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务委员会
1996/97 年度
会议议程
日期 : | 一九九七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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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 下午二时三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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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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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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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五日会议的纪要
(立法局CB(2)2047/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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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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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议事项
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布政司会晤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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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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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七年四月三十日提交立法局会议席上省览
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该等附属法例于一九
九七年四月二十五日及二十六日在宪报刊登)
(立法局LS188/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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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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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部就尚待处理的条例草案进一步提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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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规模毀灭武器(提供服务的管制)条例草案
(立法局LS192/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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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生殖科技条例草案
(立法局LS200/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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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会议常规》第42(3A)条交付內务委员会
处理的条例草案法律事务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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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受托人(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局LS195/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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掳拐和管养儿童条例草案
(立法局LS186/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随文附上卫生福利司所发函件的英文本,
其中译本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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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香港公开进修学院(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局LS193/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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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工厂及工业经营(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局LS190/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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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新界土地交換权利(赎回)(修订)条
例草案
(立法局LS189/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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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稅务(修订)条例草案
1997年稅务(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
1997年印花稅(修订)条例草案
1997年遗产稅(修订)条例草案
1997年应课稅品(修订)条例草案
1997年交通意外伤亡者(援助基金)
(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局LS197/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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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商船(油类污染的法律责任及补偿)
条例草案
(立法局LS194/96-9号文件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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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婚姻及子女(杂项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局LS187/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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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香港人权法案(修订)条例草案
──由刘千石议员提出的议员条例草案
(立法局LS199/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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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于一九九七年五月七日立法局会议上处理的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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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询
(立法局CB(3)924/96-97号文件)
V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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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于一九九七年五月十四日立法局会议上处理的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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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询
(立法局CB(3)925/96-97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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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未接获拟发表声明的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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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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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
100A条提出的决议案 ── 由工商司
动议
(立法局LS191/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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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221章)
第9A条提出的决议案 ── 由布政司
动议
(立法局LS198/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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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差饷条例》(第116章)第18(1)、
19(1)(b)及36(1)(1)条以及《汽车(首
次登记稅)条例》(第330章)第5(4)条提
出的两项决议案 ── 由库务司动议
(立法局LS196/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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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草案 ── 首读及二读
外层空间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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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草案 ── 恢复二读辩论、委员会
审议阶段及三读
1997年教育(修订)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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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留权」议案辩论
上述议案(随文附上)将由吴霭仪议员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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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自由」议案辩论
上述议案(随文附上)将由张文光议员动议。
V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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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先就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一日立法局会议举行
的议案辩论给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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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由顏锦全议员动议的议案辩论
上述议案的主题及措辞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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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九年六四事件」议案辩论
上述议案(随文附上)将由司徒华议员动议。
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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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委员会/条例草案委员会/小组委员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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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立法局CB(1)1441/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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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中心(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立法局CB(2)2056/96-97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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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污染管制(建造工程尘埃)规例》
小组委员会报告
由小组委员会主席夏佳理议员作口头汇报。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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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草案委员会、小组委员会及必须于一九九七
年七月一日前通过的条例草案的情况报告
(立法局CB(2)2084及CB(2)2053/96-97号文件)
| 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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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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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局秘书处
一九九七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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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纪要 ]
Last Updated on 16 July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