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
宪制事务委员会
资料文件
联合联络小组专家接触
联合联络小组全体会议每次休会期间,双方专家均会定期
接触,而形式则取决于有关工作的性质。举例而言,近期
双方专家曾定期举行会议,讨论 -
- 国际权利与义务;
- 防务与治安;
- 过渡期财政预算案及有关事宜;
- 居留权。
2.在联合联络小组第三十七次会议结束后,及至第三十八
次会议召开前,双方专家曾讨论下述事项 -
- 交接仪式;
- 资产;
- 落实一九九○年有关档案移交的共同记录;
- 过渡期财政预算案及有关事宜;
- 防务与治安;
- 驻军法;
- 居留权;
- 新大屿山巴士专营权;
- 法律适应化;
- 铁路发展策略;
- 国际权利与义务;
- 自选影象;
- 强制性公积金制度;
- 科学园;
- 法律本地化。
宪制事务科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Last Updated on 13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