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CB(1)1830/96-97号文件
(此份会议纪要业经当局审阅)
档 号:CB1/PS/10/95/1


立法局
房屋事务委员会
长远房屋策略
检讨小组委员会
会议纪要

日 期:1997年5月13日(星期二)
时 间:上午10时30分
地 点:立法局大楼会议室B

出席委员:

    李永达议员(主席)
    陈伟业议员
    冯检基议员
    梁耀忠议员

其他出席议员:

    陈鉴林议员(非委员的议员)

缺席委员 :

    周梁淑怡议员
    夏佳理议员
    陈婉娴议员

出席公职人员:

房屋科

副房屋司
华贤仕先生
首席助理房屋司
陈佩珊女士
总助理房屋司
蓝列群女士

房屋署

助理署长(申请及居屋)
冯浩棠先生

规划署

政府城市规划师
刘夑明先生
高级统计师
李震明先生

列席秘书 :

助理秘书长1(署理)
甘伍丽文女士

列席职员 :

高级主任(1)3
陈权森先生



I. 通过上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局CB(1)1518及1519/96-97号文件)

1997年4月9日及24日会议的纪要获得确认通过。

II. 有关《长远房屋策略评议咨询
文件》的全面讨论

(立法局CB(1)1517/96-97(01)号文件 ── 议员就咨询文
件所提出的关注事项;
立法局CB(1)1517/96-97(02)号文件 ── 当局所作的回应)

小组委员会的意见

副房屋司感谢议员在小组委员会各次会议中提出不少意 见,政府当局将把此等意见与社会各界人士提交的意见 一并研究。他表示,自《长远房屋策略评议咨询文件》
(《咨询文件》)于1997年1月发表以来,政府当局曾进行 广泛的咨询,收到各界人士多方面的意见。咨询期将于
1997年5月31日届满,政府当局年內会就各项有关建议作 最后决定,然后便会就收集得的意见发表报告书。

2. 对小组委员会提出的意见,以及当局的初步回应,他
综述所得印象如下:

  1. 增加房屋单位的供应 议员虽然对当局是否有 能力达致若干指标缺乏十足信心,但议员普遍 支持有关建议。当局将尽力达致已订下的目标, 而财政司亦已成立一个高层次的委员会,专责
    解决土地及房屋的供应问题。

  2. 房屋需求 议员认为*房屋需求模式*是实际而 有用的工具,但需要不断更新其內容,以确保 所提供的资料准确无误。当局将考虑议员的意 见,并继续致力改善及更新房屋需求模式的资
    料。

  3. 使私人机构发挥更大作用 该等建议大致上获 得议员的支持,但议员对合作计划的模式意见 分歧。当局在推行试验计划前,将与房屋委员 会(房委会)、房屋协会(房协)及其他有关方面就
    此计划进行商讨。

  4. 鼓励更多市民自置居所 虽然议员普遍支持此 一原则,但对推行上的细节(特别是把单位售予 现时租戶的售价)却表示关注。当局将确保在订 定售价时,会顾及住戶的负担能力及维持公平 的原则,并强调租住公屋(公屋)住戶不会被迫购
    买单位。

  5. 租住公屋的租金 所有委员均支持以住戶的负 担能力作为厘定租金的原则,并同意租住公屋 的租金不应太高。议员关注当局把租金与入息 比例中位数定于15%及18.5%的水平。当局保证
    会审慎研究此等意见。

3. 主席指出,小组委员会虽曾讨论咨询文件的建议,但 并未特别就其中具爭议的问题作任何决定性的决议。副 房屋司赞同主席的意见,即当局在总结议员意见时,应 采取客观的态度,并应参考小组委员会会议纪要中载述 的议员意见,以及所收到的书面意见书。

4. 陈鉴林议员认为《咨询文件》虽是咨询性质,但亦包 含当局的若干承诺。其中一例是政府当局在第5章提及 有关在截至2001年止建成总数达175 000个资助房屋单 位的指标。他询问到目前为止有关此项承诺的实践情况。 房屋署助理署长(申请及居屋)答应在会后提供有关供出 售的资助房屋单位以及租住公屋的资料,并会在适当的 情况下,连同有关地区及发展阶段的分项资料一并提供。 他表示,公营房屋计划是一项长远而持续的计划,当局 会定期检讨其进度。副房屋司补充,该等数量指标大致 上已在1995年总督的施政报告中订定。

当局的回应

5. 议员接着讨论当局就议员提出的问题所作回应,该等 问题已随立法局CB(1)1517/96-97(02)号文件发出。

第3章:增加房屋单位的供应

空置发展土地及基本工程储备基金(问题1,2,3及7)

6. 主席察悉当局就空置发展土地所提供的数据,并指出 自1994年以来,总数达224顷发展土地中,有78公顷土 地(第3类别)仍是空置的。此一数字在发展土地总数中所 占百分率相当可观。政府城市规划师表示,该空置土地 范围包括多幅分散的地段及部分因缺乏交通与基建设施 而仍未发展的地段;钢线湾便是其中一个例子,该地段 的发展将须视乎计划兴建的7号干线的建筑工程而定。 在回应议员建议促请有关发展商加速提供基建设施时, 副房屋司表示,此建议将由财政司领导的专责小组研究。

7. 议员察悉沒有基建设施的空置土地面积达367公顷, 占空置土地总数的27%,因而询问可否动用基本工程储 备金下的80亿元用作协助减少上述百分率。政府城市规 划师指出,在367公顷空置土地中,并非所有土地均为 住宅用途用地;部分已指定拨作其他用途,如康乐、学 校及其他社区设施,而该等设施的发展,须视乎人口增 长情况,以及由使用该等用地的部门所控制的其他优先 事项而定。副房屋司补充,当局已决定把基本工程储备 基金的80亿元拨作支付63项工程的支出,而此等工程并 可能需要更多拨款。至于一名议员询问有关拨作住宅用 途的367公顷空置土地的分项数字及有关的发展趋势, 政府城市规划师表示,有关数字将需由人手编制,将是
一项须耗费大量时间的工作;随着规划署即将设立一套 地理资讯系统,情况将有所改善,然而该部门仍会致力 确定有关空置土地的趋势。副房屋司摘记议员希望设立 一个机制,可以提醒当局某些土地已空置过久。

用作临时用途的空置发展土地(问题4)

8. 议员对大量土地用作临时房屋区(临屋区)已超过7年之 久表示关注。政府城市规划师指出,可能有若干因素令 此等用地暂时未能作长远的用途。他向议员保证规划署 现正密切监察此等用地的使用情况。

房屋需求模式(问题5)

9. 主席对最新人口数字与合法移民的房屋需求表示关注。 政府城市规划师表示,房屋需求模式是根据2006年本港 的预测人口会达到7 300 000而制订的;1996年中期人口 统计的数据显示,预测人口届时会达到7 380 000人,而 该1%差额则属微不足道。现正进行的住戶住屋意愿调查 将包括在过去几年抵港的合法移民。主席认为有需要照 顾新移民;新移民类别在本港的增长人口中占50%,他 们对房屋的需求有重大的影响。政府城市规划师表示, 该项调查根据相当庞大的调查范围,对象为12 000个随 机挑选的家庭,故应有合理的代表性,并可显示人口的 趋势。《全港发展策略检讨》曾采用两个有关人口数字 的方案。其中一个方案所预测的人口高达8 100 000人; 鉴于日后长远的不明朗因素,规划署仍继续沿用此数字。 该署亦察觉有需要切合时宜及有效率地推行该项检讨內 的建议,以期达到中期指标,并将在适当时间作出迎合 长期发展的调整。他向议员保证将于1997年7月或8月重 新运行房屋需求模式,以反映最新的房屋需求情况。

房屋需求模式的建屋需求量容差(问题6)

10. 主席关注在订定房屋需求模式时采用混合方案,会 对建屋需求量的容差有所影响。他宁愿以科学化的方法, 较准确地预测房屋需求,同时鉴定不足之数及提供适当 的解释,而非采用供应与生产的相互调节,因为规划失 当会导致须进行庞大的补救工作。政府城市规划师表示, 有需要考虑房屋需求模式、可实际提供的土地数量,以 及《全港发展策略检讨》的结果。他察悉议员关注加大
建屋量容差一事。

第4章:使私人机构发挥更大作用

合作计划的新概念(问题1)

11. 梁耀忠议员关注在合作计划下的房屋单位一般售价 较高的情况,及询问可否制订某种形式的管制售价措施。 主席促请当局在与私人发展商就地价及有关问题进行商 讨时,应采取灵活的态度,并尽量避免因相对而言微不
足道的差异而导致延误。

12. 副房屋司表示,与私人楼宇不同,政府会为居者有其 屋计划(居屋)及其他资助房屋计划制订售价的限制。但设 立合作计划的原意,主要是协助提高私人参建计划楼宇
的品质标准。

第5章:鼓励更多市民自置居所

为受整体重建计划影响的1人或2人家庭提
供补偿(问题2)

13. 在提及当局就按揭还款补助金所作的回覆时,陈鉴 林议员澄清,他所指的是受整体重建计划影响的1人或2 人家庭。如能适当地提高补偿金金额,他们可能会因而 选择迁出,自行作出住屋安排,例如返回他们在中国大 陆的故乡。房屋署助理署长证实,由于政府当局已有一 段长时间沒有检讨此等奖励方式的水平,当局正积极研
究此计划。

夹心阶层住屋计划(问题3)

14 . 在提及到2003年时夹心阶层住屋计划的建屋量指标 为30 000个单位时,当局察悉主席要求在适当时间改进 房屋需求模式,以评估市民对夹心阶层住屋计划单位的
需求。

向住戶出售公屋单位(问题4)

15. 梁耀忠议员要求当局提供厘定出售公屋单位售价的 多项因素如重置成本、折旧率及相对价值等的进一步资 料。副房屋司表示,当局正等候房委会的回覆,并强调 当局无意强迫租戶违背自己意愿购买单位。

第6章:为真正有需要的人士提供租住公屋

轮候公屋的时间(问题3)

16. 主席对政府当局沒有进一步承诺缩短市民轮候公屋 的时间表示失望。市民期望长远策略能为真正有需要的 人士的住屋问题提供解决方案,然而当局却沒有作进一
步的承诺。

17. 副房屋司在回应时表示,承诺把轮候公屋时间缩短 至5年已是一项重大的承诺。在现阶段作进一步承诺是 不切实际的,因为轮候公屋时间须视乎《咨询文件》內 不少建议的实际情况而定。主席希望当局在本年底完成 《咨询文件》的咨询公众的工作及有关报告书时,会就
最新情况作出评估。

18. 梁耀忠议员认为《咨询文件》中的建议并不见得会 对缩短轮候公屋时间有任何明显的影响。相反,只有藉 大量增加土地及房屋单位的供应才能改善情况。鉴于据 他所接获的若干项投诉,他对空置公屋亦表关注。副房 屋司表示,《咨询文件》的建议对缩短轮候公屋时间有 实际的影响,值得一提的包括有关清拆政策,使更多市 民自置居所,及改善房屋需求模式等方面的建议。至于 空置公屋单位,副房屋司表示,政府当局对此问题亦感 关注,并曾于《1996年政策大纲》中公布解决此一问题 的多项措施。房屋署助理署长补充,当局有需要保留合 理的少量空置公屋单位数目,以安置受到持续进行的清 拆及重建计划影响的人士。房屋署正密切监察空置公屋 的情况。然而,公屋住戶仍较喜欢轮候位于市区而非新 界的公屋,以及新落成而非翻新的单位。梁耀忠议员促 请当局从政策方面进行研究,以期向准住戶推广接纳此
等单位的措施。

19. 陈鉴林议员表示,《咨询文件》包含多项隐晦的政 策改变,并询问房委会是否沒有注意到此等改变实为新 政策。副房屋司证实,在过去数月以来,当局与房委会 进行讨论时,房委会已获悉拟议的改变及各个问题。房 委会正研究该等建议,当局正等候其回应。房屋署助理 署长补充,政府当局已设立机制,确保会就《咨询文件》
中的建议充分咨询房委会。

公屋家庭的租金与入息比例中位数(问题4)

20. 根据1996年中期人口统计的结果,公屋家庭的租金与 入息比例中位数经确定为8%,梁耀忠议员指出,对于逾
30 000个最低入息水平的家庭而言,其租金与入息比例中 位数实高达23%。副房屋司表示,除了为有经济困难的住 戶提供暂时的租金援助外,房委会将确保原则上租金的数 额是住戶可以负担的。他又著重指出,在任何情况下,租
金不会超过住戶入息的25%。

咨询的报告书

21. 议员在讨论过当局就议员提出的关注事项所作回应 后,询问政府当局会在何时发表有关咨询公众的报告书, 并表示希望该报告书能包含所收到及进行研究的所有意 见的详细资料,以增加透明度。副房屋司向议员保证, 收到的所有意见将会进行整理、分析及作质量评估等工 作。当局将会公平及公开地处理所收集得的意见,并会 尽量使当局不会受人质疑为带有偏见及错误诠释等。当 局将会向行政局提交报告书,并会由行政局决定何时发 表报告书。他摘记主席建议当局先行发表咨询公众的结 果,然后再发表载述当局所作决定的报告书。

22. 主席表示,小组委员会已完成商议工作,他对当局 在出席小组委员会会议时所作努力表示谢意。他表示, 将于房屋事务委员会下次会议中提交口头报告。

23. 会议于下午12时20分结束。


临时立法会秘书处
1997年6月11日




Last Updated on 20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