會獲的士業人士接納,也會有市民反對「落錶」 收費的加幅過高。

  3. 方案C - 建議的平均加幅為7.4%,與預測的通 脹率相同,預計市民會接受這個方案。這個加 幅為的士業人士帶來的收入,雖然仍低於過往 的水平,但總算比較接近以往的收入。

  4. 方案D - 這個方案由一個代表新界的士業人士 的團體提出。由於建議的平均加幅為8.8%,較 預測的通脹率為高,市民大概不會接受。

9. 基於以上分析,當局建議採納方案C。按建議加費後, 三類新界的士業人士的每月收入淨額如下:

租車司機車主司機出租車主
過去3年的平均收入淨額 8,903元 11,773元 3,815元
一九九七年五月的預測
收入(假設沒有加價)
7,930元 10,217元 3,317元
一九九七年五月的預測
收入(加幅為7.4%)
8,847元 11,530元 3,687元

附加收費

10. 各的士同業聯會已建議無須調整附加收費。當局建 議這些收費應暫時維持不變。

建議摘要

11. 現建議收費調整如下:

市區的士新界的士
現行收費 建議收費 現行收費 建議收費
「落錶」後首2
公里的收費
14.00元 14.50元 11.80元 12.50元
以後每0.2公里
的收費
1.20元 1.30元 1.10元 1.20元
等候時間每1分
鐘的收費
1.20元 1.30元 1.10元 1.20元
每程電召預約 服務的附加收 費 5.00元 5.00元 4.00元 4.00元
每件行李或每
隻鳥獸的附加
收費
5.00元 5.00元 4.00元 4.00元

12. 上述建議會提交行政局審議。


布政司署
運輸科
一九九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Last Updated on 21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