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CB(2)1921/96-97号文件
档 号:CB2/BC/17/96
长期监禁
刑罚覆核条例
草案委员会
首次会议纪要
日 期 |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一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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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下午五时零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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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立法局大楼会议室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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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员:
夏佳理议员(主席)
刘慧卿议员
涂谨申议员
梁耀忠议员
任善宁议员
缺席委员:
郑家富议员)
廖成利议员)另有要事
吴霭仪议员)
曾健成议员)
列席秘书:
- 总主任(2)1
- 汤李燕屏女士
列席职员:
- 法律事务部顾问
- 杜俊能先生
- 高级主任(2)5
- 胡锡谦先生
I.延迟举行会议
是次会议原定于下午四时开始,但却须待至內务委员会会
议于下午五时结束后才可举行。鉴于延迟举行会议,经条
例草案委员会委员同意,当局的代表于会议举行之前离开
。议员其后于下午五时零五分开始进行內部讨论。
II.选举主席
2.夏佳理议员当选为条例草案委员会的主席。
III.日后的工作
公众意见
3.议员通过由秘书处邀请下列各方就条例草案发表意见:
- 香港律师会
- 香港大律师公会
- 和囚犯及曾属囚犯的人的福利事务有关的团
体及组织
4.议员察悉当局曾咨询拘留以等候女皇发落的囚犯的家人
。秘书处将提请当局把其所曾接获的任何其他意见书提交
条例草案委员会省览。
5.议员认为并无需要在征询上述各方的意见以外,又发出
新闻稿以进行公众咨询。
IV.下次会议的日期
6.条例草案委员会下两次会议的安排如下:
| 日期 | 时间 |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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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一九九七年四月 二十一日(星期一) | 下午二时三十分 至四时三十分 | 会议室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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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一九九七年四月 二十九日(星期二) | 下午二时三十分 至四时三十分 | 会议室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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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会议结束
7.会议于下午五时二十分结束。
立法局秘书处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四日
Last Updated on 2 May,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