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
强积金制度小组委员会
资料文件
受托人 - 概论
目的
本文件为本次会议将讨论之受托人资料文件作一概论,并
说明与我们建议所作出严谨监管计划管理人以保障计划资
产的安全的措施之关系。
受托人之角色
2.受托人在强积金系统內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肩负上按
照强积金条例指定的标准去执行管理及维持一个强积金计
划的责任。在现实情况下,受托人可能将其部份职能委托
给其他计划管理人(持别是投资管理方面),此方面将牵涉
到投资经理按照计划的投资目标而作出的投资决定,与及
由托管人作出保管资产及向受托人定期汇报投资细节事宜
的功能。
3.为了保障计划资产的安全及计划成员的权益,强积金计
划条例包括了要求受托人及其他计划管理人符合某些标准
,如资本充裕程度、财政资源、公司董事的合适程度等。
此外,条例还包括有关受托人及计划管理人如何营运强积
金计划以确保计划成员权益的条文。
4.我们已在以下的四份文件为部份事宜作出了详细的建议 :
- 有关受托人的批核准则 - 公司受托人及个人
受托人申请成为强积金计划核准受托人的
基本资格;
- 受托人的职责 - 受托人于管理强积金计划的
法定及受信责任;
- 托管安排 - 资产托管的标准,包括托管人的
资格及资本要求;
- 专业弥偿保险 - 安排适当的专业弥偿保险以
弥偿由核准受托人或其他人仕的失当及违法
行为引致的损失。
5.我们将会有其它的文件,探讨关于投资管理、计划管理
的內部监控、管理局的监管及危机管理的事宜。
计划资产的安全
6.于之前的资料文件 - “强制性公积金制度的基本方针 - 计
划资产的安全”,我们已提供了一系列强积金制度內保障
计划资产安全的元素 -
- 强积金制度的基本安排
- 信托安排
- 计划管理人的资格
- 计划管理的內部监控
- 投资标准及限制
- 投资管理的监管
- 投资运作的透明度
- 监察
- 强积金管理局
- 核数
- 计划管理人向管理局汇报
- 雇员的主动监察
- 安全网
- 资本要求
- 履行职能担保证
- 专业弥偿保险
- 补偿基金
7.列于上文第四段的四份文件之建议将包括以上(a)(i)、(a)
(ii)、(c)(i)、及(c)(iii)之要素。
强制性公积金办事处
财经事务料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档案 : 文件/MPF/S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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