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CB(2)1805/96-97号文件的附录II
立法局
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六日
举行的会议
上次会议后发出的参考文件一览表
发出日期
| 文件号码
| 发文者
| 事项
|
---|
一九九七
年三月
十四日
|
立法局CB(2)
1530/96-97
号文件
|
香港律师会
|
涉及未经注册而
在本港执业的外
国律师的个案数
字
|
一九九七
年三月
十七日
|
1542/96-97
号文件
|
主席
|
事务委员会主席
于一九九七年三
月十三日致总督
的函件
|
一九九七
年三月
二十四日
|
立法局CB(2)
1623/96-97
号文件
|
总督
|
总督于一九九七
年三月十九日致
事务委员会主席
的函件
|
一九九七
年三月
二十六日
|
立法局CB(2)
1649/96-97
号文件
|
秘书
|
有关「法律本地
化」的便览
|
一九九七
年四月
九日
|
立法局CB(2)
1773/96-97
号文件
|
行政署长
|
在公开聆讯中使
用的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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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局秘书处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日
Last Updated on 12 Aug,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