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
宪制事务委员会
资料文件
联合联络小组专家接触


联合联络小组全体会议每次休会期间,双方专家均会定期
接触,而形式则取决于有关工作的性质。举例而言,近期
双方专家曾定期举行会议,讨论 -

  1. 国际权利与义务;

  2. 防务与治安;

  3. 过渡期财政预算案及有关事宜;

  4. 居留权。

2.在联合联络小组第三十七次会议结束后,及至第三十八
次会议召开前,双方专家曾讨论下述事项 -

  1. 交接仪式;

  2. 资产;

  3. 落实一九九○年有关档案移交的共同记录;

  4. 过渡期财政预算案及有关事宜;

  5. 防务与治安;

  6. 驻军法;

  7. 居留权;

  8. 新大屿山巴士专营权;

  9. 法律适应化;

  10. 铁路发展策略;

  11. 国际权利与义务;

  12. 自选影象;

  13. 强制性公积金制度;

  14. 科学园;

  15. 法律本地化。


宪制事务科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Last Updated on 13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