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现行各
事务委员会有关
的政府咨询组织一览表


事务
委员会
具咨询
职能
的组织
委任
权力
提供
意见
的范围
1. 民政事务
委员会
公民教育
委员会


乡议局



*青年事 务委员会 (亦请参阅 福利事务 委员会一
栏)

个人资料 (私隐)咨 询委员会







* 平等机 会委员会 (亦请参阅 福利事务 委员会一
栏)

布政司



香港法例 第1097章 第5条

总督






政务司









总督

就公民教育的目 标、范畴及推行 方法提出建议。

就新界事务向政 府提供意见。


就青年事务向总 督提供意见。





就任何在个人资 料方面的私隐有 关的事宜,或在 其他方面与《个 人资料(私隐)条 例》的施行有关 的事宜,向个人 资料私隐专员提
供意见。

向总督就性别及 残疾歧视条例作 出修订建议。

2. 宪制事务
委员会
3. 经济事务
委员会
香港港口
发展局
总督 就一切有关香港 港口的规划及发 展事宜,透过经 济司向总督提供
意见。
供电电压 咨询委员
财政司 就推行提高电压 计划向经济司提
供意见。
香港旅游
协会理事
香港法例
第302章
第9条
就有关发展及推 广香港作为旅游 地点的管理事宜
向政府提供意
见。
能源咨询
委员会
财政司 就能源政策及有 关事项向政府提
供意见。
4. 教育事务
委员会
教育委员
总督(授 权与教育 统筹司) 就教育事宜透过 教育署署长向政 府提供意见。
课程发展
议会
总督(授 权与教育 统筹司) 就香港整个学校 系统內有关幼稚 园至中六课程发 展事宜,透过教 育署署长向政府
提供意见。
教育统筹
委员会
总督 界定整体的教育 目标、制订教育 政策,并就执行 各项方案的先后 缓急次序提出建
议。
政府助学 金联合委
员会
总督(授 权与教育 统筹司) 就学生资助计划 的政策事宜向政
府提供意见。
初中成绩
评核委员
教育署署
就中四资助学位 的分配提供意 见,并就学位分 配办法向教育署 署长提出建议。
小一入学
委员会
教育署署
就政府及资助小 学的小一派位事 宜提供意见,并 就学位分配办法 向教育署署长提
出建议。
私立学校 检讨委员
教育署署
就一切有关买位 制度及直接资助 计划事宜,向教 育署署长提供意
见。
中学学位 分配委员
教育署署
就中学学位分配 事宜向教育署署 长提供意见,并 就学位分配办法 向教育署署长提
交建议。
大学教育
资助委员
总督 就各间大学、理 工学院及相类院 校运用教育拨款 及有关高等教育 各方面的事宜,
向政府提供意
见。
家庭与学 校合作事 宜委员会 教育署署
就如何提倡家长 积极参与教育的 过程,向教育署 及政府其他部门
提供意见。
学校行政 及财政咨 询委员会 教育署署
就有关学校行政 与管理及学校资 源运用事宜向教 育署署长提供意
见。
学校辅导 服务咨询 委员会 教育署署
就一切有关提供 学校辅导服务事 宜向教育署署长
提供意见。
学位分配 咨询委员
教育署署
统筹及监察各个 学位分配办法的 运作,并就分配 办法向教育署署 长提交建议。
师训与师 资咨询委
员会
总督 就师资培训及在 香港以外地区获 得的学历是否适 用于本港的教学 工作等问题,向 政府提供意见。
中文课本
委员会
教育统筹
检讨在教授中国 语文方面的中文 课本需求,并就 提高中国语文能 力的措施,提供
意见。
学校管理 新措施咨 询委员会 教育署署
就有关实施学校 管理新措施的事 宜,向教育署署 长提供意见。
语文基金 咨询委员
教育统筹
就规管语文基金 运作的政策及程 序向政府提供意 见,包括检讨资 助计划的成效, 以及鼓励社会人 士对推动语文学 习和有效沟通的 措施予以支持。
香港考试
香港法例
第261章
第3条
负责策划及举行 在香港的公开考
试。
5. 环境事务
委员会
环境问题 咨询委员
总督 就可用以对付各 类污染问题及对 保育环境的适当 措施,透过规划 环境地政司向政 府提供意见。
6. 财经事务
委员会

证券及期
货事务监
察委员会
香港法例
第24章
第3条

就一切有关证券
、期货合约及产
业投资安排的事
宜,向财政司提
供意见。

证券及期
货事务监
察咨询委
员会

香港法例
第24章
第10条

就有关证券及期
货事务监察委员
会执行职能的政
策事宜向其提供
意见。

公司法改
革常务委
员会

财政司

就《公司条例》
、《证券条例》
及《保障投资者
条例》的修订,
向财政司提供意
见。

麦理浩爵
士信托基
金投资咨
询委员会

总督
(授权与
政务司)

就基金的投资向
总督提供意见,
而基金需作促进
香港居民福利的
用途。

强制性公
积金咨询
委员会

财政司

就以下事宜提供
意见:

  1. 有关设立强
    制性公积金
    制度的政策
    事宜;

  2. 有关《强制
    性公积金计
    划条例》的
    执行事宜;

  3. 有关职业退
    休计划在强
    制性公积金
    制度实施后
    的规管事宜;

  4. 有关监督强
    制性公积金
    计划管理局
    的工作所需
    设立的永久
    性体制的安
    排;及

  5. 当局可能转
    交委员会处
    理的事宜。

7. 卫生事务
委员会
医院管理
香港法例
第113章
第3(3)条
就公众对医院服 务的需求及应付 该等需求所需的 资源,向政府提 供意见。

就公众使用医院 服务须付的费 用,向卫生福利 司建议恰当的政
策。

健康与医 务发展咨 询委员会 总督 就医务人员的需 求,健康护理服 务的发展,以及 卫生服务和医院 服务互相配合的 问题,透过卫生 福利司向政府提
供意见。
放射防护 咨询小组 卫生福利
就与核子设施辐 射外泄而可能造 成的辐射后果有 关的卫生事宜, 向卫生署署长提
供意见。
* 康复咨 询委员会 (亦请参阅 福利事务 委员会一
栏)
总督 就有关香港康复 政策和服务的事 宜提供意见。
爱滋病顾 问委员会 总督 就预防爱滋病的 有效计划、向受 爱滋病毒感染人 士提供支援服 务,及日后发展 应付爱滋病的全 面策略事宜,向 政府提供意见。
爱滋病信 托基金委
员会
总督 就动用信托基金 的事宜向受托人 (财政司法团)提
供意见。
香港吸烟 与健康委
员会
香港法例 第389章 第5(1)条 就反吸烟事宜向 政府提供意见。
人体器官 移植委员
香港法例 第465章 第3(3)条 根据条例的规定 制订规例,并就 有关人体器官移 植规例的事宜, 向政府提供意
见。
生殖科技 临时管理
卫生福利
就认可和新的科 协生殖程序,及 胚胎研究的各个 范畴,向卫生福 利司提供意见。 就生殖科技条例 草案及规例的草 拟工作,向卫生 福利司提供意
见。
中医药发
展筹委会
卫生福利
就发展和推广中 医中药,及成立 法定组织以规管 中医药的事宜向
政府提供建议。
8. 房屋事务
委员会
房屋委员
香港法例 第283章
第4条
就一切有关公营 房屋及其附属服 务的政策事宜向 总督提供意见。
9. 资讯政策 事务委员
10. 规划地政 及工程事 务委员会 土地及建 设咨询委 员会 总督 就有关土地(供 求)、楼宇、规 划及建造业等方 面的事宜向政府 提供意见。
新机场及 有关工程 咨询委员
总督 就新机场及有关 工程的发展提供
意见。
11. 司法及法 律事务委
员会
双语法例 咨询委员
香港法例 第5章第
4C条
就有关翻译现行 法例及双语法例 事宜提供意见。
法律援助 服务局 总督 就法律援助署的 公帑资助法律援 助服务政策,向 政府提供意见。
12. 人力事务
委员会
雇员再培
训委员会
总督 管理雇员再培训 基金及举办再培 训课程,以帮助 本地雇员适应就 业市场的转变。
破产欠薪 保障基金 委员会 总督 管理破产欠薪保 障基金,以便向 其雇主无力偿还 债务的雇员发放 欠薪、代通知金 及/或遣散费。
肺尘埃沉 著病补偿 基金委员
总督 管理肺尘埃沉著 病补偿基金,并 就与该基金有关 的事宜提供意
见。
职业安全 健康促进
总督 透过教育与训 练,以及举办推 广与宣传活动, 促进更安全健康 的工作环境。
职业性失 聪补偿管
理局
总督 根据《职业性失 聪(补偿)条例》 的规定,管理职 业性失聪补偿基 金,为长期在过 度噪音的环境下 工作以致听力损 失的人士提供补
雇员补偿 援助基金 管理局 总督 根据《雇员补偿 援助条例》(第 365章)的规定, 以信托方式持有 基金从而加以管 理。该条例保障 雇员享有工伤补 偿的权利,并保 障雇主,使他们 在就这些补偿的 法律责任投保 后,不因承保人 不按保险单赔款
而受影响
雇员补偿 保险征款 管理局 总督 规定受保人须缴 付征款,并对收 集及分配由承保 人转交的征款事
宜作出规定
13. 公务员及 资助机构 公务员薪 俸及服务 条件常务
委员会
总督 就非首长级公务 员(司法人员及 纪律人员除外) 的薪俸及服务条 件向总督提供意 见及建议。
首长级薪 俸及服务 条件常务 委员会 总督 就首长级公务员 的结构、薪酬及 服务条件向总督
提供意见。
纪律人员 薪俸及服 务条件常 务委员会 总督 就纪律人员的薪 俸及服务条件向 总督提供意见及
建议。
司法人员 薪俸及服 务条件常 务委员会 总督 就司法人员的结 构、薪酬及服务 条件向总督提供
意见。
公务员叙 用委员会 总督 就有关较高层公 务员(若干职级 除外)的聘用及 晋升事宜,以及 就任何经规例指 定或由总督委托 处理而涉及公务 员、公职人员行 为和纪律的事 宜,向总督提供
意见。
14. 文康广播 事务委员
古物咨询
委员会
香港法例 第53章第
17(1)条
就有关古物及古 迹的事宜向文康 广播司提供意
见。
广播事务
管理局
香港法例
第391章
第4(1)条
就电视及其他广 播机构的发牌事 宜向总督会同行
政局提交建议。
郊野公园 及海岸公 园委员会 香港法例 第208章
第5(1)条
就有关郊野公 园、特别地区、 海岸公园及海岸 保护区的事宜向 渔农处处长提供
意见。
香港康体
发展局
香港法例 第1149章 第3(2)条 就香港康乐体育 活动的发展事宜 向政府、任何公 共团体或任何公 职人员提供意
见。
戴麟趾爵 士基金委
员会
总督 就戴麟趾爵士基 金的款项分配事 宜,向文康广播 司提供意见。该 基金的目的是提 供或协助提供康 乐、体育、文化 及社交活动的设
施。
香港艺术 发展局 总督 策划及推广艺术 的广泛发展及对 艺术的欣赏和参 与,以期改善整 体社会的生活质 素,并特别著重 文学艺术、表演 艺术、视觉及电
影艺术方面。
15. 保安事务
委员会
禁毒常务
委员会
总督 就有关危险药物 的事宜及根除毒 品对社会的祸害 的措施向总督提 供意见。
扑灭罪行
委员会
总督 制订计划,以便 群策群力,减少 罪行的发生;统 筹各有关部门及 机构为推行上述 计划而进行的工 作;就减少罪行 所须制订的立法 及行政措施,作
出建议。
投诉警方 独立监察 委员会 总督 监察及检讨皇家 香港警务处就市 民对警务人员的 投诉所作的调
查。
廉政公署 事宜投诉 委员会 总督 监察及检讨廉署 如何处理外界对 廉署及其人员所 作的投诉,及找 出廉署工作程序 中任何导致或可 能导致投诉的缺
点。
16. 贸易及工 业事务委 员会 消费者委
员会
香港法例 第216章
第6条
就保障及推广香 港消费者权益的 有关事宜向政府 提供意见。
香港生产 力促进局 香港法例 第1116章 第9条 就香港工业的生 产力及为提高香 港工业生产力而 订定的措施向总 督提供意见。
香港贸易
发展局
香港法例 第1114章 第11条 在其认为恰当 时,就任何有助 促进香港贸易的 措施,向政府提
交建议。
太平洋经 济合作香 港委员会 财政司 就香港参与太平 洋经济合作会议 的有关事宜向工 商司提供意见。
工业及科 技发展局 总督 就香港工业及科 技的整体发展向 政府提供意见。
香港出口 信用保险 局咨询委 员会 香港法例 第1115章 第10条 就香港出口信用 保险局的经营方 式向该局提供意
见。
香港工业
理局
香港法例 第209章
第7条
设立、兴建、管 理及监察工业 村,并对工业村 內的土地加以管 理及监察。
实验所认 可委员会 总督,
工商司
就有关实验所认 可的一般政策事 宜提供意见。
香港工业 科技中心 公司 香港法例 第431章
第4条
协助推广技术革 新和发展,以及 协助本港工业应 用新的技术。
中小型企 业委员会 工商司 研究影响本港中 小型企业发展的 事宜,并建议采 取所需的措施, 藉此支援及促进 中小型企业的发
展。
旅行代理 商咨询委 员会 香港法例 第218章 第7条 就有关旅行代理 商的事宜向政府 提供意见。
度量衡十 进制委员 会 工商司 就有关度量衡十 进制政策的事宜 向政府提供意
见。
香港工业 总会理事 会 香港法例 第321章 第34条 就任何影响本港 制造业的事宜向 政府提供意见。
旅游业赔 偿基金管 理委员会 香港法例 第218章 旅行代理 商条例第 32B条 - 财政司 持有、管理及运 用旅游业赔偿基
金。
17. 交通事务 委员会 交通咨询
委员会
总督 就交通政策涉及 的广泛问题,向 总督会同行政局 提供意见,藉以 改善本港的交通 及货物运输情
况。
18. 福利事务
委员会
社会工作 训练及人 力策划咨 询委员会 总督 就一切有关社会 工作人员的教育 及训练事宜,透 过社会福利咨询 委员会向政府提
供意见。
* 青年事 务委员会 (亦请参 阅民政事 务委员会 一栏) 总督 就青年事务向总
督提供意见。
社会福利 咨询委员
总督 就一切有关社会 福利政策的事 宜,透过卫生福 利司向政府提供
意见。
交通意外 伤亡援助 咨询委员
总督 就有关交通意外 伤亡援助计划的 事宜向社会福利 署署长提供意
见。
* 康复咨 询委员会 (亦请参阅 卫生事务 委员会一
栏)
总督 就有关香港康复 政策和服务的事 宜提供意见。
暴力及执 法伤亡赔 偿委员会 总督 就有关暴力及执 法伤亡赔偿计划 的事宜向政府提
供意见。
* 平等机 会委员会 (亦请参阅 民政事务 委员会一
栏)
总督 向总督就性别及 残疾歧视条例作 出修订建议。


备注:此一览表并不包括该等由公职人员担任当然主席
及副主席的咨询组织。

此表所载乃截至一九九六年九月一日的情况
立法局秘书处





Last Updated on 20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