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CB(1)1662/96-97(01)号文件
有关团体对公众假期
(1997年特别假期)
条例草案的意见
I. 业已接获的书面答覆
团体/公共机构
| 接获日期
| 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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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香港总商会 CB(1)1627/96-97(02) 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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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七年 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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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商会支持就《假期
条例》(第149章)及
《雇佣条例》(第57
章)而言的此条例草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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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司法机构
CB(1)1627/96-97(03)
号文件
| 一九九七年 五月十五日
|
此事属政府当局及立
法机构的负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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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香港银行公会
CB(1)1627/96-97(04)
号文件
| 一九九七年 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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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会对此条例草案并
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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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港九工团联合总会 CB(1)1662/96-97(02) 号文件
| 一九九七年 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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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会支持此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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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业已接获的口头答覆
团体/公共机构
| 接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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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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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香港工业总会
| 一九九七年 五月十九日
| 沒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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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香港工会联合会
| 一九九七年 五月二十日
| 沒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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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香港雇主联合会
| 一九九七年 五月二十一日
| 沒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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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香港职工会联盟
| 一九九七年 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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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意见。应尽快
制定此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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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港九劳工社团联会
| 一九九七年 五月二十一日
| 沒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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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香港教育专业 人员协会
| 一九九七年 五月二十一日
| 沒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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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局秘书处
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Last Updated on 4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