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
强积金制度小组委员会
资料文件

研究海外退休制度



拟议目的

1. 旨在令议员对海外国家的制度有更深入的认识,以助 他们审议香港的拟议强制性公积金制度。

议员的意见

2. 秘书处曾于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五日发出立法局
CB(1)1146/96-97号文件,邀请议员就资料研究及图书
馆服务部拟备的研究建议提供意见。六位议员作出回
应,提出建议。

拟议的研究范围

3. 议员的意见如下:

  1. 分析特选国家的退休金制度

    国家支持的议员
    1) 智利; 6
    2) 澳洲; 6
    3) 英国(特别着重其退休金
    制度的最新发展);
    2
    4) 新加坡 1

  2. 分析海外制度的具体问题

    问题 支持的议员
    转移计划权益所涉及费用的比较; 5
    行业计划; 3
    补偿基金(如能取得有关资料,包
    括欺诈或基金倒闭事件及其对退休
    金计划的影响);
    3
    退休金计划的表现(包括通胀的影响); 2
    投资分布及监察机制; 1
    监察行政费用水平的机制。 1

4. 接获的意见中,大部分表示小组委员会想就下述问题
进行研究:

  1. 智利及澳洲的制度;及

  2. 三项主要问题:转移计划权益费用的比较、行业
    计划及补偿基金。

拟议时间表

5. 业已征询资料研究及图书馆服务部的意见。该部表示 可以在一九九七年六月初至六月中完成有关智利的研究, 其中包括第4(b)段所列的三项问题。有关澳洲的同类研
究会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中完成。

征询意见

6. 谨请议员考虑拟议的研究目的(第1段)、研究范围(第 4段)及时间表(第5段)。如获通过,会与资料研究及图书
馆服务部作实,以便早日展开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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