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
房屋事务委员会
长远房屋策略检讨小组委员会
议员在一九九七年
四月七日会议席上提出
需当局跟进的关注事项
1.提供「空置发展土地」的定义,以及就「香港的土地供
应」研究报告附录I所载在一九八八年的3 300公顷和一九
九六年的4 300公顷此等土地,提供可以显示此等土地在
此段期间发展情况的一览表。
2.告知把空置发展土地更改为具备公用设施的土地的现有
机制为何,以及提供改善并加快规划及发展的程序。
3.就〈长远房屋策略评议咨询文件〉第3.5段所述在一九九
五/九六至二零零五/零六年度期间预测每年平均房屋需
求量为公营房屋单位47 000个及私营房屋单位33 000个,
拟备与「香港的土地供应」研究报告附录20相类似的图表
,以显示在不同土地生产类别下兴建的房屋单位数目,此
等土地生产类别包括辟拓土地、重订分区用途、重新发展
及增加发展密度等。
4.告知土地在批予房屋委员会前,清除此等土地在规划及
发展上的障碍的方法。
5.告知在青洲、荃湾七街及深井东村发展计划出现延误的
原因及就此等延误而采取的行动,以及有何机制避免日
后再出现此等情况。
6.在未来五年将会生产的587公顷土地中,提供透过辟拓土
地及土地交換两种方法生产土地的分项数字,以及告知以
土地交換的方法取得的土地供应量如不足预期数量,是否
会以辟拓土地的方式补足。
立法局秘书处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日
Last Updated on 20 August 1998