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 96/97-27(1)
修订本


立 法 局

议事程序表

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星期三
下午二时三十分



I.文件

附属法例法律公告
编号
1.《1997年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修订)规
例1997年(修订)规例》

135/97
2.《1997年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修订)(第
4号)规例》

136/97
3.《青马管制区(使用费、费用及收费)规例》

137/97
4.《1997年渡轮服务(香港油麻地小轮船有限
公司)(船费厘定)(修订)令》

138/97
5.《1997年渡轮服务(天星小轮有限公司)(船
费厘定)(修订)令》

139/97
6.《1997年建筑物管理(费用)(修订)规例》

146/97
7.《1997年道路交通(车辆构造及保养)(修订)
规例1997年(修订)规例》

147/97
8.《1997年道路交通(车辆构造及保养)(修订)
(第2号)规例》

148/97
9.《1997年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修订)(第
5号)规例》

149/97
10.《1997年航空(香港)(修订附表16)令》

150/97
11.《1997年精神病院(综合)宣布(修订附表)
令》

151/97
12.《1997年医院管理局条例(修订附表)令》

152/97
13.《1997年法定语文(根据第4D条修改文本)
(第12号)令》

153/97
14.《1997年验尸场所(修订)(第2号)令》

154/97
15.《1997年公众卫生及巿政条例(公众巿场)
(指定事宜及修订附表10)令》

155/97
16.《1997年公众卫生及巿政条例(公众游乐
场地)(修订附表4)(第2号)令》

156/97
17.《1997年领养(修订)规则》

157/97
18.《1997年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安全标准)
(修订)公告》

158/97
19.《1997年巿政局辖区內街巿(修订)宣布》

159/97
20.《捕鲸业(规管)规例(1997年第48号法律公
告)1997年(生效日期)公告》

160/97
21.《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陆军义勇军及海
军义勇军恩恤金条例)令》

(C)77/97
22.《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圣道明玛利诺女
修会法团条例)令》

(C)78/97
23.《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香港华人基督教
联会法团条例)令》

(C)79/97
24.《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伦敦传道会法团
条例)令》

(C)80/97
25.《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基督教灵粮世界
布道会法团条例)令》

(C)81/97
26.《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中华基督教会香
港区会法团条例)令》

(C)82/97
27.《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华人永远坟场条
例)令》

(C)83/97
28.《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刑事诉讼程序条
例)令》

(C)84/97
29.《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葡侨教育及福利
基金法团条例)令》

(C)85/97
30.《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香港工程师学会
条例)令》

(C)86/97
31.《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麦理浩爵士信托
基金条例)令》

(C)87/97
32.《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警察子女教育信
托基金条例)令》

(C)88/97
33.《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警察教育及福利
信托基金条例)令》

(C)89/97
34.《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商船海员援助基
金条例)令》

(C)90/97
35.《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香港童军总会条
例)令》

(C)91/97
36.《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香港女童军总会
条例)令》

(C)92/97
37.《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北角码头有限公
司条例)令》

(C)93/97
38.《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香港房屋协会法
团条例)令》

(C)94/97
39.《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香港游乐场协会
条例)令》

(C)95/97
40.《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救世军条例)令》

(C)96/97
41.《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香港青少年培育
会法团条例)令》

(C)97/97
42.《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社会工作训练基
金条例)令》

(C)98/97
43.《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柏立基爵士信托
基金条例)令》

(C)99/97
44.《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香港出口信用保
险局条例)令》

(C)100/97
45.《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戴麟趾爵士康乐
基金条例)令》

(C)101/97
46.《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电视条例)令》

(C)102/97

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提交的文件

1.第86号 ─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第三季度
批准对核准开支预算作出修改
的报告公共财政条例:第8条
(由库务司提交)


2.第87号 ─星岛基金贷款助学金截至一九
九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
经审核周年帐目及核数署署长
报告(译名)
(由教育统筹司提交)


3.第88号 ─香港扶轮社贷款助学金截至一
九九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的经审核周年帐目及核数署署
长报告(译名)
(由教育统筹司提交)


4.第89号 ─消费者委员会年报1995 - 1996
(由工商司提交)


5.第90号 ─地下铁路公司一九九六年年报
(由财政司提交)


6.第91号 ─九广铁路公司一九九六年年报
(由财政司提交)


7.第92号 ─回应一九九七年一月政府帐目
委员会第二十七号报告书的政
府覆文
(由布政司提交,并向本局发言)


8.第93号─调查梁铭彦先生离职事件及有
关事宜专责委员会特别报告
(由叶国谦议员提交,并向本局发言)

II.质询

1. 杨森议员问:

据悉,行政局于本年三月四日通过在本年四月二十七日举
办盛大烟花汇演的计划,作为青屿干线通车仪式的节目之
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预计届时将会吸引多少市民现场观赏烟花,
    及各观赏地点的估计人数有多少;

  2. 当局在三月初决定举办烟花汇演之前,曾否
    咨询有关的区议会、本局及区域市政局的议
    员和居民团体;若然,他们的意见为何;若
    否,原因为何;及

  3. 鉴于举办是次烟花汇演的决定备受舆论批评
    ,有关当局在与本局及区议会分别举行会议
    后,就整体的交通、公众安全和疏导人群措
    施方面,作出了甚么改善?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工务司

2. 黃秉槐议员问:(译文)

当地下铁路公司获批准建造机场铁路时,曾表示由九龙至
东涌的“大屿山线”会在大屿山大蚝湾和阴澳设两个车站
,并表示有关填海工程即将展开,以便在大屿山发展两个
新巿镇。鉴于“大屿山线”已订于一九九八年六月或之前
启用,政府可否告知本局,在该两个地区进行填海工程的
计划是否经已实行?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规划环境地政司

3. 陈荣灿议员问:

就政府每季公布的失业率数字及有关统计资料,政府可否
告知本局:

  1. 政府公布的失业数字与多个学术机构和民间
    团体调查所得结果出现极大差异的原因;

  2. 如何界定“从事经济活动人口中的失业人士
    ”与“非从事经济活动人口中的有意就业人
    士”,及两者有何分别;

  3. 会否定期公布狭义的失业数字(U1)及广义
    的失业数字(U2,亦即把非从事经济活动人
    口中的有意就业人士包括在內),以便市民
    对实际就业情况有较佳的了解;及

  4. 会否对本港低收入人士的就业情况和生活质
    素进行专题调查?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财经事务司

4. 郑家富议员问:

最近本人收到不少在中区工作的白领人士投诉,经常被警
员查阅身分证。一名女士甚至遭同一名警员在同一区內查
阅身分证4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在过去一年內,警方查阅市民身分证的次数
    在哪一区最多,理由为何;

  2. 警方有否机制防止警务人员滥用查阅身分证
    的权力,以免查阅身分证成为扰民的程序;

  3. 过去3年,有否警务人员因滥用查阅市民身
    分证的权力,遭到投诉并受到纪律处分的
    个案;若然,该等个案的数目为何?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保安司

5. 陈伟业议员问:

本人近期接获不少业主的投诉,指他们向私人发展商购买
楼宇单位时,售楼说明书列明发展商会提供出租车位,但
单位入伙一段时期后,发展商却将所有出租车位收回出售
,剝削了他们租用车位的权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就私人发展商上述的做法,政府有何措施保
    障小业主的权益;及

  2. 会否在批地条件中规定私人发展商须为物业
    提供固定数量的出租车位;若然,此措施何
    时实施;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规划环境地政司

*6. 罗祥国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在过去12个月,邮政署为销售各类纪念邮票
    而支出的额外经营成本为何;及

  2. 有否作出安排让公务员或某些人士优先购买
    纪念邮票;若有,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经济司

*7. 刘千石议员问:

就中国大陆人士持单程证来港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以下有关持单程证来港人士在过去3年每年的
    资料:

    1. 来港团聚亲属关系分类;
    2. 申请来港等候年期分类;
    3. 原居地分类;

  2. 估计现时还有多少名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子女
    因符合《基本法》规定而拥有本港居留权,
    但尚未能来港定居,及如何得出有关估计数
    字;及

  3. 根据现行有关法例,拥有居留权身分的人士
    有否绝对权利在任何时间进入本港并在本港
    居留?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保安司

*8. 顏锦全议员问:

区域巿政局及巿政局有关管制寿司、刺身和生蚝的制备及
售卖的新措施,已先后于本年二月份和三月份开始执行。
就此,政府是否知悉:

  1. 在上述措施实施之前,全港共有多少间售卖
    寿司、刺身和生蚝的食肆;

  2. 两个巿政总署自实施上述措施至今,分别巡
    视了多少间该类食肆,及批准了多少间食肆
    售卖寿司、刺身和生蚝等限制出售的食物;

  3. 实施上述措施至今,有否食肆因未获批准出
    售该等食物而遭检控?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文康广播司

*9. 罗致光议员问:

现时志愿机构为正在接受戒毒及康复治疗的青少年举办的
教育课程,获教育署提供资助,以确保这些青少年能在治
疗期间接受适当的教育。据悉,该些青少年在领取综合社
会保障援助时,并不获有关当局发予与学业有关的特别津
贴,如书簿津贴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在过往两年,有多少名正在接受戒毒及康复
    治疗的青少年曾向社会福利署(“社署”)
    申请与学业有关的特别津贴,当中有多少申
    请个案获得批准;

  2. 社署有否就该等青少年的教育需要提供经济
    援助;若然,有关的津贴类别及数额为何;
    若否,原因为何;及

  3. 社署会否考虑检讨现行向该等青少年提供与
    学业有关特别津贴的政策,以便满足他们的
    教育需要?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卫生福利司

*10. 李国宝议员问:(译文)

教育专业人员协会进行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90%的语文
教师工作量繁重,下课后批改学生的作业所需的时间,平
均每星期达35小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教育署有
否任何计划增加语文教师的人数,并减少他们授课的节数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教育统筹司

*11. 杨孝华议员问:(译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曾否接获航空公司的投诉或意见,指现时由
    航空公司代收机场离境稅的做法,有碍航空
    公司在旅客登记柜台提供有效率的顾客服务
    ;及

  2. 会否考虑采取其他国际机场的做法,在赤𫚭
    角新机场使用自动售卖机或特别柜台,直接
    向旅客收取机场离境稅及其他有关收费?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库务司

*12. 詹培忠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现时官守太平绅士与非官守太平绅士分别有
    多少人,及两者的权力及职能分别为何;及

  2. 现行的太平绅士委任制度会维持至何时?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布政司

*13. 黃伟贤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目前全港每区的平均空气质素指标为何;

  2. 最差的空气质素指标为何及在哪区出现;

  3. 未来3年,预计哪些地区的空气质素将出现
    明显下降;下降的原因为何;及

  4. 有何措施改善本港的空气质素?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规划环境地政司

*14. 黃震遐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有否就本港升降机经销商垄断升降机维修服
    务的情况进行研究;若然,研究的结果为何
    ;及

  2. 会否考虑引入更大竞爭,使有更多升降机维
    修商可供用戶选择,从而降低维修费用;若
    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规划环境地政司

*15. 陈荣灿议员问:

根据政府近年的统计资料,本港雇员的平均收入的增幅较
工资的增幅为高,显示部分行业的雇员须依赖超时工作补
薪及非经常收入,才可增加入息。就此,政府可否提供下
列(a)至(c)项过去三年的资料:

  1. 按各行业及职位划分,本港雇员的:

    1. 平均名义及实质收入与工资的变
      动幅度;

    2. 超时工作补薪及非经常收入在平
      均名义收入中所占的百分比;

    3. 超时工作补薪及非经常收入在平
      均实质收入中所占的百分比;

  2. 雇员较常获得超时工作补薪的主要行业及职
    位,以及有关雇员的正常与超时工作时数;

  3. 雇员较常获得非经常收入的主要行业及职位
    ,以及发放该等款项的主要形式;

若否,原因为何;及会否考虑搜集以上有关资料及定期公
布?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财经事务司

*16. 陈伟业议员问:

据悉,房屋署辖下的清拆股现时在寮屋区非发展性清拆计
划中承担的工作,只限于为受影响居民提供安置。当受影
响的居民迁出寮屋后,清拆股会通知地政处,进行清拆该
等寮屋。然而,本人多次接获寮屋居民的投诉,指受清拆
计划影响的居民虽已迁出,有关部门却迟迟不清拆空置的
寮屋,以致该等寮屋被不法之徒非法占用,对附近居民造
成滋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地政总署有否任何计
划改善上述情况;若然,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何在?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规划环境地政司

*17. 杨孝华议员问:(译文)

关于离境旅客可在酒店缴付机场离境稅的安排,政府可否
告知本局:

  1. 自上述安排实施以来,在酒店缴付机场离境
    稅的旅客人数;

  2. 采用此项安排的旅客是否只集中在某些酒店
    ;及

  3. 会否考虑向其他旅游业经营者,例如旅行社
    或旅游巴士营运公司,引进类似的安排?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库务司

*18. 黃伟贤议员问:

政府是否知悉:

  1. 目前房屋委员会辖下有哪些屋村或屋苑仍然
    使用中央石油气系统;及

  2. 房屋署就屋村及屋苑使用中央石油气系统进
    行的研究结果为何,及该研究就改善措施有
    何建议?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房屋司

*19. 黃震遐议员问:

政府是否知悉:

  1. 在过去3年,各公立医院每年进行多少宗心
    臟搭桥手术;并发症的比率及病人在手术
    后一年內的生还率分别为何;及

  2. 目前等候接受此类手术病人的数目有多少
    ,以及该等病人排期接受手术所需的平均
    及最长时间为何?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卫生福利司

*20. 李卓人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过去两年,每季按香港标准行业分类划分的
    三位数主要行业组别(three-digit major industry
    group) 中,每个组别的失业率及就业不足率
    分别为何;及

  2. 在去年失业率最高的3个行业组别中,其失
    业率高企的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财经事务司

* 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政府议案

1.《西区海底隧道条例》及 《释义及通则条例》

运输司动议下列议案:

在作出下述修订后,批准香港西区隧道有限公司于1997年
4月3日订立的《西区海底隧道附例》--

  1. 在第11条中,删去“隧道管道”而代以“隧
    道”;

  2. 在第13(1)(j)条中,删去“扰乱”而代以“干
    预”;

  3. 在第20(2)条中,删去“汽车”而代以“车辆
    ”;

  4. 在第23(h)(iii)条中,删去“在公司的任何财产
    上攀爬”而代以“爬上”;

  5. 在附表的第4号图形中,删去“本讯号可适用
    于不设琥珀色灯光讯号的隧道费收费亭。”
    而代以“本讯号可在不设琥珀色灯光讯号的
    情况下在隧道费收费亭使用。”

2.《破产条例》

财经事务司动议下列议案:

批准署理首席大法官于1997年3月25日订立的《1997年破产
(费用及百分率)(修订)令》。

3.《破产条例》

财经事务司动议下列议案:

批准署理首席大法官于1997年3月25日订立的《1997年破产
(修订)规则》。

4.《公司条例》

财经事务司动议下列议案:

批准署理首席大法官于1997年3月25日订立的《1997年公司
(费用及百分率)(修订)令》。

5.《公司条例》

财经事务司动议下列议案:

批准署理首席大法官于1997年3月25日订立的《1997年公司
(清盘)(修订)规则》。

IV.政府条例草案

首读

1.《1997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

2.《公众假期(1997年特别假期)条例草案》

3.《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草案》

4.《1997年建筑物(修订)条例草案》

5.《大规模毀灭武器(提供服务的管制)条例草案》

6.《家庭岗位歧视条例草案》

二读

辩论中止待续

1.《1997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
(第2号)条例草案》
:卫生福利司
2.《公众假期(1997年特别假期)条
例草案》
:教育统筹司
3.《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
草案》
:保安司
4.《1997年建筑物(修订)条例草案》:规划环境地政司
5.《大规模毀灭武器(提供服务的
管制)条例草案》
:工商司
6.《家庭岗位歧视条例草案》:政务司

恢复辩论

7.《死因裁判官条例草案》 : 律政司
8.《1997年司法(杂项规定)(第2号)
条例草案》
:律政司
9.《社会工作者注册条例草案》:卫生福利司
10.《1997年保险公司(修订)条例草
案》
:财经事务司
11.《1997年尤德爵士纪念基金(修
订)条例草案》
:教育统筹司
12.《1997年刑事罪行(修订)条例草
案》
:保安司
13.《运货货柜(安全)条例草案》:经济司
14.《1996年建筑师、工程师、测量
师及规划师注册(杂项修订)条例草
案》
:工务司

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1.《死因裁判官条例草案》 : 律政司
2.《1997年司法(杂项规定)(第2号)
条例草案》
:律政司
3.《社会工作者注册条例草案》:卫生福利司
4.《1997年保险公司(修订)条例草
案》
:财经事务司
5.《1997年尤德爵士纪念基金(修
订)条例草案》
:教育统筹司
6.《1997年刑事罪行(修订)条例草
案》
:保安司
7.《运货货柜(安全)条例草案》:经济司
8.《1996年建筑师、工程师、测量
师及规划师注册(杂项修订)条例草
案》
:工务司

V.议员议案

1.《释义及通则条例》

叶国谦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将于1997年3月19日提交立法局省览的《西区海底隧道规例
》即刊登于宪报的1997年第94号法律公告)修订,在第2条
中--

  1. 将(c)及(d)段分别重编为(e)及(f)段;

  2. 废除(a)及(b)段而代以 ─

    1. “直至1997年10月22日为止,隧道內的
      一氧化碳气体浓度,在任何5分钟的时
      间內,以容积计浓度的平均数不超过
      百万分之125;

    2. 自1997年10月23日起,隧道內的一氧化
      碳气体浓度,在任何5分钟的时间內,
      以容积计浓度的平均数不超过百万分
      之100;

    3. 直至1997年10月22日为止,隧道內的二
      氧化氮气体浓度,在任何5分钟的时间
      內,以容积计浓度的平均数不超过百
      万分之1.5;

    4. 自1997年10月23日起,隧道內的二氧化
      氮气体浓度,在任何5分钟的时间內,
      以容积计浓度的平均数不超过百万分
      之1;”。

出席的公职人员:运输司

2.英国政府提交国会一九九六年度香港事务年报

梁智鸿议员动议下列议案:(译文)

本局得悉《英国政府提交国会一九九六年度香港事务年报
白皮书》。

出席的公职人员:宪制事务司

3.巴士专营权

黃伟贤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局促请政府在本年八月底当九龙巴士有限公司(“九巴”)
专营权届满后,撤销其利润管制计划,并积极引入其他巴
士经营者在九龙和新界地区开办路线与九巴竞爭,务求改
善九龙和新界地区的巴士服务。

修正黃伟贤议员的议案

刘健仪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删除“积极引入其他巴士经营者在九龙和新界地区开办路
线与九巴竞爭”,并以“采取适当措施监管九巴的运作及
促使其提高服务质素,同时积极鼓励各公共交通工具经营
者进行良性竞爭”代替;及删除“九龙和新界地区的巴士
”,并以“全港的公共交通”代替。

出席的公职人员 :运输司

VI.议员条例草案

首读

1.《截取通讯条例草案》

2.《不公平解雇条例草案》

二读

辩论中止待续

1.《截取通讯条例草案》

:涂谨申议员

出席的公职人员

:保安司

2.《不公平解雇条例草案》

:梁耀忠议员

出席的公职人员

:教育统筹司

立法局秘书
(陈钦茂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