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
交通事務委員會
市區和新界的士加價申請
交通諮詢委員會(下稱「交諮會」)建議市區的士收費的平
均加幅為6.3%,新界的士則為7.4%,並建議新收費應在一
九九七年四月底至五月初生效。
2. 市區和新界的士上次加價的日期,是在一九九六年二月
四日,加幅為8.5%。自一九九六年八月以來,共有五個市
區的士同業聯會,以及一個新界的士同業聯會申請加價,
以彌補經營成本的增幅。
3. 當局考慮的士加價申請時,以下述指引為原則:
-
考慮的士業在收入和經營成本方面的轉變,
有需要確保的士服務在財政可行的情況下經
營;
-
有需要使的士服務在供應情況、乘客候車時
間,以及乘客意見等方面維持在可接受的水
平;
-
有需要使的士收費與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的收
費保持合理差距;以及
-
市民對收費建議的接受程度。
4. 當局已研究多個收費方案,「落錶」收費的建議由14.50
元至15.50元不等。按照上文第3段概述的指導原則,當局認
為可進一步考慮下述四個收費方案:
方案
|
「落錶」
後首2
公里
的收費
|
以後
每0.2
公里
的收費
|
等候時間每
1分鐘的收費
|
加幅
|
收費
差距
|
---|
現行
收費
| 14.00元
| 1.20元 |
| 1.20元
| -
| 5.26倍
|
A
| 15.00元
| 1.20元
| 每50秒 | 1.20元
| 5.6%
| 5.58倍
|
B
| 14.50元
| 1.30元 |
| 1.30元
| 6.3%
| 5.61倍
|
C
| 15.00元
| 1.30元 |
| 1.30元
| 7.8%
| 5.69倍
|
D
| 15.50元
| 1.30元 |
| 1.30元
| 9.4%
| 5.77倍 |
5. 現把四個方案的研究結果載述如下:
-
方案A:提出這個方案的團體,成員大部分是
司機。建議的加幅(5.6%)遠低於由一九九六
年二月一日至九七年五月一日期間的預測通
脹率(7.4%)。等候時間收費的建議加幅為20%,
這對遇到交通擠塞的乘客不公平。此外,這
個方案還有技術上的困難,因為在調校的士
咪錶前所使用的換算表難以準確反映等候時
間收費的加幅。
-
方案B:這個方案的平均加幅為6.3%,略低於
預測通脹率,預計市民不會強烈反對。因此,
如有乘客抗拒亦應只屬輕微。這個加幅為的
士業人士帶來的收入,雖然仍低於過去水平,
但總算比較接近以往的收入。
-
方案C:這個方案由三組成員主要是車主的團
體提出。建議的平均加幅為7.8%,略高於預
測通脹率。這個加幅為的士業人士帶來的收
入較接近過往的水平,但仍未能相等於以往
的收入。建議較低加幅的業內人士很可能會
批評這個方案,乘客的反對也會較大。
-
方案D:提出這個方案的團體,成員多數是車
主司機。建議的平均加幅為9.4%,較預測通
脹率高,預計不會獲市民接受。
6. 基於以上分析,方案B看來是最理想的方案,因此當局
建議採納。的士按建議加價後,三類的士業人士每月收入
淨額如下:
市區的士業人士平均每月收入淨額
|
---|
| 租車司機 | 車主司機 | 出租車主
|
---|
過去3年的平均收入淨額
| 12,741元
| 20,253元
| 8,057元
|
一九九七年五月的預測
收入(假設沒有加價)
| 11,342元
| 18,232元
| 7,409元
|
一九九七年五月的預測
收入(加幅為6.3%)
| 12,406元
| 19,802元
| 7,902元
|
7. 當局已研究過多個收費方案,「落錶」收費的建議由
12.50元至13.00元不等。根據上述指導原則,當局認為
下述四個收費方案值得詳加考慮:
方案
|
「落錶」後
首2公里
的收費
|
以後每
0.2公里
的收費
|
等候時間
每1分鐘
的收費
|
加幅
|
收費
差距
|
---|
現行
收費
| 11.80元
| 1.10元
| 1.10元
| -
| 3.70倍
|
A
| 12.80元
| 1.10元
| 1.10元
| 4.7%
| 3.87倍
|
B
| 13.00元
| 1.10元
| 1.10元
| 5.6%
| 3.90倍
|
C
| 12.50元
| 1.20元
| 1.20元
| 7.4%
| 3.96倍
|
D
| 12.80元
| 1.20元
| 1.20元
| 8.8%
| 4.02倍
|
8. 現把這四個方案的分析結果載述如下:
-
方案A - 建議的平均加幅為4.7%,遠較預測的
通脹率為低,業內人士會認為這個加幅過低,不
能使他們的財政狀況回復至往日水平。
-
方案B - 這個方案建議採用首段車程收費較高
的收費方法,平均加幅為5.6%,這個建議同樣不
會獲的士業人士接納,也會有市民反對「落錶」
收費的加幅過高。
-
方案C - 建議的平均加幅為7.4%,與預測的通
脹率相同,預計市民會接受這個方案。這個加
幅為的士業人士帶來的收入,雖然仍低於過往
的水平,但總算比較接近以往的收入。
-
方案D - 這個方案由一個代表新界的士業人士
的團體提出。由於建議的平均加幅為8.8%,較
預測的通脹率為高,市民大概不會接受。
9. 基於以上分析,當局建議採納方案C。按建議加費後,
三類新界的士業人士的每月收入淨額如下:
| 租車司機 | 車主司機 | 出租車主
|
---|
過去3年的平均收入淨額
| 8,903元
| 11,773元
| 3,815元
|
一九九七年五月的預測
收入(假設沒有加價)
| 7,930元
| 10,217元
| 3,317元
|
一九九七年五月的預測
收入(加幅為7.4%)
| 8,847元
| 11,530元
| 3,687元
|
10. 各的士同業聯會已建議無須調整附加收費。當局建
議這些收費應暫時維持不變。
11. 現建議收費調整如下:
| 市區的士 | 新界的士
|
---|
| 現行收費
| 建議收費
| 現行收費
| 建議收費
|
---|
「落錶」後首2
公里的收費
| 14.00元
| 14.50元
| 11.80元
| 12.50元
|
以後每0.2公里
的收費
| 1.20元
| 1.30元
| 1.10元
| 1.20元
|
等候時間每1分
鐘的收費
| 1.20元
| 1.30元
| 1.10元
| 1.20元
|
每程電召預約
服務的附加收
費
| 5.00元
| 5.00元
| 4.00元
| 4.00元
|
每件行李或每
隻鳥獸的附加
收費
| 5.00元
| 5.00元
| 4.00元
| 4.00元
|
12. 上述建議會提交行政局審議。
布政司署
運輸科
一九九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Last Updated on 21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