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 96/97-26
修订本


立 法 局

议事程序表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六日
星期三
下午二时三十分



I.文件

附属法例法律公告编号
1.《1997年香港医学专科学院条例
(修订附表)令》

133/97
2.《1997年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
(公众游乐场地)(修订附表4)令》

134/97

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提交的文件

1.第84号─截至一九九八年三月三十一日为止该年度的财政
预算政府一般收入帐目按总目及分目详情的收入
摘要
(由财政司提交)

2.第85号─广播事务管理局报告书一九九五年九月至一九九
六年八月
(由文康广播司提交)

II. 质询

*1. 蔡根培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在过去3年,共有多少宗火警是与漏电有关;该等火警
    是否因电器产品、电线漏电或断路漏电所导致;及

  2. 时的有关法例对防止漏电是否有足够监管措施,以避
    免因漏电而引致火警?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保安司

*2. 张炳良议员问:

教育统筹司最近提出中小学教师须参加语文基准试验计划的
建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该项教师语文基准试验计划会于何时实施,测试的具体
    內容为何;

  2. 请胪列以下有关教师语文专门训练的资料:

    1. 有多少名中学及小学的中文教师曾接受语文专门
      训练;

    2. 有多少名中学及小学的中文教师未曾接受语文专
      门训练;

    3. 有多少名中学及小学的英文教师曾接受语文专门
      训练;

    4. 有多少名中学及小学的英文教师未曾接受语文专
      门训练;及

    5. 政府会否为未能通过基准测试的教师提供培训,使其达
      到所需标准?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教育统筹司

    *3. 罗致光议员问:(译文)

    鉴于政府正就公共福利金计划进行检讨,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该项检讨的目的和范围;

    2. 进行检讨工作的时间表;

    3. 检讨小组的成员组合,以及检讨小组中有否服务使
      用者(例如老人及残疾人士)的代表;及

    4. 由于有关公共福利金计划申请人须接受经济状况调
      查的建议受到关注,政府对此建议有何立场,及检
      讨小组会否研究此事?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卫生福利司

    *4. 郑耀棠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有否搜集按行业类别划分的雇员实质工
    资指数的资料:

    1. 若然,请胪列下列各个每月收入组别的一九九六年九月
      实质工资指数分别与一九九五年、一九九四年及一九九
      三年同期的实质工资指数相比,各组实质工资指数变动
      的百分比为何:

      1. 4,999元或以下

      2. 5,000-6,999元

      3. 7,000-8,999元

      4. 9,000-14,999元

      5. 15,000-19,999元

      6. 20,000-29,999元

      7. 30,000元或以上

    2. 若否,原因为何;及会否考虑搜集有关资料及定期公
      布?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财经事务司

    *5. 黃秉槐议员问:(译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青衣九号货柜码头兴建工程的最新进展
    ,以及此项工程的预定竣工日期?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经济司

    *6. 李家祥议员问:

    鉴于政府采用现金记帐方式记录卖地收益,政府可否告知本
    局:

    1. 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的卖地收益有多少是拨归下一财
      政年度记帐;及

    2. 会否考虑采用应计会计的记帐方式,以准确反映每年
      度的财政收入?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库务司

    *7. 李华明议员问:

    有关给予某些非法入境者或延期居留者在本港境內活动的暂
    准证(“行街纸”)一事,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发出“行街纸”的程序如何,及哪些职级的公职人员
      有权审批“行街纸”;

    2. 根据何种准则发出“行街纸”;

    3. 本年首季发出“行街纸”的数目与过去两年同期的数
      目比较是否有上升趋势;及

    4. 持有“行街纸”的人如在本港逗留至本年七月一日以
      后,有否资格领取香港身分证?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保安司

    *8. 陈伟业议员问:

    本人曾于去年五月就消减道路交通噪音问题,致函规划环境
    地政科,其后该科官员函覆本人,表示环境保护署已委托顾
    问进行全港性研究,评估实施补救性道路交通噪音缓解措施
    的可行性。鉴于是项研究已经完成,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顾问公司列出哪些道路须进行噪音缓解工程,及有关
      的工程将于何时进行;

    2. 据知顾问公司报告建议分3阶段进行噪音缓解工程,政
      府预计第二阶段在屯门公路及象鼻山路进行的工程何
      时可动工;及

    3. 何时检讨现行缓解道路噪音的措施?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规划环境地政司

    *9. 杨孝华议员问:(译文)

    鉴于三号干线及九号干线是将青衣岛与赤𫚭角新机场及本港
    各区连接的两条要道,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在最高交通容量及现行车速限制两方面,三号干线/九
      号干线与本港其他主要公路的比较为何;

    2. 三号干线及九号干线通车以来的行车量为何;及

    3. 会否考虑放宽现时对本港其他主要公路施加的车速限制
      ,使之与三号干线及九号干线的车速限制看齐,藉以避
      免有关公路在新机场启用及北大屿山快速公路通车后,
      因交通量增加而出现“樽颈”情况;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运输司

    *10. 陆恭蕙议员问:(译文)

    据报道,最近一宗导致17人丧生的卡拉OK酒廊火警,有可能
    是由黑社会分子纵火引起。有见及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有否制订政策,猛力打击黑社会活动;若有,详情为何
      ;及

    2. 曾否进行研究,调查市民是否普遍认为现时黑社会活动
      猖獗及可能日趋恶化;若然,有关研究的结果为何?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保安司

    *11. 黃伟贤议员问:

    据悉,政府委托中文大学心理学系就女性吸毒问题所进行的
    研究已于去年下旬完成。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该研究的结果及建议为何;及政府将如何落实有关建议;

    2. 在过去3年,本港女性吸毒人数每年分别为何;及该些
      数字是否显示女性吸毒人数有上升的趋势;及

    3. 有何戒毒治疗及康复设施提供予女性吸毒者;该等设
      施成效如何?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保安司

    *12. 黃震遐议员问:

    政府是否知悉:

    1. 过去一年,共有多少名癫癎症病人到公立医院门诊部就
      诊;

    2. 过去一年,共有多少名病人接受癫癎手术;

    3. 过去一年,共有多少名癫癎症病人出院,其中有多少名
      病人出院后病情仍不稳定,时有发作;及

    4. 预计目前需要接受癫癎手术的病人有多少?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卫生福利司

    *13. 张炳良议员问:

    邮政署因发行特别邮票而令收入大幅增加。就此,政府可否
    告知本局:

    1. 过去3年,邮政署发行的特别邮票共有多少套,每套的
      发行量及带来的收入净额分别为何;

    2. 该署会否考虑调低日后的邮费增幅,甚至在本年度不
      增加邮费;及

    3. 如何确保出售特别邮票所得的额外收入得以有效运用
      ,从而提高邮政署营运基金的成本效益?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经济司

    *14. 郑耀棠议员问:

    根据政府资料显示,自一九九五年开始,在曾工作的失业人
    士中,其失业的主要原因是遭解雇或遣散。在去年第三季的
    曾工作的失业人士中,59.4%便是因遭解雇或遣散而失业,
    远高于一九九一年同期的30.7%。有见及此,政府可否告知
    本局:

    1. 有否搜集下列(i)至(iv)项的资料;若然,请提供以
      下项目过去3年的资料:

      1. 按“性别及以前从事的行业组别”、“年龄及以
        前从事的行业组别”、“性别及以前从事的职业”
        及“年龄及以前从事的职业”划分,遭解雇或遣
        散的曾工作的失业人士人数分别为何;

      2. 遭解雇或遣散的曾工作的失业人士中,分别有多
        少名在失业后曾参加雇员再培训课程或领取综援
        金;

      3. 遭解雇或遣散的曾工作人士中,任职于同一行业
        少于一年、1至不足4年、4至不足6年及6年或以上
        的人士分别为何;

      4. 有何措施协助该等遭解雇或遣散的曾工作的失业
        人士重新就业,以及有多少名现已重新就业;

      若否,原因为何,及会否考虑搜集有关资料及定期公
      布;及

    2. 会否考虑规定雇主在解雇或遣散雇员时,必须同时通知
      劳工处以便劳工处协助该等失业人士重新就业;若否,
      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教育统筹司

    *15. 黃伟贤议员问:

    本年二月二十四日发生一宗货柜车运载电单车时发生爆炸的
    意外,而据悉现时并无任何法例禁止货柜车运载电单车。就
    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目前消防处、运输署及海事处对货柜车运载危险品有
      何法例规管;规管的详情为何;及

    2. 鉴于上述意外的发生,该等政府部门会否考虑修订现
      行有关法例引入新规管措施,以防止同类意外的发生;
      若然,预计何时会实行新措施?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保安司

    *16. 黃震遐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本港银行在过去一年每季下列各类借贷
    的数量及金额分别占总借贷的数量及金额的平均及最大百分
    比,以及百分比的标准差:

    1. 私人楼宇按揭贷款;

    2. 公司名义住宅楼宇按揭贷款;

    3. 商业楼宇按揭贷款;

    4. 地产发展商借贷;及

    5. 其他和地产有关的贷款?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财经事务司

    *17. 顏锦全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落实“香港市区重建”政策文件所载建议的进度为何;

    2. 有否与土地发展公司达成协议,让土地发展公司日后无
      须行政局批准,便可引用《收回官地条例》为重建项目
      收地;及

    3. 何时可就成立市区重建局一事与土地发展公司达成协议?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规划环境地政司

    *18. 罗祥国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在过去3年,每年报称遗失钱包的个案有多少宗,及能
      寻回钱包的个案每年又有若干宗;

    2. 在过去3年,每年因“拾遗不报”而被判有罪的人士有
      多少人,及平均的判刑为何;及

    3. 政府有何宣传措施,使市民得悉“拾遗不报”是违法行
      为?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保安司

    *19. 李国宝议员问:(译文)

    据悉,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医院管理局的财政预算已包括拨
    款为公营医院额外提供669张病床。不过,据公共医疗医生
    协会会长表示,公营医院医疗人员的编制应再提高10%以纾
    缓医疗人员长期短缺的问题,而不应拨款提供更多医院病床
    。就此,政府是否知悉医院管理局:

    1. 在制订其财政预算前,有否评估各间公营医院的医疗人
      手水平;及

    2. 会否额外提供拨款,以招聘更多医疗人员?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卫生福利司

    *20. 罗祥国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在过去3年,每年共有多少位外宾由香港政府安排及赞
      助访港;该等外宾的国籍为何;

    2. 上述赞助外宾访港的政策目标及成效为何;及

    3. 邀请中国內地和台湾政界或其他人士访港的现行政策目
      标与(b)项答案所述者是否相同;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政务司

    III. 政府议案

    1. 《进出口条例》

    工商司动议下列议案:

    批准总督会同行政局于1995年11月21日订立的《1995年进出
    口(登记)(修订)规例》(1995年第544号法律公告)的第
    5条。

    2.《进出口条例》

    工商司动议下列议案:

    批准总督会同行政局于1997年3月18日订立的《1997年进出口
    (登记)(修订)规例》。

    IV. 政府条例草案

    二读

    恢复辩论

    《1997年拨款条例草案》 财政司

    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1997年拨款条例草案》财政司

    V. 议员议案

    1.《1917年至1993年香港皇室训令(第1及2号)》

    梁智鸿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将《香港立法局会议常规》修订 ─

    1. 废除会议常规第60A(2)及60B(2)条而代以 ─

        “(2)委员会由一名主席、副主席及五名委员组成
        ,全部均须为立法局主席按內务委员会决定的选举
        程序任命的议员。如主席及副主席暂时缺席,委
        员会可在主席及副主席缺席期间另选一委员代行
        主席之职。委员会的会议法定人数为主席加上两
        名委员。”;

    2. 废除会议常规第61(2)条而代以 ─

        “(2) 立法局主席须决定每个专责委员会的委员人
        数,并按內务委员会决定的选举程序任命专责委
        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及成员。如主席及副主席暂
        时缺席,委员会可在主席及副主席缺席期间另选
        一委员代行主席之职。”;

    3. 废除会议常规第62(3)条。

    2.《立法局(权力及特权)条例》

    梁智鸿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将立法局于1994年5月25日为《立法局(权力及特权)条例》
    (第382章)第15条的施行而提出和通过并经于1996年11月20
    日作出修订的决议再予修订,删去附表第1段“有关方面”的
    定义,而代以 ─

    ““有关方面”,(relevant body) 就有证人须出席作证或出
    示任何文据、簿册、纪录或文件的委员会而言,

    1. 如委员会的主席及副主席均出席,即指该会的主席及副
      主席(在正副主席意见出现分歧的情况下,凡提述有关
      方面作出的裁定,须理解为主席的裁定);

    2. 如副主席缺席,即指主席;

    3. 如主席缺席,即指副主席;

    4. 如主席及副主席均缺席,即指在正副主席缺席期间委员
      会所选出代行主席的委员。”。

    3. 《致命意外条例》

    何俊仁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将《致命意外条例》第4(3)条修订,废除“$70,000”而代以
    “$150,000”。

    出席的公职人员:律政司

    4. 《释义及通则条例》

    叶国谦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就于1997年3月19日提交立法局会议省览的《西区海底隧道
    规例》 (即刊登于宪报的1997年第94号法律公告),将《
    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的附属法例修
    订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延展至1997年4月23日的会议。

    VI. 议员条例草案

    首读

    1.《1997年海底隧道(海底隧道规例)(修订)条例草案》

    2.《1997年东区海底隧道(东区海底隧道行车隧道规例)
    (修订) 条例草案》

    3.《1997年大老山隧道(大老山隧道规例)(修订)条例草

    案》

    4.《1997年职业性失聪(补偿)(修订)条例草案》

    5.《1997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草案》

    二读

    辩论中止待续

    1.《1997年海底隧道(海底隧道规例):叶国谦议员
    (修订)条例草案》
    出席的公职人员:运输司

    2.《1997年东区海底隧道(东区海底:叶国谦议员
    隧道行车隧道规例)(修订)条例草案》
    出席的公职人员:运输司

    3.《1997年大老山隧道(大老山隧道:叶国谦议员
    规例)(修订)条例草案》
    出席的公职人员:运输司

    4.《1997年职业性失聪(补偿)(修订):梁耀忠议员
    条例草案》
    出席的公职人员:教育统筹司

    5.《1997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梁智鸿议员
    条例草案》
    出席的公职人员:卫生福利司

    恢复辩论

    6.《1997年医生注册(过渡条文)条例草案》:周梁淑怡议员
    出席的公职人员:卫生福利司

    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1997年医生注册(过渡条文)条例:周梁淑怡议员
    草案》
    出席的公职人员:卫生福利司

    立法局秘书
    (陈钦茂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