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务委员会
1996/97 年度


会议议程

日期 :一九九七年五月二日
时间 :下午二时三十分

项目 事项
I. 通过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五日会议的纪要
(立法局CB(2)2047/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II. 续议事项

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布政司会晤的情况

III. 一九九七年四月三十日提交立法局会议席上省览 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该等附属法例于一九 九七年四月二十五日及二十六日在宪报刊登)
(立法局LS188/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IV. 法律事务部就尚待处理的条例草案进一步提交报告

  1. 大规模毀灭武器(提供服务的管制)条例草案
    (立法局LS192/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2. 人类生殖科技条例草案
    (立法局LS200/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V. 根据《会议常规》第42(3A)条交付內务委员会
处理的条例草案法律事务部报告

  1. 1997年受托人(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局LS195/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2. 掳拐和管养儿童条例草案
    (立法局LS186/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随文附上卫生福利司所发函件的英文本,
    其中译本容后奉上。

  3. 1997年香港公开进修学院(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局LS193/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4. 1997年工厂及工业经营(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局LS190/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5. 1997年新界土地交換权利(赎回)(修订)条
    例草案
    (立法局LS189/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6. 1997年稅务(修订)条例草案
    1997年稅务(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
    1997年印花稅(修订)条例草案
    1997年遗产稅(修订)条例草案
    1997年应课稅品(修订)条例草案
    1997年交通意外伤亡者(援助基金)
    (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局LS197/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7. 1997年商船(油类污染的法律责任及补偿)
    条例草案
    (立法局LS194/96-9号文件容后奉上)

  8. 1997年婚姻及子女(杂项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局LS187/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9. 1997年香港人权法案(修订)条例草案
    ──由刘千石议员提出的议员条例草案
    (立法局LS199/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VI. 将于一九九七年五月七日立法局会议上处理的
其他事项

  1. 质询
    (立法局CB(3)924/96-97号文件)
VII. 将于一九九七年五月十四日立法局会议上处理的
事项

  1. 质询
    (立法局CB(3)925/96-97号文件)

  2. 声明
    未接获拟发表声明的预告。

  3. 政府议案

    1.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
      100A条提出的决议案 ── 由工商司
      动议
      (立法局LS191/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2. 根据《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221章)
      第9A条提出的决议案 ── 由布政司
      动议
      (立法局LS198/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3. 根据《差饷条例》(第116章)第18(1)、
      19(1)(b)及36(1)(1)条以及《汽车(首
      次登记稅)条例》(第330章)第5(4)条提
      出的两项决议案 ── 由库务司动议
      (立法局LS196/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4. 条例草案 ── 首读及二读

    外层空间条例草案

  5. 条例草案 ── 恢复二读辩论、委员会
    审议阶段及三读

    1997年教育(修订)条例草案

  6. 「居留权」议案辩论

    上述议案(随文附上)将由吴霭仪议员动议。

  7. 「公民自由」议案辩论

    上述议案(随文附上)将由张文光议员动议。

VIII. 预先就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一日立法局会议举行
的议案辩论给予通知

  1. 将由顏锦全议员动议的议案辩论

    上述议案的主题及措辞容后奉上。

  2. 「一九八九年六四事件」议案辩论

    上述议案(随文附上)将由司徒华议员动议。

IX. 事务委员会/条例草案委员会/小组委员会报告

  1. 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立法局CB(1)1441/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2. 幼儿中心(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立法局CB(2)2056/96-97号文件)

  3. 《空气污染管制(建造工程尘埃)规例》
    小组委员会报告

    由小组委员会主席夏佳理议员作口头汇报。

X. 条例草案委员会、小组委员会及必须于一九九七
年七月一日前通过的条例草案的情况报告
(立法局CB(2)2084及CB(2)2053/96-97号文件)
XI. 其他事项

立法局秘书处
一九九七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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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on 16 July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