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
交通事務委員會
屯門公路交通監察及
資料系統第2階段工程



目的

本文件旨在就應否為屯門公路進行建議的交通監察及資 料系統(資料系統)第2階段工程,徵詢委員的意見。

背景

2. 工務審查委員會在一九九四年批准在工務計劃丙級工 程組別內加入一個項目,以研究可否為屯門公路安裝資 料系統。這個系統由閉路電視系統、設置在屯門公路的 交通事故自動偵察系統(偵察系統),以及多個可改變的 訊息標誌(訊息標誌)組成。安裝閉路電視系統,是為了 及早偵察在屯門公路發生的事故和意外,以便盡快把出 事車輛移走,減少交通受阻的情況。訊息標誌則可在屯 門公路出現擠塞時,為駕車人士提供最新的交通消息和 指示,讓他們可選擇其他路線,以免行程受阻。

3. 當局其後在一九九五年七月安裝了19部閉路電視攝影 機。財務委員會在同年七月通過撥款約1億1,990萬元, 以便沿屯門公路以及在荃灣、屯門和元朗各區的主要道 路設置偵察系統和訊息標誌。當局繼而在一九九五年十 二月招標承投附表1所列的工程。當局在一九九六年年 初接獲標書後,發現工程計劃的核准預算費1億1,990萬 元不足以支付所列工程的全部費用,而預算費須增至1億 9,500萬元。工程費用上升,是由於須增設訊息標誌, 以及屯門公路的施工環境惡劣所致。

4. 當局在本年七月十日的工務小組委員會會議席上,要 求把核准預算費增加7,510萬元,即由1億1,990萬元增 至1億9,500萬元,但這項申請不獲批准,原因如下:

  1. 目前裝設在屯門公路的交通擠塞訊號標誌使用率
    不足;以及

  2. 三號幹線(郊野公園段)建成後,屯門公路的交通 應可大為改善,建議設置的訊息標誌屆時或會變
    得不合時宜。

5. 工務小組委員會要求運輸署修訂工程計劃的範圍,並 徵詢交通事務委員會的意見。

有關的考慮因素

6. 我們已檢討工程計劃的範圍,並考慮過下列因素:

  • 工務小組委員會的意見

  • 所需資源

  • 近期的發展

下列因素須予以考慮:

  1. 為確保屯門公路的資料系統物盡其用,當局會調 派受過充分訓練的警務人員操作這個系統;

  2. 根據上次招標的結果,我們估計按目前價格計算, 這項工程計劃的總費用約為2億1,700萬元。由於 上次招標距今已有一段時間,因此須為工程重新 招標,而工程最快要到一九九八年年底才可完成。 三號幹線在一九九八年年中通車後,屯門公路仍 會是新界西部的重要連接道路。因此,新安裝的 訊息標誌不會失去作用。屯門公路一旦發生意外, 這些標誌可為駕車人士提供最新的交通消息和有 關改用其他路線的指示,讓他們可決定繼續使用 屯門公路、改用三號幹線抑或選用其他路線;以

  3. 我們計劃全面研究資料系統的安裝、操作和管理 事宜,以便更有效地策劃和實施這些設施,並顧 及資源方面的需要(人手、資金和經常費用)和財 政上的限制。這項研究會在一九九七年年初展開, 在一九九八年年中完成。我們會擬備一份有關這 項研究的資料文件,在本年十二月十三日的會議
    席上提交委員參閱。

方案

7. 由於上述發展,我們現就屯門公路裝設資料系統一 事,提出下述三個方案,以供選擇:

方案1

實施本年七月提交工務小組委員會的資料系統工程計劃。 正如上文第6(b)段所述,為數1億1,990萬元的核准預算 費須予大幅增加。這方案會涉及龐大的費用。此外,這 方案只限於在屯門公路裝設這類型的系統,而現階段尚 未全面探討其他可供選擇的安排。

方案2

等待上文第6(c)段所述的研究得出結果。在這期間,我 們會繼續通過現已裝設在通往屯門公路各主要通路的閉 路電視攝影機系統和擠塞訊號標誌,監察交通情況。

這方案的優點,是讓我們更透徹了解在道路網裝設資料 系統的需要和成效,以及有關的運作、管理、法例和執 行規定等。這方案也有助我們確保建議在屯門公路裝設 的資料系統,能夠配合研究所提出的建議。

這個方案的缺點,是屯門公路不會裝設訊息標誌。現有 的擠塞訊號標誌,不能為駕駛人士提供充足的資料。即 使我們最終決定實施工程計劃,工程也會延誤兩年。

方案3

實施附件2所載的修訂計劃,在元朗裝設四個訊息標誌, 以及在屯門和荃灣各裝設兩個。為了盡量節省工程費用, 屯門公路和青山公路不會裝設訊息標誌和自動偵察器。 根據這項安排,駕車人士在元朗、屯門和荃灣便可預先 知道屯門公路發生事故,並根據指示改用其他路線。這 項工程計劃的費用會大約減至9,000萬元左右(按付款當 日價格計算),並可縮短至14個月內竣工。這項規模較 小的計劃可讓本港對訊息標誌這項嶄新設施取得一些運
作經驗。

這方案的缺點,是屯門公路和青山公路不會裝設訊號標 誌,因而減少在路面設置這些標誌供駕駛人士使用。不 過,經修訂的計劃仍能達致計劃的主要目標,在發生事 故時,防止大量車輛駛入屯門公路,令交通擠塞情況惡
化。

與方案1的情況一樣,當局會調派受過充分訓練的警務 人員到控制中心負責操作系統。

徵詢意見

8. 請委員就採納哪個方案提供意見。


運輸科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



Last Updated on 21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