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 96/97-16(1)
修订本
立 法 局
议事程序表
一九九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星期三
下午二时三十分
I.文件
附属法例 | 法律公告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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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7年牙医(注册及纪律处分程序)(修订) 规例》 | 1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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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997年牙科辅助人员(牙齿卫生员) (修订) 规例》 | 1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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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997年助产士(注册及纪律处分程序)(修 订)规例》 | 1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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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997年护士(注册及纪律处分程序)(修订) 规例》 | 1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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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997年登记护士(登记及纪律处分程序) (修订)规例》 | 1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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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1997年道路交通(交通管制)(修订)规例》 | 1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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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997年香港机场(障碍管制)令》 | 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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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1997年法定语文(修改文本)(肺尘埃沉着 病(补偿)条例)令》 | 1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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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1997年法定语文(根据第4D条修改文本) 令》 | 1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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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997年领港(费用)(修订)令》 |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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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997年会计师报告(修订)规则》 | 2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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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1997年海外律师(认许资格)(修订)规则》 | 2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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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1997年海外律师(认许资格)(费用)(修订) 规则》 | 2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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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1997年九广铁路(限制区)公告》 | 2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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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1995年法定语文(修订)条例(1995年第51 号)1997年(生效日期)公告》 | 2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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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刑事案件讼费条例(1996年第39号) 1997 年(生效日期)公告》 | 2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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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1996年香港教育学院(修订)条例(1996年 第65号)1997年 (生效日期)公告》 | 2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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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领港条例)令》 | (C)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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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肺尘埃沉病(补 偿)条例)令》 | (C)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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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提交的文件
1.第60号─ |
岭南学院校长一九九五至一九九六
年度报告连同截至一九九六年六月
三十日止的岭南学院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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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教育统筹司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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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61号 ─ |
香港考试局截至一九九六年八月三
十一日止的经审核财政报告及活动
表(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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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教育统筹司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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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质询
1. 郑耀棠议员问:
鉴于近年失业及低收入类别的综援个案持续上升,政府可
否告知本局:
- 有何措施协助失业及低收入类别的综援个案
受助人重新就业及增加收入;
- 会否加强劳工处与再培训局的连系,以期主
动向综援受助人介绍《雇员再培训计划》及
鼓励就读;
- 在超过9万名工人接受《雇员再培训计划》
中,有多少名是:
- 综援受助人,或
- 现今已经重新就业,不再领取
综援,及该些人士从事何种行
业及受雇于何种职位;及
- 会否考虑要求所有符合就读《雇员再培训计
划》课程资格的综援个案受助人,必须选科
入读,以增加他们重新就业的机会,若否,
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教育统筹司
2. 田北俊议员问:
鉴于现时“补充劳工计划”已批出了超过2 000个外劳配额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劳工顾问委员会会否停止审批外劳配额工作
,令“补充劳工计划”停顿下来;及本地工
商机构应否继续申请外劳,以填补无法聘请
本地雇员的职位空缺;及
- “补充劳工计划”是否有配额上限;如有,
其确实数目为何?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教育统筹司
3. 梁耀忠议员问:
鉴于残疾人士外出乘坐交通工具出现极度困难,而的士已
成为使用轮椅者的主要公共交通工具,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 有何措施协助残疾人士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如有的士司机不协助残疾人士上落车辆,此
等行为有否违反《残疾歧视条例》的条款;
若然,现时有何措施保障这些残疾人士的权
利,及他们可向甚么部门/机构投诉;及
- 会否实施具体措施,要求的士司机协助乘搭
的士的残疾人士上落车辆;若否,原因为何
?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运输司
4. 黃伟贤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过去3年,新界乡村私人屋地共发现有多少
宗非法改建或重建小型屋宇的个案;
- 现时有否法例禁止进行该等工程;及
- 若(b)项的答案为肯定,过去3年,曾否就(a)
项所述个案向该等业主提出检控;若有,共
有多少宗,成功检控个案的最高及最低判罚
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规划环境地政司
5. 陈婉娴议员问:
就公立医院医生签发医生证明书的事宜,政府是否知悉:
- 医院管理局属下的公立医院以何准则厘定向
病人收取签发医生证明书费用的水平,及所
收取费用占成本的比例为何;
- 自医管局成立以来,每年由公立医院医生所
签发医生证明书的数量及收入分别有多少;
及
- 病人要求公立医院医生签发医生证明书通常
是基于甚么原因;及有关医生签发医生证明
书予病人平均需时多久?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卫生福利司
6. 陈伟业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一九九六年的住宅单位实际供应量为何,较
该年的预期供应量相差多少;
- 预期未来3年每年的住宅单位供应量为何;
及
- 如何确保住宅单位的实际供应量能达到(b)项
答案所述的预期目标?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房屋司
* 7. 叶国谦议员问:
据悉,香港房屋协会(“房协”)在观龙楼及丹拿山村重
建计划完成后,会将该两重建屋村的单位出售,与现时该
两村的单位用作出租用途有所不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
本局,根据何种准则批准房协将重建后的观龙楼及丹拿山
村的单位用作出售用途?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房屋司
* 8. 李华明议员问:
就“卖旗日”筹款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在过去3年,每年有:
- 多少慈善团体向当局申请卖旗筹
款;
- 那几个团体的申请获批准,及其
获分配卖旗的日期为何;
- 那几个团体的申请不获批准,及
其不获批准的原因为何;
- 决定批准该等申请以及分配“卖旗日”的准
则为何;及
- 获准在“卖旗日”筹款的团体是否必须筹得
某特定数额的款项方可在来年继续获准卖旗
筹款,若是,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卫生福利司
* 9. 陆恭蕙议员问:(译文)
在去年十二月二十日立法局民政事务委员会会议上,政府
告知事务委员会已把全港约1 000幢有潜在火警危险及安全
问题的私人大厦列入“被监管的名单”。据悉,该等大厦
中共有331幢位于香港岛。就此,政府可否向本局提供一份
清单,胪列该331幢位于香港岛的大厦的名称及地址?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政务司
*10. 刘皇发议员问:
关于房屋协会(“房协”)管理的租住单位,政府是否知
悉:
- 房协现时共管理多少个租住单位;
- 在过去5年,每年空置的出租单位占总出租
单位的比率为何,当中有多少个单位已空
置超过1年;及
- 房协有否考虑调低空置超过1年的单位的租
金,以吸引市民租住?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房屋司
*11. 黃震遐议员问:
政府是否知悉,在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公立医院:
- 精神科病人及非精神科病人的住院及门诊人
数分别为何;
- 精神科病人及非精神科病人住院超过28日的
人数分别为何;及
- 精神科及非精神科医生和护士的编制及员额
分别为何?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卫生福利司
*12. 詹培忠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厘定委任各类级别法庭法官的准则为
何?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布政司
*13. 刘慧卿议员问:
根据去年九月一日生效的《1995年医生注册(修订)条例
》,所有非本港医科毕业生须通过统一执照试才能在本港
执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上述条例生效前,有多少本港居民已入读原
先获认可的海外医学院,从而获得豁免先前
的执照试;有否个别学生未能符合参加统一
执照试的资格;若然,详情为何,及有关学
生会否因而不能在本港注册执业;
- 有否通知有关海外医学院《医生注册条例》
已作修订;若否,何时才会通知该等学院;
及
- 会否给予(a)项所述学生宽限期,使其获豁免
参加统一执照试;若否,有哪些其他协助给
予该等学生?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卫生福利司
*14. 陈婉娴议员问:
现时在新建的公共屋村楼宇內均设有门口对讲机(下称
“旧系统”)。政府是否知悉:
- 使用旧系统的公共屋村名称和单位总数,及
在该等公共屋村安装旧系统的费用总额为何
;
- 已设有旧系统的公屋单位,会否改为使用“
电话号码”內置网络系统(下称“新系统”);
若然,原因为何,及如何处置该些旧系统;
- 将会使用新系统的公共屋村名称和单位总数
,及预计在该等公共屋村安装新系统费用总
额为何;及
- 有多少兴建中的公屋楼宇由于该等楼宇安装
旧系统的投标程序已完成而不会采用新系统
?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房屋司
*15. 李华明议员问:
就独居老人居住于公屋单位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现时共有多少独居老人居住于计划在3年或
以后重建的公屋楼宇单位,其中有多少独
居老人是居住于第四型公屋楼宇单位;
- 现有多少上述(a)项答案所述独居老人领取综
合社会保障援助金(“综援”);及
- 去年底发生一宗独居老人在公屋单位中因灭
蚊器短路失火而被烧死的事件,而该肇事的
公屋单位未有安装紧急呼援系统;有见及此
,有关当局 ─
- 有否进行检讨,如何防止发生类似事件;
- 有否计划在短期內派职员上门,协助所有住
在公屋单位的非综援独居老人申请安装紧急
呼援系统;若然,将于何时起实行,若否,
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房屋司
*16. 詹培忠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在民事诉讼中,原诉人是否有权要求
法庭安排法官人选;若否,为何涉及某些机构的案件经常
由相同法官负责主审?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布政司
*17. 陈伟业议员问:
目前市民若在指定日期仍未缴交稅款,会被稅务局加征不
超过欠稅款额5%的附加费;但若市民因稅务局评核失准而
多缴稅款,稅务局退还时却不会支付利息。有见及此,政
府可否告知本局,稅务局有否计划向多缴稅款的市民支付
利息;若然,该计划将于何时实施;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库务司
*18. 郑耀棠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在过去3年,属于失业及低收入类别
的综援个案,有多少受助人现时已经不再领取综援;其中
分别有多少受助人因收入超出规定资格或其他理由不再申
请综援?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卫生福利司
*19. 陆恭蕙议员问:(译文)
当局建议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须有特定百分比以
港元为本位的资产,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当局建议强积金港元资产的百分比为何;
- 设定上述限制的目的为何,及该限制是否
实际上为强积金的外币资产比重设定上限
;及
- 此项限制有否牴触《基本法》第一百一十
二条所订,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实行外汇管
制政策的规定?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财经事务司
*20. 谢永龄议员问:
鉴于有些交通意外的发生,是由于尾随车辆紧贴前车,政
府可否告知本局:
- 在过去5年,每年因尾随车辆紧贴前车而发
生的交通意外有多少宗,及该等意外所造
成的伤亡人数有多少;及
- 政府会否考虑立例禁止尾随车辆司机紧贴前
车的行为,以防止该等交通意外的发生?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运输司
* 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政府条例草案
首读
1. 《1997年司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
2. 《1997年辅助队抚恤金(杂项修订)条例草案》
二读
辩论中止待续
1. 《1997年司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 | :律政司
|
2. 《1997年辅助队抚恤金(杂项修订)条例 草案》 | :保安司
|
IV.议员议案
1.租金援助
涂谨申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局促请政府向已轮候公屋一段时间的人士提供租金援
助,藉以减轻低收入人士因负担昂贵租金而导致的生活困
难。”
修正涂谨申议员的议案
1. 陈婉娴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局促请政府”之前,加上“鉴于政府在一九八七年
长远房屋策略中,承诺会在一九九七年前满足轮候公屋家
庭对租住公屋的需求,但现时却仍有十多万个家庭在轮候
公屋,”;在“本局促请政府”之后,加上“符合资格入
住租住公屋,而且”;删除“人士”并以“家庭,”代替
;在“藉以”之后,加上“暂时”;删除“低收入人士”
并以“该等家庭”代替;及在“生活困难”之后,加上“
;同时,为彻底落实有关承诺,政府应尽快制订措施,包
括增拨土地、加快建楼速度等,以增加租住公屋单位的数
量”。
2. 冯检基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删除“已”,并以“租住私人楼宇而在”代替;删除“一
段时间”;删除“人士”,并以“赤贫家庭”代替;及删
除“低收入人士”,并以“该等家庭在轮候公屋期间”代
替。
出席的公职人员:房屋司
2.马鞍山至九龙的铁路路
蔡根培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局促请政府早日落实兴建由马鞍山经大围至九龙市区
的新铁路,以便彻底解决新界东北地区的交通困局。”
修正蔡根培议员的议案
谢永龄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局促请政府”之前加上“为彻底解决新界东北地区
的交通困局,”;删除“早日落实”,并以“自行斥资”
代替;及删除“以便彻底解决新界东北地区的交通困局”
,并以“使有关计划得以早日落实,并确保收费定于合理
及市民可负担的水平”代替。
修正谢永龄议员的修正案
罗祥国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删除“自行斥资”,并以“尽快落实”代替;删除“使有
关计划得以早日落实,”并以“并制订一个适当的融资方
案,”代替;删除“并”,并以“以”代替;及在“确保
”之后加上“其”。
出席的公职人员:运输司
V.议员条例草案
首读
《1997年房屋(修订)条例草案》
二读
辩论中止待续
《1997年房屋(修订)条例草案》 | :廖成利议员
|
出席的公职人员 | :房屋司
|
立法局秘书
(陈钦茂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