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务委员会
1996/97 年度


会议议程

日期 :一九九七年二月二十一日
时间 :下午二时三十分

项目 事项
I. 通过一九九七年二月十四日会议的纪要
(立法局CB(2)1224/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II. 续议事项

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布政司会晤的情况

III. 一九九七年二月十九日提交立法局会议席上省览 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已于一九九七年二 月十四日在宪报刊登)
(立法局LS111/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IV. 法律事务部就尚待处理的条例草案提交进一步报告

  1. 1997年危险药物(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局LS118/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2. 1997年辅助队抚恤金(杂项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局LS119/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V. 根据《会议常规》第42(3A)条交付內务委员会 处理的条例草案法律事务部报告

  1. 1997年护士注册(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局LS112/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2. 1997年助产士注册(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局LS113/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3. 1997年人民入境(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局LS110/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4. 1997年人民入境(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
    由陈婉娴议员提出的议员条例草案 (立法局LS117/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5. 1997年雇佣(修订)条例草案--由李卓人议
    员提出的议员条例草案
    (立法局LS114/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6. 1997年医生注册(过渡条文)条例草案--
    由周梁淑怡议员提出的议员条例草案 (立法局LS116/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7. 香港房屋经理学会条例草案--由何承天
    议员提出的议员条例草案
    (立法局LS115/96-97号文件)
VI. 将于一九九七年三月五日立法局会议上处理
的事项

  1. 质询
    (立法局CB(3)603/96-97号文件)

  2. 声明

      未接获拟发表声明的预告。

  3. 政府议案

      未接获拟动议议案的预告。

  4. 条例草案──首读及二读

    1. 1997年义勇军及海军义勇军恩恤金
      (修订)条例草案

    2. 1997年最高法院(修订)条例草案

  5. 条例草案--恢复二读辩论、委员会审议阶
    段及三读

    1. 持久授权书条例草案

    2. 1996年授权书(修订)条例草案

  6.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议案辩论

    上述议案将由谢永龄议员动议。议员已
    于上次会议上审悉议案的主题。

  7. 「九七后中国共产党在香港的情况」议
    案辩论

    上述议案将由陆恭蕙议员动议。议员已于
    上次会议上审悉议案的措辞。

VII. 将于一九九七年三月十二日立法局会议上处理的
事项

  1. 质询
    (立法局CB(3)604/96-97号文件)

    按照惯常的做法,暂时编定了20项要求
    书面答覆的质询。

  2. 声明

      未接获拟发表声明的预告。

  3. 政府议案

      未接获拟动议议案的预告。

  4. 条例草案((首读及二读

    1997年拨款条例草案

    财政司将会向立法局解释一九九七至九八
    年度的预算案。

VIII. 事务委员会/条例草案委员会/小组委员会报告

  1. 消防安全(商业处所)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立法局CB(2)1251/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2. 民政事务委员会报告--民政事务委员会就 英国根据《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 约》提交有关香港的第十四次定期报告所
    提出的意见
    (立法局CB(2)1250/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IX. 条例草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的情况报告
(立法局CB(2)1238/96-97号文件)
X. 其他事项

加快条例草案审议工作

随文附上李永达议员于一九九七年二月十八日
发出的函件。

立法局秘书处
一九九七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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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on 16 July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