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
强积金制度小组委员会
资料文件
投资 - 概论
目的
本文件为本次会议将讨论之有关强积金计划的投资事宜作
一概论。
投资管理功能
2.退休计划的受托人,多依照行业內惯常的做法,将投资
管理的功能委托给专业的投资管理公司,受托人也可使用
汇集投资工具,包括单位信托/互惠基金及由保险公司销
售的存款管理保单。信托公司使用其联营投资管理公司
或保险公司的投资产品亦甚为普遍。
3.我们厘定建议时,参照了行內退休金管理的最佳作业方
法及现行有关汇集投资计划的监管模式。这些建议包含了
不同的投资安排,亦会提供足够的灵活性,让投资经理运
作以达致服务退休基金的目的。另一方面,我们亦已设计
了足够的保障措施,以确保计划资产的安全。
4.此种方式可免除设立一个庞大的强积金计划管理局的需
要。管理局将会集中对受托人进行整体的监察,而受托人
则负责委聘合适的投资经理。此等投资经理将会根据规定
的标准及指引进行投资,为计划成员谋求最大的利益。
5.我们现已构思了详细的建议,并罗列它们于以下四份文
件:
- 投资限制及指引 - 列出强积金的投资限制及
指引。
- 集汇投资工具 - 单位信托/互惠基金及保险保
单作为强积金投资工具的运用、投资保证及
储备要求、和产品批核安排。
- 投资管理 - 投资经理的监管、投资操守、及
投资政策及目标声明书。
- 资产的分隔 - 关于向雇主或其有联系者借贷
及投资于雇主或有联系者的证券的限制,及
保障计划资产的措施。
6.于之前的资料文件 - *强制性公积金制度的基本方针 - 计
划资产的安全*,我们已提供了一系列强积金制度內保障
计划资产安全的元素 -
- 强积金制度的基本安排
- 信托安排
- 计划管理人的资格
- 计划管理的內部监控
- 投资标准及限制
- 投资管理的监管
- 投资运作的透明度
- 监察
- 强积金管理局
- 核数
- 计划管理人向管理局汇报
- 雇员的主动监察
- 安全网
- 资本要求
- 履行职能担保证
- 专业弥偿保险
- 补偿基金
7.列于上文第五段的四份文件之建议将包括以上(a)(i)、(a)
(ii)、(a)(iv)、a(v)、及(a)(vi)之要素。
强制性公积金办事处
财经事务料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档案 : 文件/MPF/SC-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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