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 96/97-19(1)
修订本
立 法 局
议事程序表
一九九七年二月十九日
星期三
下午二时三十分
I.文件
附属法例 | 法律公告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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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捕鲸业(规管)规例》 | 4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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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排指明(荷兰王国政府关于民用航空 服务)(双重课稅)令》
| 4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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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97年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修订) 规例》 | 5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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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97年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修订) (第2号)规例》 | 5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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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97年古物及古迹(古迹的宣布)公告》 | 5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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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97年化学品管制条例(修订附表)令》 | 5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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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97年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周 年报表)(修订)规则》
| 5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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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997年杠杆式外汇买卖(周年报表)(修订) 规则》 | 5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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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995年公司(修订)条例(1995年第83号) 1997年(生效日期)公告》
| 5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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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95年公司(表格)(修订)规例(1995年 第375号法律公告)1997年(生效日期)公告》
| 5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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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97年公司(修订)条例(1997年第3号) 1997年(生效日期)公告》
| 5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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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97年银行业(修订)条例(1997年第4 号)1997年(生效日期)公告》
| 5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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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997年雇员再培训(修订)条例(1997年 第5号)1997年(生效日期)公告》
| 6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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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财产恒继及 收益累积条例)令》
| (C)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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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证据条例)令》 | (C)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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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997年公众娛乐场所(修订)规例》 | 6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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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997年法定语文(根据第4D条修改文 本)(第3号)令》 | 6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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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997年法定语文(修改文本)(药剂业及 毒药条例)令》 | 6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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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997年司法(杂项规定)条例(1997年第 1号)1997年(生效日期)公告》 | 6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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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药剂业及毒药 条例)令》 | (C)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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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997年雇员再培训条例(修订附表2)公 告》 | 6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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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997年保护臭氧层(修订)条例(1997年第 6号)1997年(生效日期)公告》
| 6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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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提交的文件
1.第64号 | ─ |
香港演艺学院年报 1995-1996及
截至一九九六年六月三十日止
年度的财政报告及核数师报告
(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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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文康广播司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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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65号 | ─ |
香港艺术发展局年报一九九五
年四月一日至一九九六年三月
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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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文康广播司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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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66号 | ─ | 政务司法团
截至一九九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止的周年帐目结算表
|
(由政务司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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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67号 | ─ | 李宝椿慈善信托基金
一九九五年九月一日至一九九
六年八月三十一日年报
|
(由政务司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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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质询
1.涂谨申议员问:
近日有报道,指小贩事务队人员的薪酬高于警队员佐级警
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在过去10年来,小贩事务队(及先前的一般
事务队)各职级的入职点及顶薪点与其他纪
律部队(包括警务处、消防处、香港海关、
人民入境事务处、惩教署)员佐级各职级的
入职点及顶薪点的比较为何;
- 厘定小贩事务队的薪酬所考虑的因素为何;
- 有何评审机制,评定小贩事务队的薪酬水平
;及
- 会否重新评估警队员佐级警员的薪酬及福利
?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公务员事务司
2.何敏嘉议员问:
根据“全港发展策略检讨”文件估计,到二零一一年本港
人口将接近810万,较现时人口多三分之一。就此,政府
可否告知本局:
- 有何计划扩展本港的医疗服务,以应付未来
人口对医疗服务的需求;
- 医院管理局有否向政府提出配合人口增长的
医疗服务建议;若然,具体內容为何;及
- 将于何时公布各区人口分布预测资料,又医
院管理局会否在该等资料公布后,落实兴建
新医院的计划?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卫生福利司
3.张炳良议员问:
公务员事务科每年发出的公务员人事统计资料显示,在一
九八七/八八至一九九四/九五年度的8年內,共有844名
公务员被政府根据《殖民地规例》(“该规例”)迫令退
休,当中812名(96%)为本地公务员,其余32名(4%)为海
外公务员;而在一九九零/九一至一九九二/九三年度的
3年內,每年有超过200名公务员被迫令退休。就此,政府
可否告知本局:
- 在一九九零/九一至一九九二/九三年度期
间被迫令退休的公务员人数较上述其他年度
的人数为多,主要原因为何;
- 上述被迫令退休的八百多名公务员主要属于
哪些薪金组别,当中属首长级和纪律部队职
系的公务员分别有多少;及
- 引用该规例迫令此等公务员退休,所考虑的
主要因素为何?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公务员事务司
4.李卓人议员问:
综合住戶统计调查显示,15至19岁青少年的失业率高达12
%,反映青少年失业问题十分严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
本局,政府有何全面对策解决青少年的高失业率问题?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教育统筹司
* 5.张文光议员问:
据悉,科技大学向银行贷款兴建研究生宿舍供研究生租住
,并订定新措施规定获发研究助学金的研究生需入住宿舍
,而校方从研究助学金中每月扣除宿舍费,而拒绝入住宿
舍的研究生则获较少的研究助学金。就此,政府是否知悉
:
- 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有否监察各大专院校向
外贷款以兴建学校设施和宿舍,及有关债务
的偿还方式;及
- 由于从助学金扣除宿费有变相利用公帑去津
贴学校偿还银行借贷兴建宿舍债务之嫌,有
关当局会否加以规限以免造成高等教育的资
源被滥用?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教育统筹司
* 6.黃震遐议员问:
政府是否知悉:
- 公立医院现时共有多少部磁力共震扫描机
(“机器”),该等机器分布在哪些医院;
- 在过去一年该等机器的操作时间、不操作时
间、维修及机器故障时间的百分比分别为何
;
- 在过去一年,公立医院住院及门诊病人轮候
接受扫描平均及最长的时间分别为何;
- 在过去一年,使用该等机器的病人人数,以
及有多少次扫描属不适当使用;及
- 医管局有何计划改善扫描服务?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卫生福利司
* 7.刘健仪议员问:
在“泊车位需求研究”报告中,政府预计电单车数目会继
续增加,而电单车车位的供应将严重不足;就此,政府可
否告知本局:
- 由于现时私营停车场普遍不接受电单车停泊
,政府日后批出作停泊车辆用途的土地时,
会否规定提供给各类车辆停泊的比例;若否
,原因为何;及
- 政府检讨《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內有关泊
车及上落客货设施的供应标准时:
- 会否增加公共及私人住宅发展项目
的电单车泊位数量,以及规定商业
用途发展项目提供最低限度的电单
车泊位;若否,原因为何;及
- 会否修订电单车泊位的大小标准以
容纳车身较大的电单车;若否,原
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运输司
* 8.罗致光议员问:(译文)
关于安老院为弱能人士提供的住宿服务,政府可否告知本
局:
- 当局会否将提供予大部分护理安老院的住宿
服务,例如社区评估服务及医疗人员探访服
务,扩展至弱能人士安老院,包括失明老人
院、严重伤残人士护理院及精神病康复者长
期护理院;若否,当局在弱能人士安老院及
健全人士安老院所提供的服务,因何会有差
异;
- 入住安老院的弱能人士是否须按照《安老院
规例》第34条的规定,每年接受体格检查;
若然,政府已采取何种措施,以方便入住安
老院的弱能人士接受该项检查;及
- 当局有何计划加强安老院为住院弱能人士所
提供的社区评估服务及保健服务?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卫生福利司
* 9.张文光议员问:
教育统筹委员会在第五号报告书咨询期结束后,曾建议每
间小学均应设有图书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现时有多少间小学设有图书馆;
- 政府是否现时仍然肯定上述建议是有需要和
有价值;
- 会否考虑制订政策落实上述建议;若然,预
算拨款总额为何,及会否提供足够的拨款予
每间小学;及
- 有否制订推行是项建议的相关计划;若然,
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教育统筹司
*10.陈伟业议员问:
近期地产市场兴旺,不少地产代理公司为加强宣传,在假
日雇用十来岁的小童在繁盛地区向途人派发宣传单张。就
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地产代理公司聘用13岁以下小童派发宣传品
是否违法;若然,去年政府对此类违例事项
进行了多少次检控,及成功的检控共有多少
宗;及
- 将会采取何种措施,防止雇主雇用13岁以下
的小童?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教育统筹司
*11.陆恭蕙议员问:(译文)
本港现时与约90个国家订有移交逃犯的安排,而该等安排
在本年七月一日将告失效。据悉政府已定下目标,在本年
七月主权移交前与有关国家订立20项双边协定,但迄今已
签署的此等协定只有6项,其余14项则仍在磋商中。就此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与14个有关国家正在进行的磋商有何进展,
以及预期在本年七月一日前签署的双边协定
有多少项;
- 为何迟迟未能与上述14个国家之一的英国完
成磋商;政府会否保证如期完成有关磋商;
及
- 是否有些国家要求以订有在一九九七年六月
三十日后继续有效的移交逃犯双边协定,作
为考虑给予英国国民(海外)护照/香港特
别行政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入境待遇的先决
条件;若然,请列明是哪些国家?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保安司
*12.梁耀忠议员问:
据悉,教育署为受噪音影响的小学课室加装冷气设备,并
提供限额电费资助。惟目前电费不断上升,但有关当局却
沒有检讨及提高资助额,导致部分小学管理阶层为避免电
费支出过高而缩短使用冷气设备时间或甚至弃用该等设备
。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会否考虑检讨上述小学使用冷气设备的电费
资助款额,以解决因电费调整所引致的财政
问题;及
- 若上述检讨未能在今个夏季来临前完成,政
府会否考虑暂时增加拨款,以减轻电费调整
对该些学校造成的财政负担?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教育统筹司
*13.黃伟贤议员问:
据悉,香港地下铁路公司(“地铁公司”)计划于本年向政
府派发股息。就此,政府是否知悉:
- 派发股息的决定是由地铁公司主动提出,还
是应政府要求作出的;决定派息的主要原因
为何;
- 计划派息的总额为何;及
- 鉴于地铁公司于本年年中将会耗资超过10亿
元分批翻新车卡,又将要为纾缓鲗鱼涌站的
挤迫情况进行改善工程以及为将军澳支线筹
措资金,还须为机场铁路还款,地铁公司选
择于本年向政府派息,此举会否为地铁公司
造成额外的财务负担;以及会否令地铁公司
的债务增加?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库务司
*14.刘慧卿议员问:(译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有否计划在本年六月香港主权移交前的
日子,封闭维多利亚公园、其他公园及露天场地;若有,
该等计划的详情为何;及封闭该等地方的理据何在?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文康广播司
*15.黃震遐议员问:
政府是否知悉,各公立医院深切治疗部(专科及普通科):
- 分别有多少床位,及过去3年,每年入住的
病人人数分别为何;
- 医生及护理的人手编制及实际员额分别为何
;
- 电子监察系统使用的年数;及
- 有哪几间沒有另置工作间及储物室?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卫生福利司
*16.詹培忠议员问:
政府是否知悉:
- 是否凡运用“真金白银”在市场购买股票均
不会被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视作操纵
市场;
- “真金白银”是指哪些货币;及
- 有否法例或规例容许以非“真金白银”买卖
股票?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财经事务司
*17.何敏嘉议员问:
就新闻处曾于本年一月二十一日发表了有关医院管理局的
失实新闻稿一事,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新闻稿”和“代发稿”一般经由新闻处哪
些职级人员发出;
- 新闻处监察向外发布消息的机制如何运作;
- 为避免向外发布消息程序上出现错漏,以致
引起公众恐慌,新闻处有否将一些敏感或重
要的事件或消息交由该处內较高级人员审议
,其后才予以公布;及
- 有否就上述失误事件作出调查;若然,调查
结果将于何时及以何种形式公布?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政务司
*18.单仲偕议员问:
据报道,有银行提供40年楼宇按揭贷款。就此,政府可否告
知本局:
- 目前政府有否就银行提供的楼宇按揭贷款年期制订指
引;若然,目前的楼宇按揭贷款年期最长为多少年;
若否,在过去3年银行每年提供的楼宇按揭贷款年期
最长分别为多少年;
- 是否知悉其他国家例如英国、美国、日本等
的银行提供的楼宇按揭贷款年期最长为多少
年;
- 提供40年楼宇按揭还款期,会否增加银行的
风险;若然,会有哪些风险;若否,原因为
何;及
- 提供40年楼宇按揭还款期,会否增加炒卖新
建楼宇单位的情况?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财经事务司
*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政府条例草案
首读
1. 《1997年护士注册(修订)条例草案》
2. 《1997年助产士注册(修订)条例草案》
3. 《1997年人民入境(修订)条例草案》
二读
辩论中止待续
1.《1997年护士注册(修订)条例草案》 | : 卫生福利司
|
2.《1997年助产士注册(修订)条例草案》 | : 卫生福利司
|
3.《1997年人民入境(修订)条例草案》 | : 保安司
|
IV.议员议案
1.雇员补偿制度
李卓人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局促请港府全面检讨香港雇员补偿制度,以达致以下政
策目标:
- 修订《雇员补偿条例》,确保工伤者及因工
死亡者家属获得合理的补偿水平;
- 设立中央雇员补偿基金,使工业意外受害者
得到更完善保障;
- 设立工伤审裁处以快、廉、简的方式解决任
何有关纠纷;
- 改善现时的工伤援助制度,确保工业意外受
害者即使在雇主未购保险又无力支付补偿时
,仍得到足够的援助。
修正李卓人议员的议案
陈鉴林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删除“检讨”,并以“改善”代替;删除“以达致以下政
策目标”,并以“其中应包括”代替;删除“修订《雇员
补偿条例》,确保工伤者及因工死亡者家属获得合理的补
偿水平”,并以“尽快落实劳工顾问委员会就《雇员补偿
条例》提出的修订建议”代替;在“使工业意外受害者”
之后加上“及其家属”;删除“设立工伤审裁处以快、廉
、简的方式解决任何有纠纷”,并以“简化现时工伤赔偿
的申索程序”代替;
出席的公职人员:教育统筹司
2.筹委会通过建议废除与公民权利有关的法例
条文
杨森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局强烈谴责筹委会通过建议废除现行《社团条例》及《
公安条例》中因应人权法作出修改的条文,以及《香港人
权法案条例》及《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部分重要条
文,并要求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拒绝接受有
关建议,以免严重破坏保障香港人权、自由的法例,及严
重损害香港法治的良好声誉。
修正杨森议员的议案
何承天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局”之前加上“为求平稳过渡”;删除“强烈谴责
筹委会通过建议废除现行《社团条例》及《公安条例》中
因应人权法作出修改的条文,以及《香港人权法案条例》
及《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部分重要条文,并”;删
除“拒绝接受有关”,并以“不要接纳或实行筹委会有关
废除《社团条例》、《公安条例》、《个人资料(私隐)
条例》及《香港人权法案条例》部分条文的”代替;删除
“,以免严重破坏保障香港人权、自由的法例,及严重损
害香港法治的良好声誉”。
出席的公职人员:政务司
V.议员条例草案
首读
1.《1997年雇佣(修订)条例草案》
2.《1997年医生注册(过渡条文)条例草案》
3.《香港房屋经理学会条例草案》
4.《1997年人民入境(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
二读
辩论中止待续
1.《1997年雇佣(修订)条例草案》 | :李卓人议员
|
出席的公职人员 | :教育统筹司
|
2.《1997年医生注册(过渡条文)条例草案》 | :周梁淑怡议员
|
出席的公职人员 | :卫生福利司
|
3.《香港房屋经理学会条例草案》 | :何承天议员
|
出席的公职人员 | :房屋司
|
4.《1997年人民入境(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 | :陈婉娴议员
|
出席的公职人员 | :保安司
|
立法局秘书
(陈钦茂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