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
强积金制度小组委员会
资料文件
受托人 - 概论


目的

本文件为本次会议将讨论之受托人资料文件作一概论,并
说明与我们建议所作出严谨监管计划管理人以保障计划资
产的安全的措施之关系。

受托人之角色

2.受托人在强积金系统內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肩负上按
照强积金条例指定的标准去执行管理及维持一个强积金计
划的责任。在现实情况下,受托人可能将其部份职能委托
给其他计划管理人(持别是投资管理方面),此方面将牵涉
到投资经理按照计划的投资目标而作出的投资决定,与及
由托管人作出保管资产及向受托人定期汇报投资细节事宜
的功能。

3.为了保障计划资产的安全及计划成员的权益,强积金计
划条例包括了要求受托人及其他计划管理人符合某些标准
,如资本充裕程度、财政资源、公司董事的合适程度等。
此外,条例还包括有关受托人及计划管理人如何营运强积
金计划以确保计划成员权益的条文。

4.我们已在以下的四份文件为部份事宜作出了详细的建议 :

  1. 有关受托人的批核准则 - 公司受托人及个人
    受托人申请成为强积金计划核准受托人的
    基本资格;

  2. 受托人的职责 - 受托人于管理强积金计划的
    法定及受信责任;

  3. 托管安排 - 资产托管的标准,包括托管人的
    资格及资本要求;

  4. 专业弥偿保险 - 安排适当的专业弥偿保险以
    弥偿由核准受托人或其他人仕的失当及违法
    行为引致的损失。

5.我们将会有其它的文件,探讨关于投资管理、计划管理
的內部监控、管理局的监管及危机管理的事宜。

计划资产的安全

6.于之前的资料文件 - “强制性公积金制度的基本方针 - 计
划资产的安全”,我们已提供了一系列强积金制度內保障
计划资产安全的元素 -

  1. 强积金制度的基本安排
    1. 信托安排
    2. 计划管理人的资格
    3. 计划管理的內部监控
    4. 投资标准及限制
    5. 投资管理的监管
    6. 投资运作的透明度

  2. 监察
    1. 强积金管理局
    2. 核数
    3. 计划管理人向管理局汇报
    4. 雇员的主动监察

  3. 安全网
    1. 资本要求
    2. 履行职能担保证
    3. 专业弥偿保险
    4. 补偿基金

7.列于上文第四段的四份文件之建议将包括以上(a)(i)、(a)
(ii)、(c)(i)、及(c)(iii)之要素。


强制性公积金办事处
财经事务料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档案 : 文件/MPF/SC-1]


Last Updated on {{PUBLISH AUTO[[DATE("d mmm, yyy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