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SC(96-97)110
工务小组委员会
讨论文件
一九九七年三月五日
总目704-渠务
环境保护-污水收集设施及污水处理系统
204DS-湾仔东部及北角污水收集系统
请各委员向财务委员会建议-
-
把204DS号工程计划中的一部分提升为甲级,称
为「湾仔东部及北角污水收集系统第1阶段工程」;
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估计费用为5亿470万元;
以及
-
把204DS号工程计划的余下部分保留为乙级,改
称为「湾仔东部及北角污水收集系统第2阶段工程」。
湾仔东部和北角区现有污水收集网络的容量并不足以应
付该等地区的需求。
2. 渠务署署长建议把204DS号工程计划中的一部分提
升为甲级;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估计费用为5亿470万
元,用以进行湾仔东部及北角污水收集系统第1阶段工
程。这项建议获规划环境地政司支持。
3. 204DS号工程计划「湾仔东部及北角污水收集系统」
包括两阶段的工程,这些工程会根据按缓急次序编定的
计划进行。我们现建议提升为甲级的工程计划为第1阶
段工程。这些工程的位置图载于附件1。工程的范围包
括-
-
沿高士威道、怡和街、轩尼诗道、波斯富街和
告士打道敷设长2.3公里的污水干渠(直径由
900 至 1 800毫米不等),接驳至湾仔东污水
隔筛厂;
-
在湾仔东部包括跑马地和扫杆埔敷设长4公里的
污水支渠(直径由200至700毫米不等);
-
在北角敷设长1公里的污水支渠(直径由200至
500毫米不等);
-
为湾仔东部现有1.3公里长的污水渠(直径由
525至1 500毫米不等)进行结构修复工程;以
及
-
在湾仔东部和北角的街市设置五个旱季污水截
流设施。
4. 在204DS号工程计划下保留为乙级,列为第2阶段工
程的余下工程包括-
-
沿北角电气道、渣华道和英皇道敷设长3.5公里
的污水干渠(直径由900至1 800毫米不等);
-
在北角敷设长2.8公里的污水支渠(直径由200至
600毫米不等);
-
在现时北角污水隔筛厂加建一座污水泵房和进行
相关的附属工程;
-
为北角现有长1.9公里的污水渠(直径由825至
1 800毫米不等)进行结构修复工程;以及
-
修正湾仔东部和北角区內临时接驳的污水渠。
5. 我们已把204DS号工程计划下的工程分为两期,使在
湾仔东部一带的工程能早些展开。
6. 在这项工程计划范围內包括的污水渠是在一九七零年
前设计和建造的。由于污水的流速缓慢,不足以令污水
收集系统进行「自行清洁」工作,以致出现沉积物,淤
塞污水渠。在下游沿岸地区和铜锣湾等酒楼集中的地区,
因污水的油脂成分高,淤塞问题尤为严重。
7. 过去三十年来,在湾仔和北角区进行的发展项目很多,
以致该等地区的污水流量超出污水收集网络总容量约15%1。
我们估计,在现有的所有污水渠中,约有25%的污水渠的
污水量超出负荷,而且出现淤塞的问题。
8. 一九九三年六月,我们就湾仔东部和北角区现有街市
的污水渠的接驳进行研究。研究发现这些地方有些污水
收集系统有临时接驳情况,把由街市流出的水流(包括
受污染的水流)引入雨水排放系统,这些污水未经处理
便排出大海。
9. 为了纠正这个情况,我们计划增加现有污水渠的容量,
并以较大的斜度重建出现淤塞的污水干渠和支渠。我们
同时计划在这些街市区建造旱季污水截流设施,把由街
市流入雨水排放系统的水流,引入污水收集系统。工程
完成后,将可提供一个能承受大量污水的污水收集系统,
其容量足以应付直至二零一一年2的需求,而新系统亦
不像现时的系统般容易淤塞。
10. 若我们不实施上述工程计划,预计现时的污水收集
系统会进一步超出负荷和淤塞。这样,不但会影响污水
收集系统的有效运作,还会限制为进一步发展这些地区
而进行的规划工作。
11. 我们已取得运输署和警方的同意,在工程计划进行
期间,实施临时交通计划。这些计划会尽量减低施工期
间对交通造成的影响,并维持行车通道。在繁忙的路段,
我们只会在夜间或其他非繁忙时间进行工程。此外,我
们会在可行情况下,利用无须掘坑的方法3敷设污水干
渠。
12. 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估计建议工程的建设费用为
5亿470万元(见下文第13段),分项数字如下-
| | | | 百万元
|
---|
(a)
| 污水干渠
| | 180.4
|
| (i)
|
高士威道/怡和街/
轩尼诗道
| 108.0
|
| (ii)
|
波斯富街/告士打道
| 72.4
|
(b)
| 污水支渠
| | 74.6
|
| (i)
| 湾仔东部
| 66.9
|
| (ii)
| 北角
| 7.7
|
(c)
| 污水渠修复工程
| | 11.2
|
(d)
| 旱季污水截流设施
| | 1.3
|
(e)
| 顾问费-
| | 36.7
|
| (i)
| 施工阶段
| 1.7
|
| (ii)
|
驻地盘人员方面
的员工开支
| 35.0
|
(f)
|
应急费用
| | 29.5 ______
|
| 333.7 ______
|
(按1995
年12月
价格计
算)
|
(g)
| 通胀准备金
| | 171.0 ______
|
总计
| 504.7 ______
|
(按付款
当日价
格计算) |
按人工作月数估计的顾问费分项数字载于附件2。
13. 如获批准,我们会作出分期开支安排如下-
年度
|
百万元 (1995年12月)
|
价格调整 因数
|
百万元
(付款当日价格)
|
---|
1997-98
| 13.0
| 1.18250
| 15.4
|
1998-99
| 75.0
| 1.30075
| 97.6
|
1999-2000
| 76.0
| 1.43083
| 108.7
|
2000-01
| 67.0
| 1.54708
| 103.7
|
2001-02
| 54.0
| 1.66311
| 89.8
|
2002-03
| 30.0
| 1.78784
| 53.6
|
2003-04
| 18.7 ______
| 1.92193
| 35.9 ______
|
| 333.7 ______
| | 504.7 ______ |
14. 我们按照政府对一九九七至二零零四年期间工资和
建造价格趋势所作的预测,制订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的
预算。由于我们在动工前可确定大部分工程项目的范围,
故会以总价合约形式,为污水干渠工程和污水渠修复工
程招标。由于合约期超过21个月,我们会容许投标价格
按通胀调整。
15. 由于我们未能确定各项公用设施(包括电缆、电话
线、部分雨水渠和水管)的敷设路线,我们会以重新计算
工程数量的标准合约形式,为污水支渠工程和旱季污水
截流设施的建造工程招标。由于合约期超过21个月,我
们会容许投标价格按通胀调整。
16. 我们估计建议的污水收集系统工程每年的经常开支
为620万元。这些开支会在污水处理服务营运基金项下支
付。由于用以维修湾仔东部和北角现有污水收集网络的
410万元经常开支亦在同一营运基金项下支付,营运基金
就这项工程支付的额外经常开支净额为210万元。倘立法
局通过有关向该营运基金拨发资产的决议案,这项工程
计划下的工程完成后,将按成本计算拨作该营运基金的
资产。
17. 根据现时的排污收费水平和用水量,建议的工程计
划本身会导致排污费增加约0.3%。
18. 我们于一九九六年九月就建议工程,包括施工期间
的临时交通安排和纾减环境影响措施,咨询东区区议会
和湾仔区议会。两个区议会的议员均支持进行建议的工
程。
19. 我们于一九九六年九月完成环境影响评估。据环境
影响评估所得,除了有部分工程的施工地点接近学校和
住宅楼宇,而产生短期建筑噪音外,第1阶段工程并无引
致其他环境问题。因此,我们会要求承建商聘请一名噪
音专家,并实施噪音监测措施,确保有效控制这项工程
计划在施工期间所造成的噪音影响。我们会实施合约所
定的纾减环境影响措施,以控制尘埃和地盘流出的水所
造成的滋扰。建议的污水收集系统工程完成后,未经处
理的污水(现时是经雨水渠排出海港)会引入污水收集系
统,经这个系统排放,从而改善邻近地方沿岸的水质。
20. 环境问题咨询委员会于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八日会
议上,通过上述环境影响评估。
21. 这项工程计划无须征用土地。
22. 我们已于一九九四年八月,在141DS号工程计划
「湾仔东部及北角污水收集整体计划研究-顾问费及勘
测工作」下完成湾仔东部和北角污水收集整体计划的研
究。这项研究定出一些改善工程,把污水适当地收集,
然后输送至各处理设施。
23. 我们于一九九四年十月把204DS号工程计划提升为
乙级。我们又于一九九五年六月把204DS号工程计划中
的一部分提升为甲级,编订为195DS号工程计划,称为
「湾仔东部及北角污水收集系统-顾问费及勘测工作」,
以便委聘顾问为整项工程计划进行详细设计、勘测工作,
以及环境和交通影响评估。
24. 我们已完成第1阶段工程的详细设计,并拟备妥当
招标文件。我们计划于一九九七年九月展开第1阶段工
程,以便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完工。由于我们需要在完
成污水支渠前先完成下游的污水干渠,令下游的污水干
渠在我们启用支渠时有足够容量,又加上考虑到交通问
题,很多污水渠需要分小段敷设,故我们需要较长的施
工期。基于这缘故,以及有需要改移污水渠敷设路线上
的公用设施,所以我们需要多九个月时间来施工。
25. 第2阶段工程的详细设计和招标文件拟备工作现正
进行。我们计划在一九九八年六月开展第2阶段工程,
于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完工。
规划环境地政科
一九九七年二月
-
该等地区现有污水渠的容量约为每日98 000立方米。
-
根据最近的人口预测,我们预期到二零一一年,湾仔东部和
北角区的人口约为371 000,届时每日产生的污水流量约为
123 000立方米。
-
无须掘坑方法是指利用小规模挖隧道方法或钻孔法,在无须
挖开路面的情况下,敷设地底污水渠和排水管。上述方法虽
然成本较为高昂,但会大大减少路面挖掘工程,因此可尽量
减低工程对交通和地下公用设施所造成的影响。
PWSC(96-97)110附件2
估计顾问费的分项数字-
顾问的员工开支
| 预计 的人 工作 月数
| 总薪级 平均 薪点
| 倍数
| 估计 费用 (百万元)
|
---|
(a)
|
施工阶段
的顾问费
|
专业人员
技术人员
| 7 12
| 40 16
| 3.0 3.0
| 1.08 0.62
|
(b)
|
驻地盘人
员方面的
员工开支
|
专业人员
技术人员
| 148 524
| 40 16
| 2.1 2.1
| 15.99 19.00
______
|
顾问的员工开支总额
| 36.69 ______ |
注
-
采用倍数3乘以总薪级平均薪点,以计算员工开支
总额(包括顾问间接费和利润),是因为有关人员将
受聘在顾问的办事处工作。如地盘人员由顾问提供,
则采用倍数2.1。(在一九九五年四月一日,总薪级
第40点的月薪为51,440元,总薪级第16点的月薪为
17,270元)
-
上述数字是根据负责勘测工作、设计和工程监督的
顾问所提交的实际收费建议而制订。
Last Updated on 16 August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