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CB(1)282/96-97号文件
(此份会议纪要业经政府当局审阅)
档 号: CB1/PL/ES/1

立法局经济事务委员会
会议纪要

日  期:一九九六年十月九日(星期三)
时  间:上午十一时
地  点:立法局会议厅

出席委员 :

    唐英年议员(主席)
    罗祥国议员(副主席)
    李国宝议员
    刘健仪议员
    李永达议员
    李华明议员
    杨孝华议员
    陈鉴林议员
    单仲偕议员

缺席委员 :

    周梁淑怡议员
    黃震遐议员
    黃秉槐议员
    黃宜弘议员
    张炳良议员
    刘千石议员
    黃钱其濂议员

其他出席议员 :

    陈伟业议员
    陈荣灿议员
    叶国谦议员
    李启明议员

出席公职人员 :

经济司
叶澍堃先生
副经济司
关永华先生
副经济司
关锡宁女士
副经济司
祈立德先生
署理渔农处处长
叶瑞明先生
民航处处长
施高理先生
电讯管理局总监
艾维朗先生
机电工程署署长
傅立新先生
天文台台长
刘志钧先生
邮政署署长
霍 文先生
海事处处长
戴毅彬先生

列席秘书 :

总主任(1)4
陈庆菱女士

列席职员 :

助理秘书长1
吴文华小姐
高级主任(1)7
许兆广先生



I. 政府当局就总督施政报告进行简报

叶澍堃先生向议员简介他就经济科负责的工作范畴所制 订的政策大纲。

(会后补注: 叶澍堃先生的演词文本已随立法局 CB(1)197/96-97号文件送交议员。)

航空

2. 一名议员问及香港与其他国家商议民用航空运输协定 (以下简称「航空协定」)的进展,即截至目前所订协定 占香港航空服务总额的比率。关锡宁女士回应时指出, 政府当局已接近完成有关将香港的航空协定与英国目前 已跟其他国家签订的航空协定分开的工作;但她手头并 无议员所需的资料。迄今,当局已签订13份航空协定, 并将于未来数月再签订4份。另有数份航空协定已提交 中英联合联络小组审批。

3. 有关将英国航空法例本地化一事,关女士表示,中方 最近已同意政府当局的法例本地化建议,而经济科的目 的是尽早向立法局提交一份「空运条例草案」。议员关 注在有关航机注册的法例本地化后,航空公司会否有充 裕的时间更改航机上的注册编号。关女士回应时表示, 当局正在研究有关的问题。

九号货柜码头

4. 关于最近获批准的九号货柜码头计划,一名议员质疑 分配停泊位所采用的原则。据他观察所得,九号货柜码 头的停泊位已由四个增加至六个,而新增的两个停泊位 在未经公开投标前已分配予两个现有的货柜业务经营者。 此外,该幅九号货柜码头用地会以私人协约方式批地的 形式出售。他质疑此等安排如何能视为根据自由竞爭的 原则而作出的公平商业决定。

5. 叶先生答称,政府当局实施此项计划的主要目的,是 尽量善用土地及其他供货柜业务经营者使用的资源,从 而亦使香港获得最大的利益。鉴于商业环境不断变更, 以及全球性的航运联盟相继成立,以单一停泊位经营已 十分困难,当局作出的安排旨在取得下列的成果:

  1. 善用有限的土地;

  2. 亚洲货柜码头有限公司(Asia Container Terminals Ltd.)
    加入经营,可引入竞爭;及

  3. 解决对货柜中流作业的需要日渐增加的问题。

6. 叶先生阐释上述第(c)点时指出,香港的货柜吞吐量 约有30%经中流作业处理。由于此种作业方式涉及将货 柜由中国港口经海路运往香港的货柜码头,再出口往外 国,因此可纾缓陆路运输方面的压力。他进一步指出, 获分配九号货柜码头停泊位的两个现有货柜业务经营者, 在中流作业方面经验丰富。

7. 该名议员进一步质疑有关决定是否基于政治及/或 经济考虑。叶先生回应时请议员察悉,九号货柜码头的 两个新增停泊位并非标准停泊位。该等新增停泊位每个 的后勤辅助用地只有3.85公顷,而每个标准停泊位的后 勤辅助用地为15公顷。由于当局必须善用九号货柜码头 內尚未使用的土地,并须顾及各项因素,包括货柜业务 经营者在九号货柜码头的经营情况、对陆路运输的需求 及其他对环境方面的影响等,两个新增停泊位的分配情 况,就是要达致尽量利用土地的目的。

8. 主席表示,有关此事的详细情况将于一九九六年十月 二十五日下次事务委员会会议席上讨论。

电讯服务

9. 有关已批给香港电讯由一九八一年至二零零六年的国 际电讯业务牌照,一名议员问及政府当局有否计划于牌 照届满前终止该协议;若然,与香港电讯的商议情况如 何,消费者又会如何受影响。

10. 叶先生回应时指出,目前仍有待开放的电讯服务只 有国际直拨电话务服。政府当局正检讨是否有需要修改 发给香港电讯的牌照,并研究修改牌照对香港及消费者 的好处,以及对香港电讯的影响。他进一步指出,在现 阶段尚未涉及给予香港电讯赔偿的问题,而在完成內部 评审工作后,当局便会与香港电讯展开对话。

11. 至于会否于事务委员会讨论內部评审的结果,叶先 生表示,由于有关內部评审的资料属敏感的商业资料, 因此当局不宜在与香港电讯进行商议前透露內部评审的
结果。

12. 李华明议员认为政府当局可加以挑选,只披露并非 敏感的商业资料,例如政府当局在处理此问题时会考虑 的因素等,以便公众人士可于政府当局与香港电讯达成 任何新协议前提出意见。主席补充,在政府当局与香港 电讯商议期间,应将每一阶段的情况全面告知立法局议 员,倘日后须给予香港电讯赔偿时,该等资料将有助当
局向立法局申请拨款。

13. 叶先生表示,虽然赔偿的问题尚未出现,他察悉议 员对此事的意见。他欢迎议员就当局应采用的原则提出 意见,并会加以考虑。

跨越一九九七年的基建工程计划

14. 关于根据一国两制的安排,若干基建工程计划,例 如拟议兴建的十至十三号货柜码头等,是否属香港可自 行决定的问题,叶先生解释,政府当局会就跨越一九九 七年的大型工程计划咨询中方。在主权移交后方展开的 工程,将会由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府负责。对于在一九 九七年六月三十日以后施工,但须在该日前作出决定, 并动用资源策划及筹备的工程计划,政府当局会咨询中 英联合联络小组的意见。

15. 有关最近于宪报刊登十号及十一号货柜码的分区计 划大纲图一事,叶先生表示,此举仅为策划过程的部分 程序。由于从策划至兴建一个货柜码头最少需时五年, 若政府当局不将十号及十一号货柜码头纳入一九九六年 的分区计划大纲图,日后或许不能物色到适合发展货柜 码头的用地。他进一步指出,港口发展局正密切监察香 港在港口设施方面的需要。

电力供应

16. 一名议员询问中华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 是否有大量剩余电量,以及中电最近曾否拒绝经济科就 该公司应暂时搁置兴建涉及240亿元投资的发电厂所提
出的要求。

17. 叶先生回答时指出,政府当局在此方面的政策是要 确保电力供应充足可靠,能满足需求,以及确保电费订 于合理的水平。当局不断就用电需求预测、发电量及电 费趋势等进行检讨。一份顾问研究已于近日完成,并已 就该等事项咨询能源管理局。

18. 据陈鉴林议员观察所得,虽然中电有剩余电量,但 香港电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灯」)的电量却不足。 出现此种情况是因为两间电力公司缺乏协调。倘港灯在 中电拥有剩余电量的情况下继续兴建新发电厂,便只会 浪费更多资源,而消费者亦未能受惠。他问及政府当局 曾否考虑电力公司之间出售电力的问题,以及政府当局 会采取何等措施解决中电及港灯缺乏协调的问题。

19. 叶先生对陈议员关注的问题亦有同感,但经考虑多 项因素,包括由中电出售电力予港灯是否一项长远的安 排,以及电量的售价等,他质疑此种安排是否理想的解 决方法。他表示,由中电出售电力予港灯只是其中一个 方案,当局亦有需要顾及其他因素。

20. 陈议员关注到,若中电有剩余电量,即意味中电在 发电厂及机械设备方面的投资较所需者高,此种情况会 不必要地将用以厘订电费的固定资产净值提高。他相信, 为消费者的利益设想,当局应积极考虑由中电出售电力 予港灯的安排。叶先生回应时指出,他同意在此问题上, 消费者的利益至为重要。他请议员注意,扣减通胀后的 实际电力价格,在过去十年已下降40%,他向议员保证, 经济科会继续致力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21. 有关由于两间电力公司的生产成本不同而导致中电 向港灯出售电力的价格难以厘定的问题,叶先生回应时 指出,生产成本及因此而受影响的电力价格,是众多考 虑因素之一。一项重要的考虑因素是中电是否长期会有 剩余电量,又或该等剩余电量会于数年间耗尽。若有剩 余电量的情况只能维持数年,出售电力便不是长远的解 决办法,因而仍有需要兴建新的发电厂。

22. 据报章报导,中电的剩余电量高达50%。关于该等电 量将如何处理的问题,叶先生指出,全球各电力公司的 备用容量率普遍有25%至30%。问题实际在于有关剩余电 量涵盖多少年的用电需求预测,以及出现此一水平的剩 余电量对消费者及电力公司是否公平。他建议于一九九 六年十一月的事务委员会会议席上详细讨论电力供应的
问题。

为货柜后勤服务及货车停泊位额外拨地

23. 由于就发展货柜后勤服务及货车停泊位以支援港口 运作而要求批拨土地的工作涉及多个决策科,议员询问 经济科将如何统筹各科,以确保能及时获得该等用途所 需的土地。祈立德先生答称,当局已成立一个常务委员 会负责统筹此事。该委员会由运输科主持,成员包括经 济科及规划环境地政科的代表。

24. 至于何时会拨出该等用途的土地,以及会拨出多少 土地,祈立德先生表示,在九号货柜码头工程计划中, 已拨出大量土地供摆放货柜及停泊车辆之用。九号货柜 码头所需的后勤用地,是当局根据四至五年前进行的详 尽分析及预测而决定拨出。日后涉及货柜及货车停泊位 用地的需求,便须根据最近港口货运预测的趋势重新进 行评估。然而,刘健仪议员强调,问题并非只在于九号 货柜码头所需的后勤用地,而是全港供货车及货柜车停 泊的用地不足。她促请政府当局积极考虑此问题,研究 出具体的解决办法。

II. 其他事项

25. 主席将下列会议安排告知议员:

  1. 经济事务委员会委员获邀出席规划地政及工
    程 事务委员会于一九九六年十月十五日下 午四时三十分在会议室B举行的会议,讨论 兴建新机场客运大楼的补充协议。一份有关 赤𫚭角新机场客运大楼的资料摘要已于一九 九六年九月二十日送交各委员;

  2. 关于烂角咀400千伏架空电缆对健康及环境 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将由环境事务委员会 于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举行的会议跟进,本事 务委员会及卫生事务委员会的委员将会获邀 出席会议;及

  3. 本事务委员会将于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上午十时四十五分在会议室A举行下次会议。

26. 会议于正午十二时结束。




Last Updated on 14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