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环境事务委员会
城门河环境问题



引言

本文件旨在告知议员有关城门河的环境问题、当局所采 取的改善措施和「城门河主流及有关渠道之改善」顾问 研究可能建议采取的进一步改善措施。

城门河的污染问题

2. 在1980年代后期,城门河已被未经处理而排放的工业、 商业污水、禽畜废物及生活污水严重污染。在1987年, 每日倾卸入城门河的有机污染量估计约含9,000公斤生化
需氧量。

3. 自此以后,政府透过落实污染管制措施来积极改善城 门河的环境情况。这些措施包括根据《水污染管制条例》 宣布吐露港及赤门海峡水质管制区及根据禽畜废物管制 计划来管制禽畜废物的处置方法。至1996年底,每日倾 卸入城门河的污染量已减少了86%,即约含1,200公斤生 化需氧量。这些剩余的生化需氧量主要是来自城门河集 水区內未铺设污水渠的住宅楼宇。为解决这个问题,现 已在城门河集水区分期进行污水渠接驳计划。城门河在 过去10年来的整体污染量见附件I。

河流目前的状况

4. 在过去数年间,城门河的水质经已得到改善。显示水 质改善情况的水质指数(注1)见附件2。虽然上述指数 已由「普通」的级别升至「良好」,但城门河的水质 仍然未能完全符合规定的标准,使其适合成为一个水上
康乐活动地方。

5. 由于城门河的形状,加上其自然流量低,使成为一个 沉淀的盆地。现估计城门河床一带已积聚了超过40万立 方米已受污染的沉积物,当中包括高度有机及重金属污 染物;这些沉积物內的高度有机及重金属污染物,会继 续使河流污染量偏高,亦形成河水的需氧量甚高,更对 河流的自然生态发展构成威胁。此外,积聚于河流上游 的沉积物在潮退时便会露出水面,不但有碍观瞻,而且 发出臭味,对区內居民构成重大滋扰。

顾问研究

6. 为解决沉淀物的问题,环境保护署在1996年8月委托 顾问进行「城门河主流及有关渠道之改善」的研究,以
期达到下列目标︰ -

  1. 确定城门河及其有关渠道河床內沉积物的范围;

  2. 确定沉积物污染的程度和其对水质、生态及当地
    居民的影响;

  3. 订定所需的工程范围,以改善城门河环境状况。

  4. 订定可以尽量减低工程对环境影响的措施;以及

  5. 制备进行建议工程的成本、计划和技术规格。

7. 顾问在1997年2月已完成一项全面的实地调查工作, 当中包括臭味测量、生态测量、地理测量、河水及沉积 物抽样和测试等工作。当局根据调查结果来评估沉积物 对河流造成的环境影响。当局亦评核了多项改善的方法, 包括挖泥、原位处理和别处处理的技术可行性。为能确 定出最合适及符合环境标准的沉积物改善措施,第2期河 床沉积物抽样和测试工作亦在进行中。

8. 原位处理沉积物,即「生物改善法」是一项较新的科 技,过往本港亦未曾将其应用于规模如城门河般大的范 围。为确保这方法实际上是可行的;如建议使用生物改 善法,便会安排进行实地试验。建议的改善工程可能包 括上文所述各项技术的其中一项或多项。至于最终会采 用何种技术,会取决于其成本效益和是否符合环保标准。

9. 整项研究预期在1997年9月初完成。

总结

10. 环境保护署预期,如继续执行《水污染管制条例》 及禽畜废物管制计划,以及实施污水收集系统接驳计划 和研究中所建议的进一步改善工程,城门河的水质将可 在这个世纪末时达到指定的水质标准。


环境保护署
1997年5月


注1︰

水质指数是一个数值,用以根据监测水质所得的资料,总结河 水水质的状况。水质指数的数字由3至15不等,分为极佳至极劣
的5个等级。




Last Updated on 18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