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CB(1)1540/96-97(01)号文件
政府对设计与香港
提出的关注事项的回应
条款/议题
| 关注事项
| 政府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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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例草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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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外观设计
条例草案与版
权条例草案之
间存有灰色地 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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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正考虑修订版
权条例草案,删除对
已注册外观设计的版
权保护,并把可予注
册但并未注册的外观
设计的版权保护期缩
短至15年,以维持现
行法例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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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条:
形式方面
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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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到外观设
计的注册须进
行形式方面审
查这项规定会
局限创作的空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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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观设计的注册进
行形式方面的审查是
国际间的趋势,例子
包括欧盟及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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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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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议制订一份
经选辑并简化
的版本,作为
业內人士的指
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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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过条例草案后,
当局会拟备一份资料
小册子,以简洁易明
的文字介绍注册外观
设计的制度,以供派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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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on 4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