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委员会
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


会议议程

日期 :一九九七年五月十二日
时间:下午四时三十分

项目 事项
I. 通过一九九七年四月十六日会议的纪要及续议事项
(下午四时三十分至四时三十五分)

II.下次会议日期及讨论事项
(下午四时三十五分至四时四十分)

载于附录I的待议事项

III.上次会议后发给议员的参考文件一览表
只供议员备考
(下午四时四十分至四时四十五分)

载于附录II的一览表

IV.物业转易中的招揽顾客和收取佣金问题
(下午四时四十五分至五时三十分)

立法局CB(2)2180/96-97(01)号文件
--香港律师会将提供文件

V.司法人员叙用委员会及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
(下午五时三十分至五时五十五分)

立法局CB(2)2180/96-97(02)号文件
--司法机构政务长办公室提供的文件

VI.执达主任工作的情况及成效
(下午五时五十五分至六时二十分)

立法局CB(2)2180/96-97(03)号文件
--司法机构政务长办公室提供的文件

VII.其他事项
(下午六时二十分后)

立法局秘书处
一九九七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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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on 12 Aug,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