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CB(2)839/96-97号文件
档号:CB2/BC/6/96


1996刑事罪行(修订)(第2号)
条例草案委员会
首次会议纪要

日  期: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八日(星期三)
时  间:下午二时十五分
地  点:立法局大楼会议室B

出席委员 :

    何俊仁议员(主席)
    张文光议员
    冯检基议员
    刘慧卿议员
    涂谨申议员
    郑家富议员
    吴霭仪议员

缺席委员:

    陆恭蕙议员*
    廖成利议员*
    曾健成议员*
    黃钱其濂议员*

列席秘书:

总主任(2)3
梁欧阳碧提女士

列席职员:

法律顾问
马耀添先生
高级主任(2)7
曾庆苑小姐



I. 选举主席

何俊仁议员获选为条例草案委员会的主席,并在当选主席
后接手主持随后的讨论。

II. 內部讨论及下次会议日期

2. 与会各人通过邀请当局代表出席一九九七年一月八日上 午八时三十分举行的下次会议,向议员简介本条例草案及
提供下述资料:

  1. 中国及其他奉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辖区,例如 美国、加拿大、澳洲、新西兰、英国、新加 坡、马来西亚及南非,是否订有关于颠覆及 分裂国家的类似法例;及

  2. 该等国家如何实施及执行有关法例。

3. 出席议员亦通过在南华早报及明报刊登广告,邀请公众 人士就本条例草案发表意见。条例草案委员会订于一九九 七年一月十八日上午九时与各专业团体的代表及市民会晤。

4. 议事完毕,会议于下午二时三十分结束。


*──另有要事

Last Updated on 7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