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CB(2)2482/96-97号文件
档 号: CB2/BC/19/96
1997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
条例草案及
1997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第2号)
条例草案委员会
会议纪要
日 期: | 一九九七年五月十六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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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下午二时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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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立法局大楼会议室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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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员:
陆恭蕙议员(主席)
夏佳理议员
梁智鸿议员
何敏嘉议员
刘慧卿议员
郑明训议员
罗致光议员
廖成利议员
顏锦全议员
曾健成议员
缺席委员:
周梁淑怡议员
黃震遐议员
李家祥议员
黃宜弘议员
田北俊议员
陈荣灿议员
郑家富议员
蔡根培议员
莫应帆议员
谢永龄议员
列席秘书:
- 总主任(2)3
- 陈曼玲女士
列席职员:
- 高级主任(2)3
- 戴燕萍小姐
I. 选举主席
陆恭蕙议员获选为条例草案委员会主席。
II. 就条例草案提交的意见书
2. 议员察悉,业已接获24份由个别人士/团体提交的函
件/意见书,其中18位个别人士/个团体表示有意向条
例草案委员会表达意见。议员同意,条例草案委员会秘
书应邀请其他有关团体表达意见。梁智鸿议员答应向条
例草案委员会秘书提供该等团体的名称。
III. 日后将来举行会议的日期
3. 由于预期在两星期內会有时段间腾出空档供条例草案
委员会展开审议工作举行会议,议员同意,暂定于以下
日期举行会议,以便听取政府当局/提出议员条例草案
的议员就条例草案作出简报及与代表团会晤:
- 一九九七年六月五日(星期四)上午八时三十分至
十时三十分;及
- 一九九七年六月六日(星期五)上午八时三十分至
下午十二时三十分。
由于时间有限,议员并同意应将代表团分类,以便条例
草案委员会可分批会见。
4.会议于下午二时三十五分结束。
立法局秘书处
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日
Last Updated on 4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