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财经事务委员会
资料文件
强制性公积金制度的基本方针
计划资产的保障



目的

本文件旨在阐释审慎监管强积金计划管理人的综合制度,以及
简介用以保障计划资产的其他措施。

建议

2.我们一方面要避免监管过严,另一方面则需采取措施,以向计
划成员保证他们在强积金制度內的累算权益能够获得保障。
我们旨在寻求平衡, 以便在施行有效监管之余而又不会令计
划管理人背负过分沉重的行政负担。现把有关建议载述如下:
  1. 强积金制度的基本安排
      信托安排(下文第3 段)
      计划管理人的资格(下文第4段)
      计划管理的內部管制(下文第5段)
      投资标准及限制(下文第6及7段)
      投资管理的监管(下文第8段)
      投资运作的透明度(下文第9段)

  2. 监管及监察
      强积金计划管理局(下文第10及11 段)
      审计规定(下文第12段)
      计划管理人与强积金计划管理局的沟通(下文第13 段)
      雇员自行监察的责任(下文第14 段)

  3. 安全网
      资本要求(下文第15段)
      履行责任保证(下文第16段)
      专业弥偿保险(下文第17段)
      补偿基金(下文第18段)

    强积金制度的基本安排

    信托安排

    3.强积金计划的资产将由信托保管,并会透过下列途径获得保
    障及妥善管理:
    1. 所有信托将受香港法律管限。信托资产必须与雇主、
      受托人及托管人的资产分隔。信托资产亦只可为计划
      目的而运用;
    2. 受托人须履行受信责任去管理计划,为计划成员谋求最
      大利益。他们亦有责任遵守计划执行及管理方面的标
      准及指引, 并确保其他计划管理人(即投资经理人、
      托管人及计划执行人)亦遵守有关标准及指引;
    3. 投资经理人必须独立于受托人及托管人; 及
    4. 所有与计划管理人之有关连人士的交易, 必须按正常交
      易关系及合理价格进行。

    计划管理人的资格

    4.所有强积金计划管理人必须符合最低规定, 以确保他们有
    资格经营强积金业务:
    1. 信托公司:它们必须是注册信托公司, 并且符合资本充
      裕及财政稳健程度的最低标准;
    2. 信托公司董事/独立受托人:他们必须是适当人选,并且
      具备退休计划及信托管理方面的有关资格及丰富经验;
    3. 托管人:托管人必须是认可银行机构或附属于一间在本
      港注册并具规模的财务机构之信托公司;
    4. 投资经理人:投资经理人必须是本港投资管理公司,而且
      已向证监会注册,并符合一定的资本充裕要求。

    內部管制

    5.受托人有责任确保强积金计划及其资产的管理设有足够的
    內部管制程序。倘若受托人将某些职能转委予其他人士,则
    受托人仍然有责任监督及监察此等人士(包括內部管制的充
    裕程度)。我们预期信托公司会委任执行人员去确保其內部
    运作程序完全符合强积金计划的规定,并委托外聘核数师去
    审核其內部监控制度。

    投资标准及限制

    6.受托人必须为计划成员的累算权益进行审慎投资,而且避
    免成员承受不合理及不必要的风险。投资标准及限制将会
    厘订合理的投资行为外在规范,以便在适当爭取投资回报与
    保障成员免受过高风险两方面寻求平衡。这些规则均参照
    现时退休金投资行业的良好操作,以及证监会的《单位信托
    及互惠基金守则》而制订。

    7.我们按照投资等级、变现性及估值考虑事项订出许可投
    资项目的质量标准,并就高风险投资项目及资产的投资比重
    设下数量限制。此等规则亦会适用于证监会认可的集合投
    资产品,以及由保险业监督监管的保险公司所提供的产品。

    投资管理的监管

    8.投资组合的管理必须由合资格的投资经理人进行(这些投
    资经理人均受证监会监管),以确保投资活动得以妥善进行,
    并为计划成员谋求最大利益。投资经理人只可再转委合资
    格的海外相连投资管理公司, 而这间公司必须受「认可的
    监管当局」监管。强积金计划的单位信托及保险基金均受
    相同的规定管限。受托人与投资经理人必须协订一份投资
    管理协议,列出委任条款(包括投资委托书)。

    投资运作的透明度

    9.增加投资运作的透明度,将可提高制度的运作效率,利便计
    划参与者作出自行监察。就计划资产的投资而言,可从下列
    途径提高透明度-
    1. 由证监会批核集成信托计划的投资资料及投资产品;
    2. 受托人必须拟订投资政策与目标声明书,然后将之呈
      交强积金计划管理局, 并应要求提供予计划成员;
    3. 受托人必须在年度帐目披露计划的投资项目及投资
      支出,亦须将年度帐目呈交强积金计划管理局,并应要
      求提供予计划成员;
    4. 受托人与投资经理人必须订立投资管理协议, 列出
      委任条款(包括投资政策与目标声明书); 及
    5. 受托人必须就计划资产的托管与托管人订立正式的
      协议。

    监管及监察

    强积金计划管理局

    10.下列措施将可协助强积金计划管理局有效监管受托人
    及计划管理人, 以确保他们遵守有关规定:
    1. 向强积金计划管理局呈交年度报表,并应要求呈交特别
      报告;
    2. 强积金计划管理局作出例行的实地查察;
    3. 强积金计划管理局若怀疑有损害计划成员利益的情况
      出现,则会要求受托人委托核数师就有关情况拟备一份
      特别报告;
    4. 委任查察人员去调查怀疑有违反职责或规定的情况;及
    5. 公布核数师的特别报告或调查报告。
    11.倘若受托人或其所转委职能的人士被发现违反有关规定,
    则强积金计划管理局可采取下列行动,纠正有关情况,以保障
    计划成员的累算权益-
    1. 对损失作出弥偿:受托人必须向计划弥偿损失;
    2. 纠正及补救行动:强积金计划管理局可要求受托人(
      在外聘专家的协助下)纠正有关情况;
    3. 罚款:强积金计划管理局可对轻微过失处以罚款,以
      收阻吓之效,并使有关情况可加快纠正;
    4. 撤销、暂时免任及免任:倘若受托人违反核准条件、
      未能履行职责,或其行为影响计划的财政状况,则强
      积金计划管理局可撤消、暂时免任或免任该受托人;
    5. 替任受托人:强积金计划管理局可委任一名替任受托
      人,接任计划受托人一职;
    6. 检控:强积金计划管理局可对严重的违规行为提出检
      控;及
    7. 计划的清盘:强积金计划管理局可为计划成员的利益
      著想,主动将注册计划清盘。

    审计规定

    12.受托人必须委托外聘核数师就计划运作进行年度审计
    。审计范围包括-
    1. 妥善备存帐簿及纪录;
    2. 计划管理备有足够內部监控;
    3. 符合投资标准及限制; 及
    4. 拟备计划帐目。

    计划管理人与管理局的沟通

    13.为利便及时察觉强积金制度內的违规情况,我们规定核数
    师及其他计划管理人(如投资经理人、计划执行人、托管人)
    在工作期间若察觉有影响强积金计划的财政状况之事故,他
    们有责任向管理局报告。

    雇员自行监察的责任

    14.强积金制度会为雇员提供足够资料及设施,利便他们监察
    雇主及受托人履行其职责及责任:
    1. 雇主必须将从雇员薪金扣除并转交予受托人的供款额通
      知雇员;
    2. 受托人必须提供设施,以便计划成员可查看每月的供款额;
      受托人亦须发出年度累算权益结算表;
    3. 计划成员可要求获得年度报告、经审核帐目及投资政策
      与目标声明书; 及
    4. 计划成员可向强积金计划管理局作出投诉及查询。

    安全网

    资本要求

    15.规定公司受托人必须符合有关资本及财政资源的要求,将
    可确保受托人若未能妥善履行其职责或未能对其他计划管理
    人施行足够管制时, 受托人-
    1. 有能力对计划资产的损失作出弥偿; 及
    2. 有方法改善计划管理及执行方面的不足之处。

    履行责任保证

    16.个人受托人须有足够的履行责任保证,而此等保证必须是
    银行担保或保险公司承保的诚信保险(可凭保单要求付款予
    强积金计划管理局),以便在受托人未能妥善履行职责而令计
    划资产招致损失时,支付受托人本身须负责的数额。

    专业弥偿保险

    17.倘若受托人或其他计划管理人因其不当行为而导致计划
    资产蒙受损失,可用范围广泛之专业弥偿保险作出赔偿。

    补偿基金

    18.若因失当行为或违法行为而导致计划资产蒙受损失,而受
    托人亦用尽专业弥偿保险及其资源后,则强积金计划管理局
    最后会动用补偿基金作出补偿。

    强积金办事处
    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Ref : Paper/MPF/FAP/2]

    [C:\A-MPF\C-ASSET.DOC]




    Last Updated on 20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