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SC(96-97)104

工务小组委员会
讨论文件
一九九七年二月十九日

总目705-土木工程

环境保护-垃圾处理
87DR-减少废物量-顾问费及勘测工作
第II期

请各委员向财务委员会建议,把87DR号工程计划提升 为甲级,改称为「减少废物研究第II期 ─ 兴建能源回收 焚化炉可行性研究」;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估计费用 为3,450万元,用以进行关于能源回收焚化炉的可行性
研究。



问题

环境保护署署长估计,如果不采取行动,把须运往堆填 区弃置的废物量的增幅降低,本港所有现存堆填区的吸 纳量将于二零一二年达到饱和。

建议

2. 环境保护署署长建议把87DR号工程计划提升为甲级; 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估计费用为3,450万元,用以委聘 顾问公司研究可否利用能源回收焚化炉,减少须运往堆 填区弃置的废物量。这项建议获规划环境地政司和土木
工程署署长支持。

工程计划的范围和性质

3. 建议的兴建能源回收焚化炉可行性研究范围包括 -

  1. 就每处可供兴建能源回收焚化炉的地点进行环 境影响评估,以及规划、运输和财政评估,并 根据这些评估结果,建议较佳的地点;

  2. 就能源回收焚化炉的兴建事宜,拟备大纲设计、 拟订工程成本预算,以及提出最合适的合约安 排建议;以及

  3. 制订能源回收焚化炉的应用策略,作为减少本
    港废物量的措施。

理由

4. 本港每天需要处置的商业、工业和住宅废物量,由一 九八六年的5 900公吨增加至一九九五年的7 800公吨, 增幅超过30%。现时,我们把废物分别运往新界东南堆 填区、新界西堆填区、新界东北堆填区和葵涌焚化炉处 置。葵涌焚化炉将于一九九七年年中或之前关闭。按照 现时的废物量增加的趋势,我们预料到二零零四年,每 天需要处置超过12 000公吨废物。因此,我们预测所有 现存堆填区的吸纳量将于二零一二年达到饱和。

5. 我们在一九九四年委聘顾问公司进行91DR号工程计划 「减少废物量 - 顾问费及勘测工作第I期」,以定出合 适的措施,减少最终须在本港处置的废物。顾问公司建 议一套减少废物的综合方案,包括体制上的安排、避免 产生废物的计划、回收物料计划和减少废物量的技术。

6. 顾问公司认为高科技的能源回收焚化炉适合本港使用, 因为新的技术可以符合严格的废气排放标准。此外,顾 问公司表示,能源回收焚化炉燃烧废物后,可把废物量 减少达90%(以重量计则约70%)。我们估计约80%的城市 废物是可燃烧的。到二零零四年,香港每天约产生10 000
公吨可燃烧废物。

7. 假如我们根据顾问的建议,兴建两个焚化炉,每个的 设计容量为每年100万公吨,每天便可处理约4 400公吨1 废物,从而可把废物量减少达70%(以重量计),每天可 减至约1 300公吨。到二零零四年,每天可减少的废物净 重量为3 100公吨。此外,拟建的两个焚化炉处理废物时, 亦会产生约65至90兆瓦特的电力。我们现正制订一份减 少废物草拟计划,而能源回收焚化炉是计划其中一部分。 我们将于一九九七年就草拟计划咨询公众。鉴于我们迫 切需要减少须处理废物的数量,现建议把能源回收焚化 炉可行性研究,列为优先项目。

8. 焚化炉所产生的热力可以用来产生电力和热水。上述 研究会探讨能源回收焚化炉所产生的电力是否可以接驳 至现有的电力网。我们亦会视乎能源回收焚化炉的位置, 研究是否有机会推行分区加热或分区冷却系统2。出售电 力/热力/冷却力会有助减低焚化炉的运作成本。

9. 拟议的研究需要运用能源回收焚化技术、社会经济、 财政、土力工程和环境污染管制各方面的专门知识。由 于环境保护署署內沒有足够资源和专门知识,环境保护 署署长认为有需要委聘可以集合各种专门知识人才,组 成工作队伍的顾问公司,在紧迫的时间內进行工作。

财政影响

10. 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这项研究的费用估计为3,450
万元(见下文第11段),分项数字如下 -

百万元
(a) 兴建焚化炉研究的顾问费 18.7
i) 特定地点的
环境影响评估
9.8
ii) 地点评估和
挑选
3.6
iii) 大纲设计、
工程成本预
2.8
iv) 合约安排 1.0
v) 制订策略和
评估
1.5
(b) 可供兴建焚化炉的地点的
地盘勘测工作
7.0
(c) 应急费用 2.6
______
小计 28.3 (按1995 年12月价 格计算)
(d) 通胀准备金 6.2
______
总计 34.5
______
(按付款 当日价格 计算)

按人工作月数而估计的顾问费分项数字载于附件

11. 如获批准,我们会作出分期开支安排如下 -

年度百万元
(1995年12月)
价格调整
因数
百万元
(付款当日价格)
1997-98 19.5 1.18250 23.1
1998-99 8.8
______
1.30075 11.4
______
28.3
______
34.5
______

12. 我们按照政府对一九九七至一九九九年期间工资和 建造价格趋势所作的预测,制订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的 预算。我们会以总价形式批出建议顾问工作的合约。由 于顾问工作需时逾12个月,合约內会订有可按通胀调整 价格的条文。我们会以标准的重新计算工程数量合约方 式进行地盘勘测工作。由于合约期少于21个月,所以合 约订明投标价格不得按通胀调整。

13. 建议研究不会带来任何经常开支。

公众咨询

14. 我们于一九九六年四月至七月期间,进行公众咨询 工作,邀请了51个组织(包括有关的咨询团体、两个市 政局、主要工商机构、绿色团体和专业团体/机构),就 在91DR号工程计划下,获拨款进行的减少废物顾问研究 的建议和结果发表意见。有提出意见的组织一致支持在 本港引进能源回收焚化炉。

15. 我们于一九九六年四月三日,向立法局环境事务委 员会提出在香港发展能源回收焚化炉的建议,作为91DR 号工程计划下顾问研究的一部分。其后,该委员会在一 九九六年十二月三日的会议上,就政府建议聘用顾问公 司研究在香港发展能源回收焚化炉的可行性进行讨论。 议员大致上支持兴建该焚化炉的建议。

环境影响

16. 上述工程计划只涉及可行性和勘测研究,对环境沒 有直接的影响。我们会就每处可供兴建焚化炉的地点进 行环境影响评估,作为能源回收焚化炉顾问研究的一部 分。我们会详细研究特定地点的环境影响,并会提议适 当的纾减环境影响措施及环境监测和审核计划。

土地征用

17. 拟议的研究无须征用土地。

背景资料

18. 我们在一九九三年六月把87DR号工程计划其中一部 分提升为甲级,编订为91DR号工程计划,称为「减少废 物量 - 顾问费及勘测工作,第I期」,估计费用为1,050 万元。第I期研究已于一九九四年二月展开,并于一九九 六年五月完成。

19. 顾问公司根据研究的结果,制订了一套减少废物综 合计划,包括以现有废物回收和循环再用工作为基础的 多项措施(避免产生废物的计划、回收物料计划和减少废 物量的技术)。顾问公司提议分十年逐步实施计划,以期 在第十年使弃置于堆填区的废物量减少50%。

20. 在一九九五年施政报告政策大纲內,政府确定这项 研究为保护环境的其中一个新承诺,报告內载明「会着 手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探讨在香港发展设施去减少大 量废物的问题,以尽量延长堆填区的使用期。」

21. 我们计划在一九九七年四月展开研究,并在一九九
八年十月完成。


  1. 大部分焚化炉处理废物时,均不能尽用其设计容量(最大容量)。 故此,有关数字的计算方法是以焚化炉80%的效能为基础。

  2. 分区加热和冷却系统把中央来源的热能分发给住宅、商业和∕或工 业用戶,以供加热和冷却空间、给水和∕或工序加热。热能可透过 蒸气、热水或冷冻水喉管输送。分区加热和冷却系统一般包括中央 厂房、分发网络和用戶系统。中央生产厂房可以是任何一类锅炉、 垃圾焚化炉、地热来源、太阳能或电力生产房的废热。分发网络通 常在地下装置,一般为隔热管道。用戶系统包括可从分发网络提取 热能用以直接或透过热能交換器加热的设备。此外,亦可利用以分 发热能发动的冷却机来产生冷水。


PWSC(96-97)104附件

87DR ─ 减少废物量 ─ 顾问费及
勘测工作,第II期

估计顾问费的分项数字

顾问的员工开支 预计
的人
工作
月数
总薪
级平
均薪
倍数估计
费用
(百万元)
(a) 就每处可供 兴建设施的 地点进行特 定地点环境 影响评估 专业人员
技术人员
55
25
40
16
3
3
8.49
1.30
(b) 就每处可供 兴建设施的 地点进行规 划、运输和 财政评估, 从而建议较 佳的地点 专业人员
技术人员
20
10
40
16
3
3
3.09
0.52
(c) 制订大纲设 计、工程成 本预算 专业人员
技术人员
15
10
40
16
3
3
2.31
0.52
(d) 就能源回收 焚化炉建议 最具成本效 益的合约安
专业人员
技术人员
5
5
40
16
3
3
0.77
0.26
(e) 制订能源回 收焚化炉的 应用策略, 作为减少本 港废物量的 措施,以及 评估其可行 性和成效 专业人员
技术人员
8
5
40
16
3
3
1.23
0.26
顾问公司的员工开支总额 ______
18.75
______

  1. 采用倍数3乘以总薪级平均薪点,以计算员工开 支总额(包括顾问间接费和利润),是因为有关人 员将受聘在顾问的办事处工作。一九九五年四月 一日,专业人员(总薪级第40点)和技术人员 (总薪级第16点)的月薪分别为51,440元和
    17,270元。

  2. 上述数字是根据环境保护署署长所拟订的预算计 算出来。我们必须透过一般的总价竞投方式选出 顾问后,才能知道实际所需的人工作月数和费用。


Last Updated on 16 August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