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CB(1)1429/96-97(02)号文件
就注册外观设计
条例草案拟稿
进行公众咨询的方法及所得的回应
方法
我们在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初,把注册外观设计条例草案
拟稿和一份咨询文件,分发给约60个机构,其中包括设
计行业、各大商会、和设计有关的界别、学术机构、法
律专业人士和执业律师。此外,我们亦透过电脑互通联
网,提供该份咨询文件和条例草案拟稿的资料。
2. 我们在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六日举行一次公开座谈会,
以阐释条例草案拟稿的条文。有大约30名来自20个组织
的代表出席了该次座谈会。
3. 一九九七年一月三十日,我们与香港大律师公会举行
一次特别会议,讨论该会对条例草案拟稿提出的意见。
4. 一九九七年一月十四日,我们向立法局贸易及工业事
务委员会简介该条例草案拟稿。各位议员对该条例草案
拟稿并无提出意见。
5. 我们因应了周梁淑怡议员在一九九七年四月十七日条
例草案委员会所提出的建议,在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四
日向一批设计业人士简介注册外观设计条例草案。
6. 此外,香港设计师协会会在一九九七年五月三日举行
午餐座谈会,以便政府向设计业人士阐释例草案的条文,
以及向他们进一步征询意见。目前已有40多名来自各个
行业的设计师表示有兴趣参加该次座谈会。
回应
7. 在公众咨询期间,对该条例草案拟稿所收集得到的意
见,我们已尽可能纳入条例草案內。
工商科
一九九七年四月
Last Updated on 4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