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
经济事务委员会
电力:
用电需求管理



引言

用电需求管理的目标,是减低夏季高峰期对电力的需求及
长期电力需求增长,以期推迟,甚或避免兴建额外发电机
组。这需要由两间电力公司采取措施,影响用戶的能源需
求量或需求时间。

2.根据管制计划协议,两间电力公司需要发展及推广能源
效率及节约能源的措施。两间电力公司同意这些措施包括
用电需求管理,但却表示须获得财政上的鼓励,才会赞成
推行大规模的用电需求管理计划,理由是这些计划对其回
报有重大影响,若非推行有关计划,他们便可于投资新的
发电及配电设施以满足需求增长时赚取回报。

3.美国奔驰骆工程咨询公司已为政府完成一项研究,找出
最适合香港不同电力用戶的用电需求管理计划、技术及有
关的电费规定,以及最适合这些计划和本港情况的用电需
求管理鼓励措施。

4.本文件旨在告知委员上述顾问公司的建议及当局的跟进
行动。

顾问公司的建议

5.顾问公司建议香港推行一套用电需求管理策略,其中包
括--

为两间电力公司制定一套鼓励方案

建议的各项用电需求管理计划

衡量及核实表现的安排

规管架构

以下各段摘要说明有关建议。

(a)用电需求管理鼓励方案

6.顾问公司曾仔细比较不同的鼓励方案,包括海外采用的
方案及两间电力公司的拟议方案,最后建议采用一套可配
合管制计划协议的鼓励方案,让电力公司可从用电需求方
面获取相若的收入,以奖励他们避免在发电设备上作出投
资。

7.上述方案依据一条用以计算鼓励性质收入的复杂公式。
该公式把推迟的资本投资分为属于系统可靠性的成本和属
于能源生产的成本,并计及系统已有的备用发电容量。简
单来说,拟议的鼓励方案--

    鼓励推行可节省发电设备的用电需求管
    理计划,办法是将高峰期电力需求转往非高
    峰期

    鼓励推行可促进能源效率及能源节约的
    用电需求管理计划,办法是在全日或全年任
    何时间实施能源节约;以及

    把电力公司透过用电需求管理获取鼓励
    性质收入的潜力,与其充分利用系统的备用
    发电容量的表现连系起来(即备用容量低时,
    获得鼓励性质收入的潜力便最大;而备用容
    量高时,有关潜力便最小)。

8.该项鼓励方案的另一目标,是鼓励积极推行用电需求管
理。每一项用电需求管理计划,均设有最低表现水平,有
关公司必须达到该水平,才合资格就该计划取得鼓励性质
收入。在个别计划中,若有关公司的表现超逾议定目标,
则其鼓励性质收入可获提高,但不得超逾某个限额(例如原
来数额的两倍)。相反,若该公司未能达到议定目标,便只
可收回是项计划某个比例的成本。这些与表现有关的规定
,旨在令电力公司及用戶在风险与回报之间取得合理的平
衡。

(b)建议的用电需求管理计划

9.顾问公司根据以往在美国的成功经验,以及有关计划对
香港的适合程度,为香港建议一套用电需求管理计划组合
。顾问公司并建议,两间电力公司应把他们拟推行的具体
用电需求管理计划的总成本,与其他方案(例如增加发电设
备以满足需求)的总成本加以比较,如发现拟议计划不能为
社会带来整体节省,便不应进行。

10.顾问公司建议的计划分两个阶段推行,详情如下。

(i)第一阶段计划--即时推行

11.第一阶段的计划可以即时全面推行,其中节约能源的用
电需求管理计划包括推广高效率的照明、电器、电热、通
风及空气调节系统
,而节省发电设备的计划,则是推广储
热式空调系统(储热式空气调节涉及装设储冰式空调系统而
非一般使用的电冷冻系统)。顾问公司亦建议推行资讯和教
育计划及非订约分时段收费措施
,鼓励将高峰期的电力需
求转移往非高峰期。

12.有部分计划,用戶在向电力公司出示文件,证明购买了
有关设备后,可获退还款项,而电力公司亦会符合资格得
到用电需求管理的鼓励性质收入。但其他计划由于带来的
节省效果不能量度及核实,故电力公司不会因此而得到用
电需求管理的鼓励性质收入。

13.顾问公司建议,所有第一阶段的计划应一并推行,使所
有用戶均有机会参与,并尽量减少互相津贴的情况。第二
阶段计划展开后,第一阶段计划仍会继续推行。

(ii)第二阶段计划--长远计划

14.待第一阶段计划总结出经验,以及用电需求管理市场较
为成熟后,第二阶段计划便会展开,其中包括节约能源的
用电需求管理投标及节省发电设备的订约分时段收费措
。电力公司可透过这些计划获得用电需求管理的鼓励性
质收入。

15.用电需求管理投标在香港是一项新猷。但这项计划需
要有能源服务公司在本港开业,为需要协助以达致用电需
求管理目标的两间电力公司,以及为需要专家在其业务运
作中找出可节约能源及进行能源管理的公司用戶提供服务
,满足他们的需求。有关计划的运作详情如下--

    电力公司邀请能源服务公司投标,在一
    段固定的合约期內,协助节省特定数量的能
    源及发电设备,而有关节省必须是可以核实

    能源服务公司找出愿意合作的用戶,由
    该公司自费为用戶改装能源效率较高的设备
    ,或在用戶的运作內引入能源效益管理措施

    能源服务公司每月会获电力公司支付款
    项作为回报,该笔款项是成功节省能源及发
    电设备的价值的一部分

    参与的用戶需缴交的电费减少

16.订约分时段收费措施一般涉及电力公司与公司用戶之
间订立协议。根据协议,用戶同意在一段特定时间內减低
某一特定程度的电力需求,从而換取经济上的鼓励,通常
是减低电费。

(c)衡量和核实表现

17.顾问公司建议,由于用电需求管理鼓励方案与估计中的
计划利益密切有关,因而极之依重对计划进行衡量和核实
,故当局应规定电力公司须如监察供电表现般,致力衡量
用电需求管理计划的表现。顾问公司已草拟一套用电需求
管理的衡量和核实方案,供政府与电力公司进行磋商。

18.该套方案提供计算的依据,应用负荷调查数据和各项工
程估计及统计方法,并在可能情况下,辅以「计划实施之
前及之后」能源使用的直接电表读数,尽可能准确地算出
因实施用电需求管理计划而引致能源使用的转变。此外,
方案亦可对用电需求管理计划进行质量评估,包括用戶对
计划的满意程度。

(d)规管安排

19.顾问公司建议采纳用电需求管理的规管指引,以界定--

    怎样才构成有效的用电需求管理计划

    电力公司提交用电需求管理策略供政府
    审批时应遵从的程序及时间表

    计算和收取鼓励性质收入的认可方法;
    以及

    调解纷爭的程序。

顾问公司已拟备建议的规管指引,供政府与电力公司进行
磋商。

用电需求管理对最高需求及能源耗用
的影响

20.顾问公司已就实施建议会对最高需求(以兆瓦计算)及能
源(以百万度电计算)所带来的影响,拟备初步估计。有关
数据载于附件。简单来说,顾问公司表示,在一九九七年
开始实施建议之后,在发电设备及能源方面的节约会迅速
累积增多。顾问公司估计,可在一九九七至二零零四年间
避免安装700兆瓦的发电设备。

用电需求管理对用戶的影响

21.对用戶的影响方面,顾问公司表示,短期来说,用电需
求管理会对电费构成上调 压力,因为必须先支付用电需求
管理计划的费用,然后才可收到节约能源之效。不过,较
长远来说,到计划日益广为接受和大幅节约实现之后,用
电需求管理便会对电费构成下调 压力。顾问公司建议,不
应容许电力公司的电费增幅,高于沒有实施用电需求管理
时应缴电费的2%。再者,用电需求管理计划的费用及鼓励
性质收入,应透过对客戶电费单的用电需求管理帐目进行
贷借调整而收回,方法与收回燃料费用的现行安排相若。

与电力公司的磋商

22.政府已与电力公司展开磋商,以期达成正式协议,早日
实施全面的用电需求管理计划。当局会将此事的进一步发
展告知各委员。


经济科
一九九七年三月



附件

顾问公司就其用电需求
管理建议对最高需求(以兆瓦计算)
及能源(以百万度电计算)
带来的累积影响所作的
初步估计

年份港灯(兆瓦)港灯
(百万度电)
中电
(兆瓦)
中电
(百万度电)
1997315943
1998206258179
199947139136402
200074216214625
2001100290289838
20021263643641052
20031534384421266
20041805125201480




Last Updated on 14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