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CB(1)745/96-97号文件
(此份会议纪要业经政府当局审阅)
档 号: CB1/PL/ED


立法局
教育事务委员会
会议纪要

日  期: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十日(星期五)
时  间:上午十时四十五分
地  点:立法局会议室A

出席委员:

    张炳良议员(主席)
    张汉忠议员(副主席)
    司徒华议员
    张文光议员
    唐英年议员
    叶国谦议员
    罗祥国议员
缺席委员:

    杨 森议员
列席议员:

    谢永龄议员
出席公职人员:
    议程项目IV

    副教育统筹司(2)
    罗智光先生

    教育统筹委员会秘书
    锺小玲女士

    教育署署长
    余黎青萍女士

    议程项目V

    副教育统筹司(1)
    张建宗先生

    首席助理教育统筹司(特别任务)
    白文丽雅博士

    首席助理教育统筹司(1)
    李美嫦女士

    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秘书长
    范能知先生

    获邀出席人士:议程项目IV

    教育统筹委员会主席
    杨紫芝教授

    教育统筹委员会委员
    程介明教授

列席秘书:

    总主任(1)3
    杨少红小姐

列席职员:
    高级主任(1)5
    司徒少华女士



I.确认通过会议纪要及续议事项

(立法局CB(1)480/96-97号文件)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五的事务委员会会议纪要获得确认通
过。

II.下次会议日期及讨论事项

2.议员同意在定于一九九七年一月十七日(星期五)上午十时
四十五分举行的下次事务委员会会议中讨论下列事项:

  1. 学童自杀问题;

  2. 为来自中国的新移民学童提供教育。

III.自上次会议举行后发出的资料文件

3.事务委员会察悉,自上次会议举行后并无就一般事项发
出资料文件。

IV.有关《教育统筹委员会第七号报告
书--优质学校教育》的咨询文件

(立法局参考资料摘要编号第CR20/2041/84 XII及《教育统
筹委员会第七号报告书》)

4.杨紫芝教授用透明胶片向议员简介《教育统筹委员会第
七号报告书》(下称「报告书」)內的各项主要建议。她称
,教育统筹委员会(下称「教统会」)在现时至一九九七年
一月十五日期间,邀请公众就该等建议发表意见。教统会
会考虑收到的意见,然后才向政府当局提交最后报告。

5.张文光议员此时申明利益,表示他是教统会的成员。议
员商议下列主要事项:

各主要成员在提高优质学校教育所担任的角色

6.司徒华议员认为,学校校长在提高优质学校教育方面担
任主要的角色。他表示,在现行制度下,校长经由办学团
体或校董会建议,再由教育署聘任的制度并不令人满意,
而校董会对校长的监管亦十分有限。他指出,很多海外国
家已就校长的资历订立明确的规定,本港亦应设立有关规
定,以确保所委聘的校长能达到足以胜任此角色的所需标
准。

7.杨教授及教育署署长回应司徒议员的关注事项时表示:

  1. 报告书期望界定学校体制內的各主要成员在
    提高优质学校教育所分别担任的角色。该等
    主要成员包括校长,教师,办学团体,校董
    会及拟议的校本执行委员会。此等成员对提
    高优质教育均十分重要。

  2. 有关校长的资历要求方面,应该知悉的是,
    除了专业资格及经验外,领导才能及诚信亦
    是重要的考虑条件。有关方面会请求师训与
    师资咨询委员会就校长的资历要求及所需训
    练作出建议。当局会研究发展一套评估校长
    表现的有效考绩制度,而教育署亦会加强监
    管委聘校长的事宜。

  3. 鉴于校董会负责学校的行政,报告书建议校
    董会成员应按照一套公开及公平的原则注册
    。除办学团体的代表外,校董会成员亦应包
    括校长、教师、家长及教育界的专家在內。

8.张文光议员表示,当局应鼓励学校体制更趋多元化,批
准更多类别的办学团体营办资助学校,以提高在优质教育
方面的良性竞爭。教育署署长表示完全赞同张议员的意见
,她称,教育署已开始检讨现时有关将学校分配给办学团
体营办的各项程序。

优质教育奖励

9.议员普遍支持有关建议,即设立奖励,以肯定和鼓励学
校采取新措施及不断提高教育质素。至于有关现金奖励的
建议,唐英年议员认为,每年奖励表现最佳的20间学校及
每年给予总共二百万元的现金奖励并不足够。叶国谦议员
认为,建议款额对试验计划而言已属恰当,但当局应在计
划正式推行后逐步增加此款额。

10.杨教授在回应时解释,现金奖励计划只是奖励建议之一
,而当局会适当考虑现有资源及衡量给予学校有意义的奖
励的需要,而订出此等建议的细节。当局亦会考虑其他建
议,包括发展优质教育津贴,用以资助推行创新和有意义
的计划,以及其他诸如表扬成就的奖状等非金钱奖励。

11.叶国谦议员担心表现欠佳的学校的基本拨款额会遭削减
,他认为当局不应这样做,以免该等学校的质素会进一步
下降。杨教授及程介明教授回应时澄清,此项建议的重点
不在于订立刑罚,而为表现欠佳的学校提供适当的援助。
当局会确定有待改善之处并密切监察此等学校的表现。

12.唐英年议员关注到学校可能会利用所获取的奖励/肯定
去自我宣传,就此,教育署署长及副教育统筹司(2)认为这
并无不妥,因为有关的奖励/肯定是由于学校的表现优异
而给予,而此奖励制度亦属公正。奖励可提高教职员的士
气,而有关学校的成功经验亦可鼓励其他学校努力作出更
佳的表现。

业绩指标及评核学校表现

13.议员关注到厘定客观的质素指标,以量度学校的表现。
部分议员特别关注到建议关于「学生自信心」的产出指标
及特殊学校的表现评估。议员亦关注到学校可能会有以下
的不良行为;隐瞒其现有的表现以图夸大其增值成就。

14.杨教授、程教授及教育署署长在回应议员的关注事项时
提出下列几点:

  1. 质素指标在海外教育体制已广泛被用以量度
    学校教育及学校表现的质素。教统会认为涵
    盖其他如学生自信心等教育层面的产出指标
    应分期予以厘定。教育委员会一直以来均有
    研究如何厘定质素指标,而拟议设立的质素
    发展委员会亦会就发展及监管优质学校教育
    的架构给予意见。

  2. 在评估学校表现时,应考虑增值效果而不是
    学校的绝对表现。评估应先由学校的自我评
    核开始,再由校外有关方面就不同教育层面
    评估学校的表现,最终应评估学校的整体表
    现。各学校间的名次应予以公开。全面的外
    间评估应由教育署建议再重组的质素保证视
    学组负责定期进行。

  3. 有关特殊学校及如幼稚园的其他教育界别的
    质素评估方面,报告书建议相同背景的学校
    /教育机构应自行设立质素圈,并按照本身
    的特质制订质素指标。报告书未有特别单独
    就特殊学校作出讨论,但报告书背后的原则
    亦适用于特殊学校。

  4. 提防不良行为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是维持一个
    公平及公开的评估体制,而其中所有的表现
    指标及评估程序均全属透明及公开予市民知
    悉。

校本管理

15.叶国谦议员对规定所有学校必须在二零零零年或以前全
面实施校本管理的建议表示有所保留,因为目前只有少于
学校总数25%的学校在推行学校管理新措施。杨教授及程
教授作出澄清谓,报告书仅建议所有学校应在二零零零年
以前按照学校管理新措施的精神实行校本管理。实行学校
管理新措施的学校所得的经验显示,此种管理方式更为灵
活,并有助于达致学校的目标及制订长远计划,以迎合学
生的需要。

V.检讨本港高等教育的发展

(立法局CB(1)555/96-97(01)号文件,编号分别为EMBCR3/21/
2041/89V及EMB17/2041/95 II T/C 13/96的立法局参考资料摘
要)

16.副教育统筹司(1)向议员简介政府当局对大学教育资助委
员会(以下简称「教资会」)在香港高等教育发展检讨报告(
以下简称「该报告」)內所提主要建议的回应。他强调说,
当局已接受大部分建议,并会在一九九八至二零零一年这
三年期间实施有关决定时,充分考虑公众人士的意见。

17.议员在其后的会议上,就上述检讨的主要建议进行商讨

学生人数

18.唐英年议员虽然同意,高等教育应进入巩固期,但他敦
促当局因应本港经济及社会环境的转变,检讨为18%的17
至20岁年龄组别人士提供第一年学士学位课程学额的政策

19.张文光议员不满当局为达致控制学士学位课程学额增长
的整体目标而令致为香港教育学院(下称「教育学院」)所
提供的第一年学士学位课程学额偏低。他认为,该报告未
有考虑教育学院刚并入教资会这一事实,以及当其他院校
进入巩固期时,该学院的发展将受到阻碍的情况。他指出
,单位成本下降将可节省资源,因此他敦促当局考虑分配
更多资源予教育学院。

20.副教育统筹司(1)及教资会秘书长在回应 时提出以下各
点:

  1. 有关检讨未有顾及教育学院需要的看法实属
    误解。是次检讨的范围相当全面,遍及香港
    高等教育日后发展的所有主要议题。教资会
    完全了解教育学院的情况及其发展的需要,
    并在制订未来三年的计划时会充分考虑上述
    因素。

  2. 由于未来三年符合资格就读学位课程的学生
    数目预计会减少,因此把第一年学士学位课
    程维持14 500个相当于全日制学额的目标实
    属合理,除此以外,院校內部及院校之间亦
    会重新编配学生数目,教资会会根据各间院
    校的学术计划,按照同等原则与该等院校制
    订各自的学生数目。

  3. 关于研究生修课课程的收生数目,副教育统
    筹司解释,政府当局建议的较低增幅只为满
    足教育学院即将开办的教育深造文凭课程计
    划增加的学额,这显示当局已全面考虑教育
    学院的需要。

  4. 教资会秘书长表示,教资会将在短期內对政
    府就教资会检讨报告提出的学生数目及其他
    事项所作的决定及建议给予回应。

非本地学生人数

21.谢永龄议员评论说,教资会建议额外取录2%的非本地
学生,此数字实属偏低,比较之下,海外大学一般取录10
%至20%的非本地学生。教资会秘书长在回应时澄清,当
局已接受教资会的建议,准许院校在学士学位课程和研究
生修课课程的目标学额內,在现时已取录2%的非本地学生
的目标学额外,增加2%缴交标准学费的非本地学生。虽然
非本地学生的百分比仍属偏低,但有关建议实在是朝着把
香港发展为地区性高等教育中心的目标迈出一步。

22.关于非本地研究生研究课程学生所占比例的问题,罗祥
国议员认为,当局建议把非本地学生在研究生目标人数中
的比率由20%增至33%,这样的加幅过高。他又询问海外
大专院校在这方面的资料。

23.副教育统筹司(1)和教资会秘书长在回应 时作如下表示:

  1. 当局建议增加非本地学生在研究生目标人数
    中的比例,原因除了是从事研究工作的本地
    毕业生人数不足外,此举亦可在学生之间引
    入良性竞爭,并改善香港的教育环境和研究
    风气。本地和非本地学生加强沟通将可各自
    扩大其视野和彼此得益。

  2. 虽然非本地研究生在毕业后,大多数会返回
    自己的国家,但来自其他国家的学生一般会
    与自己曾接受高等教育的国家建立密切关系
    。这在长远来说将为香港在文化、商业及外
    交方面带来益处。

学生宿舍

24.议员察悉,当局已就检讨教资会资助院校提供学生宿
舍事宜发出立法局参考资料摘要(编号EMB17/2041/95II T/C
13/96)。叶国谦议员关注此方面所涉及的重大财政影响,
副教育统筹司(1)在回应时强调,为促进大学教育目标的实
现,有关建议值得支持,而当局已承诺提供此方面所需建
筑费中的75%,此笔款额约达16亿3,600万元。他向议员保
证,当局不会为推行此项建议而忽略其他教育计划。

非划一的学费

25.教资会秘书长在解释教资会对非划一学费的意见时澄清
,教资会并未就非划一学费事宜提出任何建议。教资会认
为,此事应作进一步研究,而非划一学费可予实施,条件
是有关制度必须简单以及不应按照十足成本计算学费。副
教育统筹司(1)补充说,当局建议,教资会应确实了解各院
校的详细意见,然后提出建议,供政府作进一步考虑。

26.关于透过研究生修课课程及研究生研究课程学费收回成
本的问题,罗祥国议员表示,研究生课程(例如工商管理硕
士)学费收回成本的比率应较高,因此等课程主要促进个人
的晋升机会。

27.教资会秘书长在回应时提出以下各点:

  1. 教资会建议,研究生修课课程有更大的潜力
    提高收回成本的比率。不过,当局必须把例
    如工商管理硕士等课程与例如教育深造文凭
    及临床心理学硕士等这样的课程加以区分,
    前者主要有助个人前途或职业晋升,因此应
    由修读者自资,而后者则对整个社会带来若
    干利益,因此应获得资助。

  2. 至于研究生修课课程,教资会建议,研究生
    应按学士学位课程的最低水平缴费,而此等
    学费在厘定时应考虑各自的成本。

减低高等教育成本

28.有意见谓有关院校应提高成本效益以及教资会可保留因
减低成本而省回款额的一半,作发展新计划用途,对此部
分议员虽表支持,但他们强烈敦促当局把减省得来的其余
款项重新拨入其他教育计划,尤其是基础教育。

29.副教育统筹司(1)在回应议员的关注时表示,政府将保留
减省得来的其余款项。他完全理解议员的关注,并强调,
教育统筹科将尝试说服高层资源议会,把节省所得的款项
重新投入教育事业。

语文能力

30.议员认为必须改善和监察学生的语文能力,以确保大学
毕业生达到一定的语文水平。罗祥国议员建议,所有大学
生在毕业时应接受划一的语文能力测验。当局建议,倘高
等教育院校取录高级补充程度英语运用和中国语文两科不
及格的学生,政府便不会向这些学生所获的学额提供资助
,副主席对此表示支持,但叶国谦议员却有保留,认为此
举违背「接受教育的机会人人平等」的原则。

31.副教育统筹司(1)在回应议员就上述建议表达的关注时,
重申以下各点:

  1. 当局正推行《教统会第六号报告书》就提高
    学生语文能力所提的各项建议,上述建议将
    在这方面具相辅相成的作用。

  2. 当局将继续为语文科不及格但其他有关科目
    成绩优异的学生提供资助学位。

  3. 当局绝对尊重院校在录取学生方面的自主权
    ,因此会接受院校就何为在其他方面有「卓
    越」成就事宜所作的判断,而不会过问。有
    关的院校当然须为自己所作的决定负责。

32.教资会秘书长在回应涉及学生语文能力的其他关注事项
时,提出以下各点:

  1. 对于确保高等院校学生和毕业生的中英文能
    力均达到一定水平,教资会非常重视。

  2. 除了敦促院校更严格执行入学条件中有关语
    文水平的规定以及支持各式各样的语文辅导
    和精修课程外,教资会亦建议院校定期测试
    学生的语文能力,并认真考虑应否不让未符
    水准的学生升级。

  3. 为了让未来雇主了解学生的语文能力,建议
    在学科成绩证书上注明学生的语文水准。

33.副主席询问对非本地学生在语文能力方面的要求,副教
育统筹司(1)在回应时表示,当局会要求教资会与院校商讨
,看看可否根据有关科目的个别需要订定适当的测验或考
试,以挑选最合适、最优秀的申请人,从而确保非本地学
生的语文水准与本地学生相若。

其他关注事项

34.谢永龄议员关注学生运用电脑的能力,教资会秘书长在
回应时表示,所有院校均理解此方面的重要性,并将继续
致力为学生提供足够的电脑设施。至于电脑知识应否成为
入学条件之一的问题,教资会秘书长表示,此事将由有关
院校根据各科目的个别需要决定。

35.主席在总结讨论时表示,议员普遍支持该报告所提的建
议,尤其是涉及提供学生宿舍及减低高等教育成本的部分
。但他要求当局考虑议员就语文能力及如何运用由减低单
位成本而节省的款项等方面的问题所表达的关注。

36.会议于下午一时结束。


立法局秘书处
一九九七年一月二十一日




Last Updated on 14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