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CB(1)1319/96-97号文件
档号:CB1/BC/5/96
愉景湾隧道及连接道路条例草案委员会
会议纪要
日 期: | 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一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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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下午二时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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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立法局大楼会议室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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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员:
李永达议员(主席)
夏佳理议员
刘健仪议员
陈伟业议员
杨孝华议员
黃伟贤议员
陈鉴林议员
张汉忠议员
李启明议员
缺席委员:黃秉槐议员
黃宜弘议员
列席秘书 :
- 总主任(1)4
- 陈庆菱女士
列席职员:
- 高级主任(1)4(署理)
- 卢思源先生
I. 选举主席
李永达议员获选为条例草案委员会的主席。
II. 其他事项
2.夏佳理议员作利益声明,表示他是香港兴业有限公司
(香港兴业)的董事。
3. 条例草案委员会同意在正式展开工作前,邀请香港兴
业及愉景湾城市业主委员会的代表,出席条例草案委员
会,于一九九七年四月二日举行的非正式会议,发表他
们的意见。与会各人亦商定,议员如有意向团体代表提
问,可在会议前把问题送交立法局秘书处。下两次会议
分别暂定于一九九七年四月十七日下午二时三十分及四
月二十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举行。
(会后补注:內务委员会在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一的会议
上决定,已展开筹备工作但未正式进行工作的条例草案
委 员会,除为选举主席而举行筹备会议外,不应举行
任何正式或非正式会议。因此,经主席同意,原定于一
九九七年四月二日举行的会议,已告取消。內务委员会
其后在一九九七年四月十一日的会议上决定条例草案委
员会可正式展开工作。)
4.会议在下午二时三十分结束。
立法局秘书处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六日
Last Updated on 3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