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CB(3)533/96-97号文件
立法局
会议纪要
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
第十七号
一九九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星期四
下午二时三十分
出席议员:
主席黃宏发议员,O.B.E., J.P.
周梁淑怡议员,O.B.E., J.P.
李柱铭议员,Q.C., J.P.
司徒华议员
何承天议员,O.B.E., J.P.
梁智鸿议员,O.B.E., J.P.
陈伟业议员
张文光议员
詹培忠议员
冯检基议员
何敏嘉议员
刘慧卿议员
李永达议员
李家祥议员,O.B.E., J.P.
李华明议员
唐英年议员,J.P.
涂谨申议员
黃秉槐议员,O.B.E., F.Eng., J.P.
黃宜弘议员
杨 森议员
杨孝华议员,J.P.
黃伟贤议员
陆恭蕙议员
田北俊议员,O.B.E., J.P.
陈鉴林议员
陈荣灿议员
陈婉娴议员
郑家富议员
张炳良议员
张汉忠议员
朱幼麟议员
叶国谦议员
刘千石议员
刘汉铨议员,J.P.
罗祥国议员
罗致光议员
李启明议员
廖成利议员
吴霭仪议员
单仲偕议员
曾健成议员
黃钱其濂议员,C.B.E., I.S.O., J.P.
任善宁议员
缺席议员:
李鹏飞议员,C.B.E., J.P.
李国宝议员,O.B.E., LL.D. (Cantab), J.P.
倪少杰议员,O.B.E., J.P.
刘皇发议员,O.B.E., J.P.
夏佳理议员,O.B.E., J.P.
刘健仪议员,O.B.E., J.P.
黃震遐议员,M.B.E.
李卓人议员
郑明训议员
郑耀棠议员
蔡根培议员,J.P.
何俊仁议员
梁耀忠议员
罗叔清议员
莫应帆议员
顏锦全议员
谢永龄议员
出席公职人员:
- 布政司
- 孙明扬先生,C.B.E., J.P.
- 行政局议员财政司
- 曾荫权先生,O.B.E., J.P.
- 行政局议员律政司
- 马富善先生,C.M.G., J.P.
- 文康广播司
- 周德熙先生,C.B.E., J.P.
- 宪制事务司
- 吴荣奎先生,J.P.
- 房屋司
- 黃星华先生,O.B.E., J.P.
- 财经事务司
- 许仕仁先生,J.P.
- 教育统筹司
- 王永平先生,J.P.
- 保安司
- 黎庆宁先生,J.P.
- 规划环境地政司
- 梁宝荣先生,J.P.
- 工商司
- 俞宗怡女士,J.P.
- 公务员事务司
- 林煥光先生,J.P.
- 工务司
- 邝汉生先生,J.P.
- 卫生福利司
- 何高雪瑶女士,J.P.
- 政务司
- 孔郭惠清女士,J.P.
列席秘书:
- 立法局秘书处秘书长
- 冯载祥先生
总督彭定康先生依据《会议常规》第4AA条之规定出席会
议,发表简短声明,并让各位议员就下列两项事宜向他提
出质询:
- 总督访伦敦之行;及
- 筹委会法律小组就有关香港《人权法案条
例》及有关条例所提建议。
10位议员就上述事宜及其他有关事项提出质询,由总督答
覆。
下次会议
按照《会议常规》,主席宣布休会,并宣布本局于一九九
七年一月二十九日星期三续会。
会议遂于下午3时34分休会。
主席黃宏发
一九九七年二月十四日
香港
立法局会议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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